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情敌相见杀父之仇。
李尚仁在得知坐在面前的竟然就是抢走他心爱之人的强盗后无比激动,更是唾沫横飞,双眼通红。
大有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你干嘛,说归说别动手啊。”
林皓避之不及。
他倒不怕对方真动手。
这小竹竿,能有什么战斗力?
估计自己一拳都能把对方打得半死。
只是大家无冤无仇,没必要闹出人命。
“哼!果然是粗俗之人,谁会跟你动手!”
李尚仁忽然变脸,摆出一副清高模样。
更是一脸不屑。
嘿?
林皓被气笑了。
自己不跟他较真,居然还得寸进尺。
都说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话真不假,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像你这种人胸无点墨,恐怕婚后公主殿下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
李尚仁轻蔑道。
皇帝圣旨,一介草民又怎敢反抗?
既然事已至此,那他也要让林皓在公主面前抬不起头,也算是出了心中这口恶气。
哼!
就算我得不到公主,以后也不会让你日子好过。
“谁胸无点墨了?你不就多读过几天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皓反驳道。
这怎么还越来越得寸进尺,甚至搞人身攻击。
没读过书怎么了?
没读过书难道就该被你看不起吗?
所以他就不喜欢这些文人。
总是带着一股自以为是的优越感。
“没错,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即便你出身显赫,但你却不懂得做人之道理,简直就是玷污了公主!”
林皓眉头微皱。
这样说他就有些不乐意了。
什么叫做玷污?
再说难道他愿意去成这桩婚事?还不是当年自己老爹留下来的麻烦。
“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多有文采。”
“哈哈哈。”
此话一出,正中李尚仁下怀。
诗词更是张口就来。
“偷取蟾宫桂,移来小院栽。”
“风摇知夜雨,雨过蝴蝶来。”
“树郁千苞茂,花颜十里香。”
“妖娆如画卷,点缀满庭芳。”
李清月听闻暗自点头。
不愧是长平城第一才子。
古有七步成诗,今有李尚仁信手拈来。
难怪能够让整个城中的所有青年才俊趋之若鹜。
“怎么样?你听得懂吗?我估计你连这诗中所讲含义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李尚仁一脸得意扬扬,甚至于颇为炫耀。
林皓听闻忍不住笑了。
这也叫做第一才子?
这种打油诗,换做谁不会做,不就是词藻稍微华丽一点吗?
“原来这就是长平文学天才的风采,看来也不过如此。”
李尚仁听闻惊怒交加。
“难道你会吗!我估计你连字都不认识一箩筐,居然还在这里对我所做的诗指指点点!简直有辱斯文!”
林皓一抹嘴。
同时将自己的衣摆往旁一拉。
朗声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一首将进酒,朗朗上口。
直接让安宁公主和文学天才听的是目瞪口呆。
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来自边关的少将军,竟然还有这等文采。
就连安宁公主也在暗自品味。
好诗。
当真是好诗!
李尚仁虽然能信手拈来,但是所做诗词难免太过小家子气。
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文人的酸臭气息。
可是林皓所作诗词。
磅礴大气,心胸豪迈。
一个潇洒不羁,心怀天下的豪侠形象,跃然纸上。
安宁公主此时忍不住目光当中透露出了几分欣赏和意外。
谁能想到,在林皓这个纨绔子弟的外表下,竟然还如此有文采?
李尚仁更是受巨大的打击。
目光当中满是难以置信。
身为文学天才,他又如何没有品出这首诗当中的豪迈气概以及精致绝伦的词句。
顿时整个人如同五雷轰顶,跌跌撞撞的朝后面退去。
“怎么可能会这样,你这首诗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林皓轻哼一声。
“身为读书人,整天只知道好勇斗狠,争一时之气,这样做和那种街头混混有什么区别?”
“既然你也说这书中知识丰富非常,那你更加应该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回报天下百姓,只知道一味的伤春悲秋,又有何用?”
李尚仁再次跌坐在地上。
目光呆滞。
他虽然不想承认,可对方确实说的在理。
读书者自然应当心怀天下。
放眼望去,整个历史当中无数文人雅士,终其一生宁愿忍受颠沛流离之苦,也要去追寻心中真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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