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顺手拿起了这枝花。
乔春桃的住处在金神父路十一号的泰来里。
泰来里五号的石库门民居。
刚刚踏进家门,乔春桃便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斜倚在门口墙壁,他就那么安静的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那个身影。
自从打听到他搬到了这里后,夏小颖就找来了。
姑娘也不缠着他了。
就是每天会来给他做饭吃。
也不管乔春桃晚上何时回家,是否回家,夏小颖是雷打不动的来忙活。
乔春桃一开始还劝,后来见劝了没用,有心要再搬家,但是夏小颖说,哪怕是搬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
桃子便无奈,假作恶狠狠的警告,不许夏小颖进他在楼上的房间。
姑娘一甩辫子,‘谁稀罕’
就这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桃子已经习惯了夏小颖来做饭的日子。
姑娘做了饭,也不留下吃饭,干脆利落的离开。
哪怕是这样的时光,似乎也让夏小颖无比珍惜。
姑娘一厢情愿地认为,她这颗真心,一定能够融化这块冰,到时候,她完全可以和乔春桃一起,过上夫唱妇随的快活日子。
而事实上,她对乔春桃的生活是一无所知的。
“回来了?”夏小颖没有回头,随口问道。
桃子没有说话。
夏小颖也没有在意,她习惯了。
摘下围裙,姑娘拍了拍衣服,将围裙挂好。
然后手脚麻利的端着饭菜放到外面的餐桌上。
乔春桃就那么看着夏小颖忙碌。
“为什么?”
“什么?”夏小颖没听清,随口问道。
“我说,为什么?”桃子看着夏小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喜欢你呀。”姑娘几乎是脱口而出,然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羞红了脸,小心小意的、微微抬头看向乔春桃。
却是正好和桃子的目光碰到。
勇敢的姑娘没有退缩,她毫不示弱的看向桃子,一咬银牙,双手叉着小蛮腰,瞪大眼睛,“我,我就是喜欢你,你知道的,我就是喜欢你,怎么着了!”
乔春桃看着夏小颖,他的表情依然是冷冷的,然后就这么转身进了厨房。
夏小颖心中酸楚,难过极了。
她觉得自己一个姑娘家所有的面子,所有的一切都毁了。
蓦然。
一双筷子递到了她面前。
“吃饭。”
夏小颖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筷子。
幸福像从天而降的闪电,一下子击中了她,让她的鼻子酸了起来。
她每次做完饭就走,从来没有在这里吃饭,是因为她一直在等,等他留她饭。
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夫妻一般一起吃饭。
不过,此时此刻,看着面前的筷子,想到自己此前那般说着没脸没皮的话,夏小颖心中莫名有了一股火。
自己这算什么身份?
他又是什么意思?
怜悯?
“不差这一口。”姑娘咬牙说道。
话出口的瞬间便后悔了。
哪怕是怜悯,舍她一起一顿饭,她也认了,也愿意了。
“吃饭。”桃子没有抬头,而是变戏法一般,手里出现了一枝玫瑰,就那么的放在了餐桌上。
然后微微皱眉,似乎在犹豫,最终还是将玫瑰花朝着夏小颖这一侧推了推,“捡的,扔了可惜。”
“欺。”夏小颖不止是鼻头酸,眼里也发酸,一屁股坐下,拿起筷子,眼珠子却是死死地盯着那一枝花。
姑娘从来没有觉得玫瑰花有那么美,那么红。
美的如姑娘此时的心,红的就似那红盖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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