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总和自己的前妻没有孩子,所以他很疼爱这个继子,估计还想培养他作为继承人。”
迟暮猜测。
“那庞总的继子恰好是你的粉丝吗?”黎早早问。
“算是吧。”迟暮道:“也不太算。听郭亭转述,那个继子以前在B站和微博上都看到过我的作品,说我人气很高,形象不错,作品也不错,建议签了我。”
“只是...建议?”
她还以为这个继子恰好是迟暮的铁杆粉丝,死缠烂打求着自己的继父签约的那种。
不过,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画面还是挺惊悚的。
“不错!只是建议就能让庞总改变想法,可见这个继子在庞总心目中的重要性。”迟暮道。
“嗯。等签约的时候,如果你能见到他,一定得好好感谢人家。”
“见到他估计不太可能。”
“怎么?”
“这个继子从来没在任何家庭聚会的场合中出现过,这次能去公司转转,连庞总都没想到。”
“这么神秘?”黎早早。
估计又是一个不愿继承家族财产,想要独自闯荡的倔强公子哥。
“对呀,就连郭亭也从未见过他。不但没见过,连他多大了,叫什么,在哪里上学都不清楚。”
“这样...大概是还没原谅自己的父母吧...”黎早早心想。
如果这个人已经坦然的接受了父母离异,那他母亲没理由不把他引荐给其他人。
哎,想来又是个被原生家庭影响的孩子。
真是可怜呢。
迟暮兀自说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他们的话题好像跑偏了。
“总之呢,年后我就要去上海签合同啦。早早,替我开心吗?”迟暮问。
光听声音,黎早早就能想象到迟暮咧嘴的表情。
他喊她早早的时候,声音哑哑的,隔着听筒传来,瞬间便可以令黎早早的耳朵酥酥麻麻的。
一下子酥麻到了心里去。
“嗯,希望你一切顺利!”
末了,黎早早又认真补充:“迟暮。”
她叫他的名字,声音温柔极了,半分女汉纸的样子都没有。
“嗯?”
迟暮似乎也被这温柔的声音感染到了,眸光幽暗的不少。
“祝你以后走花路鸭~”
“走…花路?”迟暮不太明白。
黎早早挠挠头,噗嗤一下。
“‘走花路’是饭圈用语呀,笨蛋!”
话一出口,黎早早便觉得有些太过亲昵了。
在她看来,‘笨蛋’这个词,是一种爱称。
喜欢一个人,才可以无奈又宠溺的叫她‘大笨蛋’。
也正因为这样,她才总会固执的觉得,迟暮一定是对她有些感觉的。
“哈~饭圈用语啊,不错嘛,现在就开始追我了?我跟你说,我可不会因为咱俩的关系,就随随便便让你做我的后援会会长的。”
迟暮将五指cha进头发里,整个向后捋了捋。
动作甚是潇洒帅气。
“切~谁稀罕?”
黎早早回嘴。
再说了?谁追你了?
偶练之后,出现了一大批小鲜肉,我挨个追都还追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追你?
不过,这些话她也只敢在心里说说。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有些话总会顾忌万分。
像‘追你’这种词汇,她真的说不出口。
因为喜欢,所以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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