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峰凑到大勺旁吸了吸鼻子,“秀,你做的啥?真香啊。”
韩明秀掀开锅盖,一股热气夹杂着香气扑面而来,大勺的上面是一个铁锅帘子,里面放着几个馒头和几个豆包。
端下锅帘儿,下面是一大勺的酸菜烩血肠,里面还有一根大骨头。
“嘿,可真香!”
霍建峰洗了手,洗完时,秀已经把菜都盛出锅端到桌子上了,霍建峰扫了门口一眼,说,“你等着吧,那帮小子闻着咱们这屋的香味儿,明天又该酸我了。”
韩明秀盛完菜,又去拿碗筷,“这么说,你天天都因为这口吃的被他们挤兑了?”
霍建峰得意的说,错,不是挤兑,是羡慕,羡慕嫉妒恨的羡慕,不过,被他们眼红羡慕的感觉可真好啊!
韩明秀笑起来,一边摆碗筷一边说,“这话也太拉仇恨了,你跟我说说行,可千万别跟他们说去,当心挨揍。”
霍建峰欠扁的说,“从打你来,想揍我的人多了去了,要是他们能揍过我,我还能像现在这么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吗?早叫他们揍扁了。”
门外
那些被肉骨头和酸菜的香味儿馋的在门口转圈儿的弟兄们听到霍建峰这大言不惭的吹嘘,一个个恨得牙根儿都直了,真恨不得破门而入,暴揍这狂妄的小子一顿。
可是,再一想这小子的武力值,顿时都蔫儿了。
哎,算了吧,谁叫咱技不如人呢?还是回去好好训练,等能打过这小子的时候再说吧……
这天晌午,霍建峰照例大吃了一顿,吃得大汗淋漓的,痛快极了。
眼下,他虽然过得很幸福,但是并不单纯是幸福,而是幸福着并痛苦着。
这几天虽然过得很幸福,可是,过几天她就要回去了,她一走,这间屋子就会恢复到原来那样冷清和无趣,再也没法一训练回来就能看见她了。
想到这儿,他真恨不得提着包袱跟她一起回老家去。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冲动的想法,他要是真不顾一切的跟他回去了,那他的前途也就毁了,将来顶多也只能在司家洼子屯做一个好社员了,想要保护她,给予她更多,显然是不可能了。
秀从来就不是个平凡的女孩儿,一个老社员是配不上她的,所以,他必须留在这儿,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为他们的将来杀出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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