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楼里的食客,绝大多数是冲着老板娘来的,就好比入青楼的酒客,为的便是一睹花魁芳容。
“哒哒哒……”
楼上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走得很慢很有节奏,众食客屏息凝神,目光齐刷刷望着拐角平台。
先见一双硬底靴子,后一席浅蓝色布裙,纤细腰肢束着玄青衣带,扭动出杨柳般风情万种。
她傲着脸颊,居高临下凝视着所有食客,微微上扬的嘴角,对自己的容颜充满自信。
她又变装了,这回是当老板娘,藏不住的高贵气质中,多了几分烟火气息。
宋澈为何会对宁叶红情有独钟呢,大抵是这个女人不仅漂亮,还无所不能。若能拥有她,夜夜都会有不同的新鲜感。
“老板娘,在楼上磨蹭什么呢?这么半天才下来见客,咱们的酒都快喝完了。”有食客尖锐问道。
宁叶红风情一笑,“酒喝完了,再续上一壶不就行了?”
“老板娘,来,提一个!”
有食客直接抛出了一壶酒。
宁叶红从楼梯口轻轻一跃,凌空接住酒壶,打了个转儿,裙摆衣带飞舞,她提壶举顶,仰头张嘴,如龙吸水般将酒接入口中,偶尔溢出的酒水,从嘴角滑落,流过下巴,划过玉颈。
所有食客都在咽口水,却不是对她的豪饮,而是她那举手抬足间的万丈红尘。
十里春风不如她,满面别样桃花。
“宋兄。”
“干嘛?”
“这种女人你驾驭不了的。”
姜云天由衷感叹。
宋澈却笑道:“我的确驾驭不了她,但她可以驾驭我啊。”
“先生,人又不是马匹,为何要说驾驭?”可可不懂就问。
宋澈夹了一坨肉丢进可可碗里,“这个嘛,等你长大了才能知道。”
“老板娘,你说你年纪轻轻便守了寡,难道夜深人静时,便不寂寞么?咱在场这么多男人,难道就没有一个你中意的?”又有食客高声打趣。
换做寻常女子,早就含羞骂人了。老板娘却满面春风,“诸位乃我的衣食父母,我岂能不中意大家?怕的是你们家夫人,她们不中意我啊!”
“若老板娘肯下嫁于我,我回去便将家里那黄脸婆给休啦!”
“那我岂不是成了全城女人喊打的狐狸精了?”
“狐狸精也没老板娘你美啊,哈哈哈……”
满堂虽是粗鄙之言,却惹得众客哈哈大笑。
“楚夫人怎么变成这样了?原先她端庄大气,温柔美丽,可不像这样。”可可最不能理解,连她这么小年纪的女子,都觉得这样太轻浮。
宋澈表面淡然喝茶,眼里的打情骂俏,心里却不是滋味儿。
“客官吃好。”
“客官菜品可还合口味?”
“客官常来呀。”
至少老板娘是尽职的,挨桌赔笑脸谢客。
可当来到宋澈这桌时,一见故人,笑容戛然而止,腰不扭了,媚眼也恢复清澈。
因为心里在乎,所以与众不同。
“你何时来的?”她低声问道。
宋澈却也不看她一眼,只淡淡一句:“客人很多,老板娘不用刻意在我这里停留。”
宁叶红一愣,嫣然一笑,提壶倒了杯酒,递给宋澈:“客官初次光临小店,我敬您一杯。”
宋澈却直言拒绝:“喝了你这杯酒,我家夫人会不中意我,老板娘还是去找那些愿意赔饮的客人吧。”
宁叶红的酒杯,停滞在了空中,眼神暗藏着些许悲伤。
“这人可真不识好歹,老板娘给人敬酒还是头一回呢!”
“你家夫人赛得过老板娘的风情么?”
“就是就是,家花哪儿有野花香啊?”
人云亦云,众说纷纭。
“现在你听到了,在他们眼里,你就是朵野花。”宋澈摇了摇头,好好一家客栈,明明吃饭的地方,却弄得与青楼无二,招蜂引蝶的野花,有多少人会去怜爱?
他取了锭银子搁上桌,“我们走吧。”
姜云天却一把夺过宁叶红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笑道:“老板娘,你瞧我这位兄弟便知,他是个富得冒泡的上流人士,他家的花园里到处都是花儿,又岂会喜欢野花?不过你放心,我喜欢野花儿,有一朵我便采一朵。”
宁叶红暗自咬唇。
哪儿知几人才刚起身。
二三十个持刀的汉子气势汹汹闯进客栈,为首那人脸有刀疤,持的是扣环大刀,马九,其身后几个脸肿成猪头的,正是方才在城外收过路费的马志达几人。
马志达一眼便瞧见了宋澈与姜云天:
“九爷!就是们他!坑了咱家的买路财,还将我们打成这样!”
先前酒馆儿一事,马九便不太待见宋澈,如今憋着一肚子火没地儿撒,恰好撞见这么个找茬儿的机会。
他先喝了一声:“不想死的便给我滚蛋!”
食客惊坐起,扔下筷子,似逃跑般离开客栈。
“老板娘,这便是野花与家花的区别,大难临头,可没人愿当护花使者,他们好像连银子都没结。”姜云天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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