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麦听到声音,一把抓过被子盖在身上,将自己整个身子包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门口。
门外的人,没有等她回应便轻轻地推门走了进来。
那是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女孩子,她走到床边,将手中的东西轻轻地放到床上。
然后,抬起头朝莫小麦笑了笑,轻快地说:“莫小姐,这是老板让我给你准备的衣裳,希望你喜欢。”
莫小麦见对方只是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恶意,便放下警戒,看了一眼床边的那套衣服。
那是一套粉色的裙子,她伸手摸了一下,料子还蛮舒服的。
她眼底滑过一抹诧异,抬头看向小女孩,低声道:“谢谢你啊!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还有,你们老板是谁啊?”
这么好心给她送给衣,她一定要感谢他。
小女孩听到她说老板的时候,目光瞬间变得极其崇拜。
她笑了笑,轻快地说:“莫小姐,这里是似景酒吧的休息室,我们老板就是凌少啊!嘻嘻,昨晚是他救了你。你一定是我们老板的女朋友吧?”
小女孩丝毫没有恶意,即便是说到凌少峰的时候满心崇拜,也没有因此而嫉妒她。
莫小麦有一瞬间呆愣,她没想到凌少峰会是似景酒吧的老板,更没想到他会救了她,还让人给她准备衣服。
虽然有些怀疑,但看这小女孩的模样,应该是不会说谎的。
只不过,她还说……她一定是凌少峰的女朋友?
她哪里看出来她是他女朋友了?
像凌少峰那样骚包的花花大少,有一大票女朋友实属正常,但她绝不是他的女朋友!
一想起跟他才认识一天,他就几次不分青红皂白的吻她,她心里就有一团无名之火!更令她恼怒的是,她竟然每次都被他吻得傻傻的不知道去反抗!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有多沉迷于他的吻,实际上……实际上她好像还真的是十分沉迷于那股甘甜的巧克力味道。
不!她绝对不沉迷!她只是没有接过吻,比较……比较饥渴罢了!
嗯,一定是这样的!
她才不要承认是因为喜欢他的味道才忘记去反抗!要是那个花花大少知道,一定会得意死。
“莫小姐?”
莫小麦被小女孩轻轻的呼喊一下唤回神智,不想跟她深究这个问题,盯着她懵懂地眨了眨眼睛问道:“怎么了?还有事吗?”
小女孩见她有意逃避她方才的问题,也很识趣地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只不过,她却一直盯着她的脸在看……
准确地说,她那双如葡萄般黑亮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她的嘴巴看。
莫小麦诧异地皱起眉头,低声问道:“我嘴巴上有什么吗?”她问的同时,已伸手触上自己的嘴唇。
根本就不用小女孩回答,她这一摸,立马就痛得惊呼起来:“嘶!”
凌少峰那头猪,属狗的么!竟然将她的嘴巴都啃肿了!
难怪那小女孩一直盯着她的嘴巴看,一想到这个原因,她立马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别看那小女孩人小,一双眼睛可灵活着,她盯着莫小麦笑得一脸暧昧:“莫小姐,别不好意思嘛!你现在这样……表示老板重视你啊!我就说嘛,你肯定是老板的女朋友!”
小女孩顿了顿,又开口道:“你不知道,老板从来不留女人在这里过夜。昨夜,他抱着醉酒的你进来的时候,动作神情温柔极了。他还让我给你洗澡,换上他衬衣……
本来还让我给你清理伤口的,可他怕我笨手笨脚的弄痛你了,便将我赶了出去。我想,他肯定是亲自动手给你包扎的……”
小女孩叽叽喳喳地说了很多话之后,才走出去。
莫小麦却完全没有心思听她说下去,她的思绪一直停留在她说的凌少峰替她的伤口包扎上。
她抬起左手,看到上面绑着的洁白绷带,有一瞬间的呆愣。
她隐隐能想起昨晚和乔以恩在似景酒吧碰到一个男人,然后自己冲动之下拿酒瓶砸破了男人的头,她手上的伤,应该是那个时候被酒瓶给割伤的。
之后的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她看着那只包扎得不怎么好看的手,心里隐隐有丝异样滑过。
她,好像真的误会凌少峰了。其实,他好像也并不是那么坏。
至少,昨夜肯定是他救了自己。
据方才那小女孩所说,她昨晚喝得醉熏熏的,是被凌少峰抱进来的。他吩咐那个小女孩给她洗的澡,换上他的衣服。
然后,他还亲自替她包扎了手上的伤……
那……他们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喽?
直到这一刻,莫小麦才明白过来,凌少峰所说的恩将仇报原来是这个意思。
“啊!”她有些懊恼地抓了抓头发,直到整个头变得乱糟糟地。
即便是这样,她也想不出该不该跟凌少峰道个歉?
乔以恩到军区总医院之后,便一直在医院里陪着白予熙。早餐是她自己做好带来的,午餐是阿义在外面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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