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乐大人的背景,洪主簿与访县尉也是知道些的,再者说二人都是些没有根基的小角色,从杂官升上来的人物,在乐大人面前也只好应了差事。
蔡鋆被武松刺杀后,蔡鋆的尸体被运回汴梁,新任知府一月后到了任,不过寻常若无事情,知县是不需去拜见这位知府大人的。再者说乐大人使用移花接木之计,将武松救了出来,自然不需关心府衙之事。
剔去不需要自己亲自处理的案子,乐大人正在后衙审阅案件,却有一封从两浙宪司(提刑司)转来的公文放在了案头之上,看到这封公文,乐大人心中有些不解,自己上任己来,加在一起只处理过四桩大案,至于那些鸡毛蒜皮的案子,乐大人都交给刑房处置了,至于这四桩案子自己处理的除了钱小吏现在没有被捉拿归案外,可谓是干净利落甚至漂亮,这宪司给自己发放公文是什么意思。
乐大人拆开公文阅读,入眼的却是一篇驳斥:第一,对没能捉拿小吏钱九分,对钱塘县衙加以斥责;第二,对于张知县自杀一案,责令乐大人再拟一篇更为详细的文案,至于其间具体原因并未细说。
这不是没事找事么?大宋每年卷款潜逃的官员、小吏总是有发生的,追查不到的比比皆是,况且这案子又不是在自己任上发生的;至于张知县那桩案子,自己更是写的明明白白,小吏钱九分以张知县笔迹支取钱款逃逸,使得张知县羞愧难当,张知县小妾借机与奸夫合谋害死了张知县,当然乐大人在案卷中,多少也指责了张知县疏于管理之事。
按道理来说,这桩案子乐大人做的十分圆滑,只字未提张知县与王佐合作走私之事,给张知县定位是受害者的身份,而且是双料受害者,为何宪司还要将此案打回来?
乐大人百思不解。
看过提刑司给的公文,乐大人见除了这卷公文外,下面还有一桩公文却是杭州府签发的。
依大宋制,县衙处置过的刑名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命案的一定要上发州府,州府再上发到提刑司,但乐大人却觉得有意思了,州府的批注不是县衙可以看到的,这提刑司将州府批注下发到自己这里是什么意思?
是一时失误,还是要告诉自己什么?
乐大人打开公文看了两眼,心中却是微微一惊,公文上的批注写着,钱小吏钱九分以张知县笔迹支取钱款逃逸此事存疑,有待堪查,张知县虽是被奸夫霪妇合谋所害,但公帑亏空一事,其未必没有牵连。
杭州府中不乏明白人啊!
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乐大人立时明白过来,府县同城,张知县与王佐合作走私,杭州地界上自然有人知晓。但自己这么断案子,除了自己心中有私外,更要顾及的是官员体面,张知县虽然是挪动了公帑,但人死如灯灭,自己不需再苛刻对待。
同为官场中人,杭州府衙又怎么不知道这种道理,但如此批注,便有为难自己之意,说到底府衙是要让自己下不来台,甚至将来在自己为官的履历里,考语中会出现一个不大好看的点评。
乐大将仰坐在靠椅上,一双眼睛眯了起来。
自己上任以来,不曾与府衙打过交道,可不曾得罪过府衙中的人物。而自蔡鋆死后,杭州府由通判署理,这位新上任的知府大人,自己还未曾碰过面,为何要为难自己,岂不是有些太不厚道了。
“张彪!”想到这里,乐大人唤道。
“属下在!”张彪出现在乐天面前拜道。
“去黄堪检那里一趟,查查新任杭州知府的背景!”乐大人命道。
张彪身形高大彪悍,自从上次险些遇刺以来,乐大人有意加强了自己身边的警戒,不能再一不小心翻了船,所以乐大人更加爱惜自己的生命。
张彪出去之后,乐大人突然回过味来,提刑司将杭州府的批注夹入其中,绝不是一时大意,而是有意告诉自己什么,难道是有意示好。
乐大人这阵子太忙,除了忙衙门里的事情,还要为自己海运大计布局,一时间就没甚留意过杭州城这位新来的知府,没想到这位新知州摆了自己一道。
能做到四品知府位置上的人,绝不是糊涂人,他这是要表达什么意思?是要刷一下存在感么?还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杀鸡骇猴,给所有人看看?近来自己在杭州城大出风头,怕是杭州治下九个知县里最出风头的一个,打压下自己,要自己表现不要风头过盛,盖了知府他老人家的光芒?
乐大人越想,心中越觉的是这么回事,看样子官声太好也是累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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