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月中旬起,胡国仿佛觉醒了意志一般,对梁军所据的石嘴城发起猛烈反攻。
每日都打得天昏地暗。
攻城战役一直持续到五月上旬,期间胡国总共发动了十七次进攻,虽每次都以败退告终,却迫使得梁军将城墙加高了近一丈。
每次战斗结束,清理尸体都要耗时大半日,焚烧尸体都恶臭,一个多月来便未曾散去过。
守城的都已疲了,更莫说攻城的。
五月中旬,胡人不再攻城,而是利用骑兵改对梁军的后勤补给进行袭扰,草原实在太开阔,梁军的骑兵比不过胡军,纵使能快速反应拦截,也无法彻底杜绝危险。
无奈之下,宋澈从上路调下来五万精兵,专门驻扎在石嘴城右翼,如此一来,即便敌骑袭扰,也得兜个大圈子,为后勤保障争取到了更多防御时间。
上路被分走战斗力后,再次与敌军进入了相持阶段,而下路敌军据守嘉峪与玉门两大关口,更加难以撼动。
五月中旬到六月初,双方似乎默认了休战,然而从六月上旬起,胡国再次发动了进攻。
“杀啊!”
“冲啊!”
无休止的杀戮,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染红草原。
这一日,刘桐找到宋澈。
“军师,经过我一个多月的观察,确认了莫约十个可疑人物,都是异族面孔,其中男有八人,女有五人——
女人扮作娼妇,与多名士卒有染,但军中纪律严明,到她们那里买春的都是小卒,没有军士光顾;
另八个男人主动请求编入骑兵帐下,在战场上十分消极,平日也不怎么与同僚交涉,其中一人还时常在深夜外出,行迹相当可疑。”
“嗯……你试探过他们没?”宋澈问道。
“下官生怕打草惊蛇,又怕泄露军机大事,所以不敢轻易尝试,只是收集够了证据,来找军师确认。”刘桐说道。
宋澈思考了片刻,说道:“这样,你假传消息,便说明日有一批辎重要从鹿城运来,让骑兵做好准备去迎接,我们再看他今夜如何。”
“军师妙计,下官这便去办。”
……
是夜。
深夜。
宋澈与姜云天,刘桐专门来到哨塔上,居高临下的位置,可俯瞰整个军营。
许是白天守城太累,军营内静悄悄的,所有兵卒都睡得很死。
夜,再深了三分。
“老鼠出洞了。”
宋澈将望远镜递给姜云天。
一名士卒蹑手蹑脚走出军营,他应该不止一次干这种事了,所选的路线完美错过了巡逻的时间。
他走至离大营百步开外的一棵槐树下,东张西望了片刻,确认四周无人之后,轻轻吹了个口哨,一只大雁从枝头落入他臂膀,他将信条捆绑于雁足,轻轻往空中一托,大雁振翅奔月而去,随后他若无其事地回到骑兵营。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怪不得每次运送物资的时间对方都能掐得准,原来是有内鬼一直在给他们传递消息,可恶至极!”姜云天气愤将望远镜递还。
宋澈云淡风轻道:“不奇怪,不奇怪……反倒是一件好事。”
“好事?”
“他肯定不止一次传出情报,且每个情报都让胡人捞到了甜头,这无疑会增加胡人对他情报的信任,而我们恰恰需要这份信任——
这个便叫做养猪,先设置一个圈套,将猪养得白白胖胖,最后在磨刀霍霍将其宰杀。”
“猪喂得太肥可不好,被它拱到的话会很疼。”
“嗯……是时候宰猪了。”
宋澈从袖中摸出一封信转交给刘桐,“刘大人,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放眼整个军营,独你一人去办我才放心——
你连夜出城,将这封信送到驻扎在城西二十里外,雄鹰部落首领阿斯勒手中,再替我转告他一句,有时选择往往大过于努力,机会只有一次,望他好好考虑。”
刘桐咬了咬牙,接过信封,“下官定不辱使命!”随即,毅然决然走下哨塔。
“你想……离间他们?”姜云天问道。
宋澈轻轻点头,“雄鹰部落乃是除了胡国大都外最强大的部落,大王子苏丹的生母是雄鹰部落首领阿斯勒的亲妹妹,
二王子奎木弑父杀兄夺位,本身便与各部落结下了仇怨,他们之所以会短暂联盟来攻打我们,只是将我们当成了共同的敌人,
眼下我主动向他示好,并给予他一个不能拒绝的条件,他有八成的几率会与我们做朋友。”
“才八成么?万一他铁了心不识趣,想与胡族众部同仇敌忾呢?”姜云天问道。
“不会的,八成是跟我们做朋友,剩下两成是举棋不定,但他肯定不会轻易拒绝,因为我在信中说,捧他为草原之王,”宋澈笑问姜云天:“若你是阿斯勒,你会拒绝么?”
姜云天摇了摇头,“我八成是不会拒绝,可是……你真的要捧他做草原之王?”
“当然不是,我只是给他画了一张大饼罢了,他吃与不吃都没关系,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其他人知道我给他画了一张大饼,”
宋澈说道:“等阿斯勒动心之时,我们再借那内鬼之手,传递出阿斯勒勾结叛变的消息,从而激化大都与外部之间的矛盾,再从中坐收渔利——此阳谋唤作‘驱虎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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