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儿真急不得。
义父曾分配给我一项光荣任务:人员从整个南宫大营中随意挑选,组成一支特战部队,由我亲自训练指挥。
训练结束后实战的第一目标,就是剿灭盘踞在凤凰岭多年的山匪熊四海。
这本来是个很好的主意,我也欣然接受。可是新兵的训练千头万绪,在我这个老兵油子的眼中,那就是啥也不会的一群笨蛋。没个至少半年以上的训练,出操都走不整齐,更别说拎着家伙上阵杀敌了。
但至少现在有一个目标了,那就是混球小子高怀德。
他身强力壮,武艺高强,反应机敏,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当然这个标准太高了点儿。像他这种稀缺的人才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以此为标准,未来的特战队就只能有我们俩人了。而且那小子最终愿不愿意成为我的部下,还得先画个问号。
队伍可以慢慢组建,人员可以逐步招募。但我对始终笼罩在迷雾中的凤凰岭,所抱有的强烈的好奇心却越来越浓烈。
在我童年的时候,对土匪的崇拜和迷恋,就是从额头上有道长长的疤痕,满脸络腮胡的土匪头子熊四海开始的。
于是我壮着胆子,向那位方大哥,也就是现在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不出所料,红脸黑须的方大哥瞪圆了双眼,难以置信地摇头道:“你是发高烧说胡话还是疯了?孤身一人想去凤凰岭探秘?那可是出了名的土匪窝呀!
虽然我承认你武艺高强。但如果你真就想不开,活腻歪了,找棵歪脖树,照样可以轻松了结自己,至少还能落个全尸。
我还能让当年亲兵营的弟兄们挖个坑把你埋了。
你该有多痛恨自己啊,想让自己落个死无全尸?”
他这话说的,都让我有些害羞了。我抿着嘴笑道:“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然南宫大将军给我下达了作战任务,我就要努力完成。
虽然新军的组建,连影子还没有呢。我想先去探探路,好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方大哥瞬间板起脸来,一脸严肃地微微点头道:“不错不错。你心里倒是有数了,我们心里彻底没底儿了。
有能耐去找你义父亲自当面说去,他同意了,我丝毫不会拦着。
我知道你小子胆子够大。一旦豁出去了,横竖到哪儿都是死,想拦也拦不住。
凤凰岭的首领熊四海,我多少也有一些耳闻。
我南宫大营北上抵抗蛮夷侵略者之时,淮北大营总统领孙大将军亲率五千兵马前去剿匪,结果大败而归,自己脑袋也没了。
你这是打算不带一兵一卒,独自上阵?
恭喜你,你的目标一定能达成:只会比那个孙大头死的更快一些!
将来你的坟头就别种菊花了,我帮你种一大片狗尾巴草。”
我不满地说道:“在外人面前,我还得尊称您一声方总教头,私底下我还喜欢叫你方大哥。老哥你怎么说话越来越难听了,何时都学会骂人不吐脏字儿了。
我就没打算一个人去找他们动手,我又没疯没傻,只是想去一探虚实。还不是因为我义父那个小老头很难说话,不可理喻。我这才提前找您商量。”
方大哥笑着摇头道:“这事儿没得商量,我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听到。否则将来你挨五百军棍,我还得被迫替你分担一半。我可承受不起!”
我们俩这次友好交谈,最终只落得不欢而散。
我当然不会去找南宫大将军当面商议。
就他那臭脾气,没事还能黑着脸莫名其妙训我一顿呢。
这要是主动送上门去,他真敢招呼手下二话不说将我直接按在地上,暴打几十、上百军棍解解气。
我才没那么傻呢。
可一旦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它就会像一颗幼苗一样生根发芽,逐渐长大。
我的性格天生就是不信邪,你非得让我往东,我偏要往西边转悠转悠,也许会有些意外之喜呢?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才像条汉子。
这个时候我丝毫也不知道,凤凰岭上还真有一条叫赛虎的凶猛大狗,蹲在那里等着我呢。
训练新兵的工作,乏味而枯燥。我确实也有点烦了,干脆给自己找个理由,卧床称病,趁机溜出去散散心。
顺便上一趟凤凰岭,实地考察一下这些土匪的防卫工作做得如何,也算是为了将来彻底消灭他们,做些筹备工作。
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反正现在整个南宫大营,除了那位红脸黑须的方大哥,还有就是那位黑脸的义父小老头能管着我了。
问题是我又没打算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凭什么还要约束我?我早就不是三岁小孩子了!
我惯常使用的那把长刀,肯定不方便携带。于是我找了一把短一点的钢刀,用布将其包的严严实实,插在后脖领之内。
这情形与我当年第一次趁着夜色,去斩杀那位卢公子时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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