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唱片公司还是电影公司,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发行渠道。
好莱坞六大为什么是六大,就是因为掌握了海内外的发行渠道,许多二线电影公司都需要六大的发行渠道。
要是有二线公司知道未来福克斯影业会被收购,心一横说不定成为福克斯的继任者,成为六大之一。
不过那是电影业务上的事情,在唱片行业,在全球拥有广阔的发行渠道的无疑是环球,华纳唱片,索尼音乐,滚石唱片等一众国际娱乐业巨头。
华语地区比较有名的大概就是华研唱片,英皇娱乐,内地也有华谊兄弟,摩登天空等大型唱片发行公司。
至于其他比如星光唱片和黄氏唱片都是属于二线集团,而数字发行领域自然是一众互联网巨头占领市场,海外的苹果,亚马逊,国内的企鹅网易等等。
在九十年代,基于华语乐坛的强势,华语唱片公司在东亚和东南亚有很大的发行市场。
但是千禧年过后,唱片行业整体下滑,华语乐坛更是一跌不起,导致整个东亚东南亚唱片市场都被日韩欧美占领。
现如今,众多华语唱片公司就连守住本土市场都相当困难,更不用说拓展海外市场了。
所以范特西工作室虽然靠着《Jay》在国内唱片市场声名大噪,但并没有什么海外市场和渠道可言。
因此当索尼唱片找上门来,想和范特西工作室合作,取得日韩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代理发行权的时候,范诺萱非常痛快的展开谈判。
“范总,我们索尼是全球第一大唱片发行公司,你们旗下歌手交给索尼代理,是一件非常明智的选择。”索尼中华业务代表唐浩负责和范特西工作室谈判。
“贵公司的实力我当然清楚,但是百分之四十的分成比例实在太高了,我们工作室不能接受。”范诺萱说道。
“范总,你要清楚,发行方在唱片转运仓储销售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百分之四十实在不算高。
而且你要知道,华语歌手已经很多年没有在国际唱片市场上有过出色的商业表现了,这个分成比例已经非常合理了。”唐浩说道。
“我们制作这张专辑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制作人李赫更是倾尽全部才华,才能创作出这么一张堪称质量上乘的专辑。
按照贵公司的发行分成,我们甚至挣不到一分收益,说不准还要倒赔给索尼一定的发行分成,这是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范诺萱态度坚决,不同意这个分成方案,收益一开始谈判就陷入了僵局。
有很多人不了解一张专辑的的分成模式,情况分为很多种。
就拿《Jay》专辑来说,数字专辑放在QQ音乐上发行,制作方是范特西工作室,发行方是QQ音乐,词曲创作和演唱都是李赫。
QQ音乐会拿走全部数字专辑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发行分成,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制作方范特西工作室又会拿走百分之四十,身为词曲作者和演唱者的李赫却只能拿到百分之三十的收益。
看起来很不公平,明明歌是我写的,也是我唱的,为什么我拿到的反而最少。
原因很简单,就在于发行渠道和制作成本。
唱片公司给你制作专辑是要花钱的,宣传推广也是需要大量的金钱和资源的。又不是慈善家,凭什么免费给你做是吧!
实际上,如果李赫不是词曲创作者,只会拿到属于歌手的百分之十左右分成。
所以以前经常说爱唱谁谁谁的歌曲,但实际上整首歌只有百分之十是属于歌手本人的,除非他是原创者。
以上只是理想的分成方式,实际情况比这个还要负责得多,实体专辑方面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制作成本,母带灌录,还有经销商分成等等。
唱片行业的利润越来越低,今年范特西工作室发行的《Jay》专辑给工作室带来了差不多两千万的收益,扣除各种成本,利润也不过一千五百多万,当然,不能忘了还有交税。
李赫个人也拿到了将近一千万的分成收益,之后还会有源源不断的版权收益,是个长期饭票。
还有一个问题,既然词曲版权都是李赫个人的,那范特西工作室岂不是没有版权了吗?
当然有,范特西工作室拥有初始母带的版权,以后任何歌手翻唱商用都需要取得母带的版权才行,这也是范特西工作室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正是因为版权分成的复杂程度,对索尼的狮子大开口,范特西工作室当然不可能同意,宁愿晚一点开拓国际市场,也要保证基本的收益。
索尼和范特西工作室没谈拢,其他大型唱片公司闻风而动,华纳唱片业找了上来。
不过华纳唱片的条件比索尼唱片还要苛刻,范诺萱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个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临近年末,《Jay》的热度渐渐降下去,娱乐圈每天有那么多的事情发生,今天这个出轨,明天那个离婚,后天什么大火的电视剧和综艺节目播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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