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最大可能的获取院线资源,文华影视不介意掏这笔钱,但前提是中影公司能够给予配得上《英雄》待遇的宣传、发行待遇。
总不能宣传费用全叫文华影视掏了,中影躺着就把钱都给赚了。
前段时间中影承接了《鸦片战争》的发行公司,为了那部电影可没少砸钱下功夫,对待《英雄》当然也不能厚此薄彼。
距离《英雄》上映还有不到10天时间,关于这部电影的各种信息已经充斥于国内各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和媒体。
电视、报纸、杂志、公交车车身广告、电梯广告……
在三线以下城市的票房潜力还未被发掘之前,一二线城市是电影发行宣传的主要针对区域,各类关于《英雄》的信息几乎是全方位的覆盖了这些城市潜在的电影受众。
如此大规模的电影宣传,是电影宣传经费不断燃烧的结果。
短短半个月时间,整整2000万宣传经费烧光了,也烧出了《英雄》的家喻户晓。
这笔钱并没有包含在《英雄》的制作费用当中,而是单独的宣传费用,由文华影视和中影公司共同承担,中影占了500万元。
电影还没上映就掏这么大一笔宣传费用,中影这辈子还没干过这么赔本的买卖,可文华影视背后有林为民撑腰,《英雄》又打着“第一部国产商业大片”和“献礼片”的名号,他们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笔账。
好在500万元也不算多,按照发行方17%的票房分账,只需要差不多3000万元他们就可以收回这笔钱,当然这只是理想状态,中影搞发行也是要成本的,翻个番6000万他们才算是有得赚。
6000万元票房,对于《英雄》这个级别的电影来说问题不大。
跟文华影视合作,中影那边不痛快,院线也没好到哪里去。
后世章艺谋的老搭档张卫平这个人别的地方一无是处,但在与院线据理力争这方面确实是有骨气的,一度将制片方的38%票房分账争取到45%,可惜最后被一对无耻的兄弟背刺,功亏一篑。
后世院线票房分账之所以那么难突破,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2002年院线改革之后,院线掌握了电影的终端变现能力,从而掌握了话语权。
而在现在这个时候,院线依旧是全国各级发行公司下面的小弟,说话都不敢大声。
以前林为民是觉得电影改革刚起步,盘子又太小,从来没有计较过票房分账的事。
这回《英雄》要上映了,文华影视终于露出了它的獠牙。
文华影视直接提出将制片方票房分账比例从38%提高到45%,此消息一出,各地发行公司和旗下院线心头一颤。
狠啊!真狠啊!
这是把祖传大刀拿出来砍价了。
从38%到45%,这一下子就削了他们7%的票房分账,这等于是在割他们的肉。
关系到切身利益,各地发行公司自然是不能同意,可这个时候的中影老大哥面对文华影视的狮子大张口是一言不发,丝毫没有有了以往面对他们时的霸气侧漏。
中影公司的缄默给了众多心存不满的地方发行公司一个警醒。
他们差点忘了,文华影视的背后可是中国影坛那个最大的恶霸!
这恶霸又不是来强占妻女,不过是从摊子上顺二两肥肉。
算了,忍了吧!
就这样,文华影视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便将《英雄》的票房分账比例提高到了45%,这个举动不仅是为他们自己争取了利益,同时也是在为国内的众多制片方谋福利。
消息传开之后,文华影视在国内众多影视制作公司当中的声望一时无两,越来越有带头大哥的气势了。
宣发工作仍在进行,随着《英雄》上映时间的逼近,制片方与发行方的各项举措也在不断完善。
电影上映两天前,一支声势浩大的监察队伍由燕京出发扑向全国各地。
当年《霸王别姬》上映时,林为民曾联合多个部门搞了一个打击偷瞒漏报电影票房的专项活动,收获颇丰,也助推《霸王别姬》的票房达到了2亿规模。
那个时候盗版还不像现在这样猖獗,所以打击的主要目标是偷瞒漏报票房,如今时移世易,盯防的重点对象也要换一换了,得换成盯防盗版了。
这两年,文华影视的重点项目上映前都会组织一批人手盯防盗版,但通常力度不会太大,这玩意毕竟是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资金成本的,搞的太大容易得不偿失。
但这次《英雄》的上映跟以前情况不一样,号称第一部国产商业大片,不光是文华影视和国文社,连电影局和广电部都对它寄予厚望。
《英雄》又占着献礼片的大义,这次文华影视联合几家投资方以及官方派出了一支由500人组成监察队伍,要严厉打击各地的偷瞒漏报电影票房以及盗版问题。
一切准备就绪,《英雄》即将登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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