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颍水项国故地往西,就是沈国的地盘,在楚国崛起之前,陈蔡两国的缓冲区,就在这里。
这也使得两国在颍水附近的在野经济,都相对要发达一些。
和吴国的邗沟一样,为了沟通颍水和汝水,两条河流之间,多有因陋就简的人工河,只是没有邗沟的通航能力强,之多就是漂一些小船。
不过对于缺少大牲口的商队来说,为了减少人力使用,这点运力,也是足够了。
“伯哼请看,前方就是沈国。”
“此地有些奇怪啊。”
沙哼觉得奇怪,是因为前方的商队,并没有前往沈国,而是往南方去了。这里的道路明显是休整过的,可以通行马车,相当罕见。
“沈国几次覆灭,略有破败,所以这几年,大多都是前往蔡国。蔡国在沈国附近,修筑有新城。”
说到这个新城的时候,贾贵提醒了一下沙哼,“好叫伯哼知晓,这个新城,是楚国修的,为的就是防止蔡国吞并沈国。”
“嗯?”
沙哼顿时觉得奇葩,楚国这个国际流氓,居然还有这样的一副好心肠?
“早年怼王还在位时,蔡国攻灭沈国两次,皆因楚国出面,这才得以保全沈国。后来楚国扩建方城,也就顺势在汝水以东,修了平舆邑。此地平舆大夫蛊,其夫人,乃是沈子亲族。”
“阿贵,你这个都知道?”
来得时候,沙哼寻思着老大给他派了贾贵,到底是要用在什么地方。现在一看,顿时明白过来,就贾贵这样的人才,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啊。
“呵呵……不怕伯哼取笑,旧年做马夫至陈国,恰好沈国复国,正是用人之际,便去沈国做了担粪埋土之业。”
贾贵那张丑脸顿时浮现出不好意思,他早年操持的生计,都不咋样,不过好在工资高,小日子还是不错的。
不过大哥不笑二哥,沙哼自己也是个矮壮怪,皮肤又黑,只论相貌,也不必贾贵强到哪里去。
再者,沙哼当初只是“百沙”之中的一个野人,还属于老实人范畴的野人,更是不值一提。
“我怎会拿阿贵经历来取笑呢?首李说过,事业只有分工,并无高低之别。”
“……”
贾贵一脸扭曲,丑脸显得更丑了。因为这话听得虽然暖心,但现实当真是疯狂抽打他和“百沙”野人的脸啊。
话说他当年担粪的时候,愿意追着他跑的,只有狗……
也不知道是狗饿了还是狗疯了,总之是没人愿意靠近他的,重口味也没有找挑粪工人唠嗑的啊。
不过贾贵当年做挑粪工人,还能对当地的局势有所了解,也的确是难能可贵。贾氏之后的教育虽然衰败了,但终究还是发挥了作用。
想要发于畎田,举于版筑或者说鱼盐、海市,那也必须自己得有三两三啊。
不然怎么上梁山?
总不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找个掏粪工人来当国家二把手吧。
贾贵能够在“义胆营”的选拔中,接连考核过关,跟他长得丑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王命猛男这里,别的没有,就是丑男多。
还有丑到爆棚的,可哪怕是丑到爆棚的,照样能周游二十六国,然后蹭吃蹭喝。
“阿贵,这次行动,我们是直接去蔡城吗?”
“伯哼,我个人以为,可以先去平舆邑,然后西行汝水,汝水之畔,有驻马城。”
见沙哼一脸疑惑,贾贵这才解释道,“蔡国既然劫掠许国,必然大军出行,楚人为防蔡军,定有布置。此时散布流言,于楚人城邑,反而稳妥。”
前往蔡国都邑虽然更方便,但不容易跑路。
贾贵这么多年外出打工,对于跑路还是很有经验的。
而且他和庶民不同,他本质还是贵族,最少也算是“士”,就是含金量差了点。属于贾氏不断衰退之后的产物,但列国对于贵族之后,多少还是会给一点面子的。
就算为难,也不会像为难野人那种程度。
列国虽然纷争,总体而言,对于中小贵族来说,迁徙自由还是相对存在,毕竟贵族就代表着受教育又或者有一技之长。
那是贵族之家的一条米虫,这条米虫,至少也是识字的米虫,扔官署中做个跑腿小弟,一点问题都没有。
列国底层的人口是在膨胀的,但是,统治阶层的有效人才,却是相对减少的。
哪儿哪儿都缺人,所以哪怕是一个掏粪工人,贾贵这种落魄贵族之后,也远比普通的庶民要有优势。
至少贵族之后知道谁家不能乱来,谁家可以泼粪……
但庶民不行,庶民不知礼,稍微有点失礼,就是一堆的破事。
“驻马城?”
“离平舆邑不远,此城扼守房、道两国,乃是楚国在方城以东的陵师大营。”
“楚国陵师?”
“正是。”贾贵见沙哼惊讶,连忙解释道,“虽是陵师大营,然而怼王以来,楚国北地战事甚少,多是跟吴国相争,故而驻马城兵卒极少,倒是有类曹国,成了汝水诸国行商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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