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之后,孟炎宗的验尸报告出来了。
凶手从杀人到弃尸可是做了不少的工作。他先是悄无声息地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绑走,然后又灌他喝下不少掺了安眠药的酒,趁他昏迷的时候,熟练地切割了他的脸皮,再将他扔在水里面淹死,最终将尸体扔到半山坡上李媛被害的小土坑里。文沫看完这份验尸报告,觉得凶手不愧是个自大狂,在以上一系列复杂的杀人过程中,凶手被人看到的机率,远比他应该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杀死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对于身强体壮的成年人来说根本不需要如此费劲。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凶手的真正目的并不仅仅是杀人,他的杀人行为,从来不是为了享受剥夺他人生命的快感,他的重点放在杀人之后,对死者的尸体如何展示上面。
如果说凶手在杀害前四名死者的时候,还有所保留,那么这一次他却是完完全全地暴露了他的本性。文沫以前以为,前几名死者或多或少都可以算上是被淹死的——就连头颅已经碎得不可修复的胡闹,法医也在他的肺部发现了大量的积水,李章更是倒霉地品尝了下所谓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在高楼大厦的楼顶上被几片纸和几罐酒给呛死——也许只是凶手借助环境便利,用最方便的方法来杀死死者,之后弃尸水中,想要利用水的物理特性来掩盖他可能留下的生物学痕迹。
孟炎宗被弃尸的现场,方圆一公里内,只有破旧的城郊公园有个脏兮兮的小水池,警方提取了孟炎宗肺泡中残留着的积水和小水池中的脏水进行了比对,死者并非是在那个小水池中被淹死的。凶手路途遥遥地带着受害者,寻找合适的地点将其溺毙,再拉回弃尸现场,胆大包天地连用薄土盖上尸体都不愿意,就让死者这么摆放在光天花日之下,任谁路过都肯定会发现,只不过是在向警方传递一个讯息:那就是不论是谁做错了事,哪怕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在他眼中依然是十恶不赦的罪名,他会不遗余力地赶尽杀绝。
这样的凶手无疑是最危险的,他自大又残忍,这个世界上的坏人是杀不尽的,所以他也绝不会自发停止行凶,找到他,必须要尽快找到他!
也幸亏幸运之神并不是总站在他身边,在警方推测的凶手杀人弃尸时间段内,有位在山上果园劳动的村民,看到过一辆小轿车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而且他出于谨慎,记下了那辆小轿车的车牌号码。
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有车牌号,也就意味着可以查到车主的信息,如果他们运气足够好,车主本人也许就是凶手!再小心谨慎又如何,百密还有一疏,只要他敢一直不停手地做案,露出马脚是迟早的事!
从车管所查到的该牌照的车辆信息,是一辆12年上牌的白色捷达,该车的模样,经村民辨认,正是他当初看到的那辆车的样子。
该车登记在米国毫的名下,男性,现年四十三岁,无业,半年前与妻子离婚,两人育有一子,离婚时被判给妻子,当地派出所还曾在他离婚期间三次接到他们邻居报警,显然,这场离婚使曾经一对相爱的人反目。
35到45岁的男性,工作时间自由,近期生活中发生重大变故。米国毫中了好几条文沫当时分析的凶手特征,办案民警开始兴奋,但他们牢记文沫的再三叮嘱,不能拿她给出的犯罪分子的心理学画像去往每一个符合其中某些条件的人身上套。凶手肯定具备以上特征,但具备以上特征的人却不一定是凶手。
警方想让米国毫回来协助调查,在交警支队的配合下,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他。三辆警车前前后后将米国毫堵个正着,彼时他正驾驶着那辆12年的白色捷达,车牌号码确认无误。
米国毫哪里见过这么大的阵仗,下车的时候就觉得双腿发软,全靠别人搀扶,才安安稳稳地坐进了审讯室。手铐冰凉的触感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他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梦,他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事,也无从解释,只得哆哆嗦嗦地等着这些警察来问他。
为什么他们的表情这么严肃?再说了他的违法行为不该由交警来管吗?这几个一脸严肃的刑警又是怎么回事?其实一开始警方带米国毫过来,真的只是想了解点情况,但米国毫被他们拦截的时候那一脸心虚,在场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而且他的态度出奇地配合,仿佛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由不得他们不多想。
这边他们将米国毫带进了公安局,那边便安排人手搜查了他的家。据文沫判断,凶手切割受害者的脸皮,在剥夺了受害者的尊严和身份后,还有一重收获战利品的意思。因此凶手的家中很有可能藏着这几名受害者的面部皮肤组织,如果米国毫真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个凶手,搜查他的家一定会有发现。
在搜查没有消息之前,负责审讯的警察按兵不动,悠闲地自顾自谈天抽烟,看都不看米国毫一眼。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米国毫越来越没有耐心,这阵仗摆得这么大,实在是太吓人了,饿得难受的他忍不住开口:“警察同志,警察大哥,警察叔叔~我求求你们了,你们该罚罚该关关,别这么不说话行不行啊!我承认我错了,我开黑车,我认罚,我坦白从宽,拜托你们先给我口吃的行吗?我实在是饿得难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