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正经道士
青瓷碗内,鲜血的颜色红艳诱人,掺杂着上等状元红的血液,每一次摇晃都会挂在碗壁上。
青瓷碗被抬起来,被送到一张极帅的男子的薄唇处。
唇瓣微启,掺杂着酒水的血液流入口中,既有血液的柔和,又有酒水的辛辣,美味至极。
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走进房间,
看着男子这种慵懒的作态,
不屑的别过头去。
男子放下空碗,笑着说道:“好不容易跑出来,干嘛还这么冷冰冰。
笑一笑,这里没有该死的天兵天将,也没有折磨人的刑法,更没有互相残杀的同类。”
“难道你出来只是享受的吗?”
男子毫不在意她的冰冷,依旧风轻云淡的模样,享受着这种安逸。
“当然,我知道咱们的任务,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不能光受苦受累吧,该享受还是得享受啊。”
咂咂嘴,回味着口中鲜血的味道继续说:“就像这种处子之血,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血液最为香浓,品上一口,满嘴留香,想这一口我可是想了三千年。”
“很难理解你们这种臭蝙蝠的思想,肉也就算了,血有什么好喝的,而且你更变态,竟然喜欢天葵。”
“着相了不是,凡间的人类还喜欢吃牛羊身上的鞭呢,他们不变态?”
男子张张手,
勾起唇角。
“你在里面最纯洁,多少大妖想要品尝一下你的味道而不得,现在出来了,要不要试试我的技术?”
唰!
寒光一闪,
桌子断成两节,
连同着烛台上的红蜡烛,一起断开。
“嘶……”
看着地上断成两节的红烛,他想到了自己身上的什么。
女子走到窗户边上,看着天上的月亮,闭目吸收月之精华。
“下次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别怪我不留情面。”
“唉。”
男子捡起烛台,手指窜出火苗,重新点燃后放在床头的桌子上,又一把火将断裂的桌子烧成灰。
一阵过堂风将灰烬带走,屋内仿佛没出现过那张桌子一样,除了空旷不少。
“我说曦月,你这是破坏公物的好吧,虽说这家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被我送走,可是桌子是无辜的。
而且,你个涂山的狐狸,为何偏偏不喜欢男人,在镇魔司的秘境里,就连傅山都忍不住放纵,她可是食铁兽啊,要知道那种野兽最冷淡了。”
一道杀气袭来,男子打了个冷颤。
“得得得,我不说了,一会儿会有位十五岁的少女过来,到时候还要麻烦曦月你避一下。当然,如果你想学习学习,我也是很乐意让你参观的,哈哈哈……”
曦月没说话,转身就要离开。
与此同时,房门突然打开,从外面走进来两位高壮的汉子,两个汉子身后还跟着一位皮肤白皙的男子,一头乌黑的秀发,中间有一道红。
“诶,曦月你要出去玩儿吗?”
他将手搭在那两个汉子的肩膀上,拖着身子,仿佛一个无力的病秧子。
“不要你管!”
“刚才阿蝠的话我听到了,好不容易出来确实得放松放松。”
“就是,九哥说的不错,你以为那位真的会信守承诺放过咱们吗?为天庭办事儿,那些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怎么会找咱们这种人办事儿,办的事儿可能会光明正大吗?
真要是正事儿,那就不会找咱们了,找咱们办的事儿,那就肯定是见不得光。”
被称呼为九哥的病秧子一拍巴掌,非常赞同的点头道:“对对对,阿蝠说的太好了。
见不得光的事情,
咱们如果失败了,咱们会死。
就算咱们成功了,也会灭口。
人家怎么可能会留着咱们这么大的把柄不处理呢,哈哈哈哈哈……
所以,你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
反正咱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就比如说阿蝠喜欢少女,喜欢血液,那就尽情的放纵。
而我,喜欢灵魂的味道,尤其是妖精的灵魂,会让我飘飘欲仙。
可惜啊,附近的妖精大多是猴妖,比起来,我更喜欢仙鹤,他们的灵魂才高贵呢。”
九哥被两位壮汉搀扶着坐到床边,曦月看着这几位队友,很无语。
她又怎会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只不过她现在还抱有一丝丝希望。
他们这一队伍中一共五个人,阿蝠喜淫好喝血,九哥爱吃妖精灵魂,那两个傻大个全天都没什么话,是九个的小弟,两只黑熊成精。
只有涂山曦月,她最安静,恶事不做,保持着一股格格不入的状态,就是为了让上面那人知道,自己不是疯子。
“镇魔司的秘境里有那么多妖魔,为何咱们十个被选中?”
阿蝠坐在一旁,摇摇头:“谁知道了,可能是看咱们活的太压抑了吧。”
“唉,上一次无心带人离开,一只就没回来,出来后我还想去找找他,瞧瞧他过得怎么样,可惜啊,没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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