“第一个地下钱庄是以东广籍嫌犯沈海燕为首的犯罪团伙,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她们涉嫌洗钱最重要的证据。据该团伙成员交代,自1998年开始,她们就先后在东广的十几个银行以不同名义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找她们兑换外币时,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内账户,她们再通知在香港的同伙将外币汇入客户在香港银行开设账户中。”
“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她们指定的境外账户,然后她们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在境内的银行账户。该团伙一共洗过多少钱,现在正在查证,但据我们的办案民警统计,仅刚刚过去的两年多时间内,沈海燕及其同伙就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近28亿元人民币!”
“她们收取多少手续费?”张副厅长只知道涉案金额巨大,不知道会有这么多,听到28亿这个数字,暗暗心惊。
“她们收取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至于非法获益多少仍在统计。”
陈处长比谁都清楚洗钱的问题有多严重,对28亿这个数字并不吃惊,拿笔记下来,示意韩博接着说。
“为掩盖资金来源,她们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好几百个,长期从事‘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业务。这样的手法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交易已经完成了。
这种‘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过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也是以这种方式帮所谓的客户,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她们的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进行逃汇。”
省外的案子回头再说,张副厅长此刻最关心省内的案子,抬头问:“在萍盛集团涉黑案中,她们是怎么帮郝英良洗钱的?”
“嫌疑人沈海燕在接到郝英良的业务之后,利用其本人和亲属的身份证在中行、农行、工行等开立60多个账户,先后将3.2亿人民币拆分成2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数目,通过‘对敲’的方式分别汇入其香港同伙用他人身份证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户,在尽可能不引起联合财富情报组注意的情况下,再一系列假交易最终汇入顾思成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账户。”
“一下子转出几个亿,她们的外汇从哪儿来的?”
“据落网的嫌犯交代,她们的外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发动亲朋好友甚至拉亲朋好友入股,利用个人年度购汇两万美元的额度,积少成多,从中行等内地银行合理合法换取的;二是利用深正紧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利用人民币比港币坚挺的契机,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夹带人民币频频往返于两地,在香港的财务公司或兑换行换取的。”
韩博看看刘副局长,补充道:“再就是通过亲戚与香港黑帮‘和胜和’的几个成员取得联系,而在香港警方的持续打击下,香港黑帮处境越来越艰难,包括‘和胜和’在内的帮派都在想方设法洗白,两帮人一拍即合,形成了一个跨境的洗钱团伙。”
洗钱案件没少查,之所以很难取得战果,很大程度与证据难掌握有一定关系。
眼前这位正处级副局长能一举捣毁三个地下钱庄,跟香港方面协助是密不可分的,而能在香港“找得着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人真不多。
丁处长下意识看了看刘副局长,很直接地认为韩博能破获是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根本想不到香港方面之所以协助,一是因为顾思成本来就涉嫌欺诈入境处,二是洗钱团伙成员是香港警方非常重视的三合会分子。
为打击三合会,专门设立“o记”,可以说在打击黑帮这一问题上,香港警方向来是毫不手软绝不留情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脉!
“妹夫”是专门对付洗钱的联合财富情报组高级主管,“大舅哥”要办的事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
许多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尤其这种有“选择性执法”之嫌的案件,韩博整理了下思路,继续汇报:“郝英良找的第二个地下钱庄,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里应外合’的洗钱犯罪团伙,他们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m机取出外汇。这同样涉及到换汇额度,于是他们以高回报率为诱饵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干。”
张副厅长真不太懂这些,不无好奇地问:“韩博同志,这跟第一种手法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
韩博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这种手法利用的是离岸和在岸人民币的兑换价差,以及境内很多银行提供的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长期以来,离岸和在岸人民币价差都在数十个点,比如,日前1离岸人民币可以兑换1.1297港元,而1在岸人民币只能兑换1.1288港元,两者价差为8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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