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炎不动,程欢言却站了起来,自己动手斟了一杯茶。
丁蔓儿哼了一声,下巴往一边扭了一下。心想程欢言终究还是不敢忽略我,毕竟两人的身份地位谁高认低一目了然。
可是,等欢言倒好茶,端起杯子来,却向费炎笑着:“二火哥,你泡茶辛苦了,你也应该喝一杯。”
费炎满以为这杯茶是给丁蔓儿的,没想到却是给自己的,他惊讶之下就有些感动,将茶接过去:“谢谢程小姐。”
“二火哥坐下喝吧。”
费炎便坐了下来。
整个过程中陆上行——戴着黑超的陆上行,什么都没说,只是很有感觉地呷着茉莉香片。
丁蔓儿见他们三个都围着桌子坐下,悠闲自在地品着茶,只有她一个人站在一边……她心底的那个火气,大得就像火山要喷发出来一般。
可是,因为陆上行在这里,她就拼命忍着,拼命忍着。又气又忍,让她嘴唇都发白了。
程欢言一边喝着茶一边赞叹这茶的味道有多好,她是个不擅长吵架,不擅长怼人,也不擅长虐渣的普通女孩子,只会评论一下进入口中的饮食的味道好不好。
可是她越淡然处之,丁蔓儿越气得不行。
……
不过很快,领队就来招呼大家一起去外面桐花林里玩耍。
树上和地上的桐花美得让人心醉,大家拿着手机纷纷拍照,一路欢声笑语。
丁蔓儿也跟了来,因为陆上行在这里。如果不是陆上行,她才不会来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山沟。
刚才在客栈为了喝茶的事,她确实非常生气。可是再生气,也没有陆上行对她的吸引力大。
她仍然穿着轻纱薄裙和高跟鞋。山上的路修整过,分为可以通车的公路和上下的石梯路,所以还算好走。但这里毕竟是山,走了一二十分钟,她就觉得脚有点磨破皮的疼痛了。
法国高订款的高跟鞋,真的不适合爬山。
程欢言穿的是帆布鞋和背带牛仔裤,就特别适合爬山。
而且也许受大家这么兴奋热情的影响,欢言不知不觉就唱起了一首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我是一个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就跟在她后面走着的陆上行:“……”这什么奇怪的歌词?
不过这句歌词很符合程欢言的情况,她确实是一个平时在公司里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女人。
走在陆上行后面的丁蔓儿:“……”这什么鬼歌词?
程欢言唱出来的歌,跟她本人一样平凡庸俗,这样的人还敢跟我抢上行哥?
走在程欢言旁边的焦恩扬,接着把歌儿唱了下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也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献给我的小公举。”
唱完后真的从地上捡了一朵桐花,递到欢言面前。程欢言开心地接了过去。
然后就变成了几乎所有同事的大合唱:
“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人间转一转。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做晚餐。这山间的水,无比的甜,不羡鸳鸯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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