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凶手特意大费周章地给死者换装所为何来?法医的报告上写着,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死后,先被小心清洗,再被换上新装的,给个不愿意配合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况是死了之后没有任何主观意识的尸体。凶手总不会是闲得无聊,总得有他的目的性吧。
文沫能想到的,便是剥夺。凶手是有目的性地将死者看成没有生命的娃娃,剥夺代表着她们人性的东西,去人性化,是占有掌控欲强的凶手惯用的手段之一,剥夺了被害者人性化的一面,她们之于他就变成了一件物品,一个东西,可以任由他胡作非为,不用承担杀害一个人带来的心理压力。总之,死者在凶手眼里,已经不具备做为人的资格。
每一个死者,都是收入较高、长得甜美可爱的单身白领女性。凶手将她们以那种形象扔在公共场合,也许也有贬低她们的意思。凶手可能是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条件不算好,自身条件更一般,在婚恋上受过刺激,以至于对这一类的女性产生了憎恨心理,杀她们达到泄愤的目的。
男性凶手对女性受害者,没有任何性侵犯行为,更没有选择更血腥可以代替性行为如利器刺死等杀人方式,而是直接将人掐死,表明凶手可能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或者被害女性代表着他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某个让他极其反感的女性长辈形象。
所有的分析似乎都合情合理,但是警方按照以上所有的分析角度去排查去寻找,x市的凶杀案在之后的五年里一直没有停止过,只不过凶手的作案随机性更大,之后的五年里,只有三名受害者,与一年就杀了五个形成鲜明对比,而且2011年最后一起案发后,警方在x市多条城区主要道路设卡临检。死者被扔到公共场所时,身上纤尘不染,因此怀疑凶手有汽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运尸。设卡临检牵制了x市大部分警力,不可能长期坚持,在警方设卡临检期间,x市再没有发生凶杀案,等到临检撤销,一个月后凶手再次作案,之后继续蛰伏。
从这一点上看,凶手肯定是x市本地人,在本地有住房,可能与父母共同居住,或独自一人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个人时间不算自由,有小汽车,无稳定工作或工作收入较低,在婚恋方面受过挫折,性格沉稳,看起来可靠老实。
受害者高度的共性,都是在坐滴滴专车后失踪这一难得的入手点,让警方很难怀疑她们都是凶手随机选择的目标。因为警方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虽然每一个受害者都通过软件叫了专车,但她们最终上的车,都不是预定好的车,在受害者遇害前与受害者一起的朋友证实,每一次,受害者上的车都不一样,司机倒是如出一辙地附近路口的监控设备不能帮到警方什么,因为不管车是什么车,牌子总是假的,七拐八拐消失在城市的小巷子里。
凶手不可能有这个经济实力每次作案都换一辆新车,所以有一段时间警方怀疑凶手从事代客泊车服务,遍查了本市所有的相关从业者,也没能发现线索。
然后案子一沉这么多年,五天前,有人来自首了,承认这么多起凶杀案都是自己所为。
在见到了所谓的凶手后,警方立刻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年拉网式的排查和设卡都没能找到凶手,因为他们根本找错了人。
凶手,是她,不是他!
郝赫,女,三十七岁,本市人,某车辆维修站会计员,未婚,与父母共同居住。除了性别和作案动机,其它全中,但是警方当年不可能找得到她,因为所有的女性被调查对象在一开始就被他们放弃了,因为他们坚信,凶手肯定是个男人。
郝赫其实是个很男性化的人,她留着一头板寸,穿着打扮偏中性,胸部偏平,说话嗓音粗哑,长得五大三粗,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性化的地方,都会认为她是个男人。
可是郝赫是个地地道道的女人,她有着全部的女性*****身份证上性别一栏也是女,除了她自己觉得自己应该是个男人以外,她在生理上和法理上,都是女人。
郝赫自己也想当个正常的女人,她小的时候也试过留长发和穿裙子,但这两样东西放在她身上,就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了,她知道,她跟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她在内心深处把自己就当个男孩子。她讨厌女孩子的软弱,讨厌她们动不动就哭,讨厌她们一天到晚叽叽喳喳成群结队,就像家里养的鸭子一样烦人,她不喜欢跟她们一起玩,更愿意跟男孩子到处疯跑。
小孩子好动是天性,所以当时郝家父母根本不知道在女儿的内心世界经历着怎样的变革,等他们惊觉女儿的与众不同时,郝赫已经是个十来岁的大姑娘了,她讨厌自己开始发育的胸部,讨厌自己月经来潮,甚至讨厌上厕所必须蹲下,一切一切将她与女人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她都讨厌,曾经最过激的一次,她把班里一个嘲笑她不像个女人,装男人不要脸的柔弱女生给打得昏迷了两个多小时才在医院里醒过来,轻微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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