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楚和林婉悦齐齐回头。
冬天的日光疏朗安静,一个短发小丫头站在门口,刚刚亓耳的波波头俏皮可爱,像一颗生长期的小蘑菇。
林婉悦平日里温和的眸光微不可查的深了些,搁在林向楚肩膀的手放了下来:“你认识?”
“认识,是我……大学时候的同学。”林向楚有些恍恍然,对着林婉悦点头,迈着颀长的腿往门口走过去,一下给了她一个爆栗:“出去了十年,林大哥都不叫一声,改向楚了?嗯?”
他们两之间隔了近十年的时光,可神奇的是,岁月好像根本没有在安怡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依旧是那个有着包子脸婴儿肥的小姑娘,眉眼明朗,略施淡妆,一手挠头笑得毫不注意形象,浑身的朝气几乎满溢出来。
安怡哈哈笑,改了称呼:“林大哥。”又往他身后看去,眨巴了一下眼睛:“你现在是有事吗?我是不是找你找得不是时候呀?”
“没有。我刚好午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倒时差?”
“我昨晚回来的,时差还没倒过来,但是更想见你,就来啦!”
她说话的间隙,林婉悦从两人身旁经过。
林向楚:“三姐,一起吃饭?”
“还是不了。”林婉悦审视的目光在安怡身上,转了一圈,对着林向楚微微笑了笑:“别人特地过来,估计是有事,我就不添乱了。之后再找你。”
安怡眉眼弯弯的伸出手:“三姐你好呀,我是林大哥的大学同学,叫安怡,你叫我安安或者小怡都可以哒。”
“玩得开心,小怡。”林婉悦脸上读不出情绪,同安怡握手,临走前叮嘱林向楚,“别耽误正事,晚上早点去接芷默。”
她的话语随着身影渐渐变淡,安怡脸上的笑容却微微僵住。
林向楚一手抄进口袋中,挺直着脊梁往外走,一边问:“想吃点什么?”
“随便,什么都可以。”
安怡跟上去,眼珠子却咕噜噜转了一下。
最后定下来的是一家本帮菜馆。
菜上得很快,小姑娘却半点心思都不在这上头,勉勉强强夹了几筷子食物就不动了。
林向楚食不言,等到吃得差不多了再拿纸巾沾沾了嘴,看着安怡瞧过来的视线,抿了抿唇:“这么看着我,是有事?”
“有事,还是大事。”
“有事就说。”
“我想你呀,什么事能比我想你还要大呢?”安怡一边说,一边又笑。
“老同学之间那么久不见,的确挺叫人怀念的。”林向楚不动声色扯开话题,“你回来似乎志文也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见见他?”
安怡撅起嘴:“他知道。不过我没事见他这个傻大个干嘛?”
“你不想他?”
“不怎么想呀。所有人里面,我最想你。”
安怡在加拿大受了各种西化教育,感情表达起来较之十年前直白了许多,林向楚甚至都辨不清里头的意思究竟是真还是假。
他垂着眸子抿着唇眼底露出一丝无奈,似乎是接不了话,一时间没有开口。
安怡咯咯咯地笑,拿着筷子轻轻敲了一下林向楚的碗边,眼底闪着促狭:“林大哥,你不是害羞吧?”
“你坐会,我去买单。”
林向楚没有接话,兀自去了前台。
大学的时候安怡也是这么一个开朗的性子,只是远不及现在这个活泼。
林向楚想到吕志文的电话,一时又忍不住头疼的摁了摁额角。
大学时期,他的确因为林老爷子病危动过将人带回家的心思,可那时候真说爱,也并没有。
至多就是好感。
安怡拥有众人都称赞的高情商,处理事情八面玲珑,是个很适合带回家的儿媳妇。
只可惜,曾经的那点心思刚刚有些萌芽之势就被掐断在了摇篮里,原先就淡的好感被时光冲淡,此刻在他心底只成了这么一个好同学这样的存在。
他是这么定位安怡的。
可安怡对他呢?
近十年的时间,她这样性格的人在加拿大又怎么可能遇不到一个喜欢的人?说什么余情未了,应该只是逗逗吕志文和他的吧?
林向楚买单结束,安怡跟着他出了门。
两个人在公司就近的商场里兜兜转转,时不时说两句往事,两人心情都不错。
一直到林向楚回公司,安怡始终面带笑意。
“林大哥谢谢招待~我知道你是个大忙人,等你有时间了,我再来骚扰你~”
“欢迎骚扰,来之前和我说一声吧。到时候我叫上志文,他应该也很想见你。”
兄弟就是拿来卖的。
林向楚说这句话的时候毫无做坏事的心虚,可怜远在林城的某人忽然打了个喷嚏。
安怡不乐意的那脚尖踢了踢林向楚的皮鞋前端:“我中午吃饭的时候不是就说了吗?”
“嗯?”
“我真的没有很期待见吕志文啊,比起三人行,我更想只有我们两个人。”安怡抬起头,歪着脑袋看林向楚,缓声道:“两个人的话,就是约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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