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他,在他的身上,总能够看到阳光。
我想,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带给我的那种,对于生活、对于未来,都充满希望的感觉。让我知道,人生的这条路,是没有尽头,只有开始。
那天,我们从恭王府到颐和园,在日落时分,看了昆明湖上的秋时美景。走过每一处,都能让人感慨,古人的审美,当真是现代所追赶不上的。
夜里,我们在王府井漫步。
对于北京的美食小吃,所能够想到的第一个就是烤鸭,但说起来,似乎味道也不是那么拔尖。不过,稻香村的糕点却是戳在我的心上。
回去的路上,我买了糖葫芦和糖炒栗子。看似简单,可在那个秋季的夜里,成为了我最难忘怀的记忆。
无论多少次,只要一想起我们在那个秋风瑟瑟的夜里,在街头一起吃过的这些,就有难以言明的满足感。
似乎因为走的路多了,夜里睡得别提有多安稳。据后来陈子慕说,我甚至说了一些梦话。
但问他是什么,却又神秘兮兮地藏在心里。的确,那天我没有任何的顾虑,甚至在他洗漱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
次日,天气依然晴朗。
我们出发,前往长城。
我想,只有真正站在长城之上的时候,才能够有这种真切的感觉。俯瞰群山,绵延城墙,仿佛穿越了历史。
那天,我们并肩站立。
“陈子慕,你说,我们算好汉了吗?”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怎么不算?”
我抚着城墙,突然有些感慨:“可惜,埋骨城下的他们,都没有姓名。”
陈子慕轻轻揽着我,远眺山河:“以后的我们也同样不会在历史留下姓名,但在生活的那个节点,总会有人记得。就像,我记得你。”
我有些煽情,他配合着我的矫情。
我们终将,会在这个世界消失。但无论如何,在存在的时候,被人记住就是一种价值。
就让我们,勇敢地生活。向着阳光,无问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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