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见了,玄真子和方小梅自然也闻见了,我们三人对视一眼,撂下盘子开始向那边摸。那三位专家看见我们的举止后也没有出言阻止,看了萨沙一眼,萨沙连忙放下盘子,从车里拿出一杆枪背上,默默跟在了我们后面。
这里虽然极度荒凉,可也不代表就完全没人,通古斯平原的意思就是,这里是通古斯人的家乡。
通古斯这个种族在东北亚并不鲜见,他们有着典型的东亚人相貌,涵盖几个种族,世代生活在寒温带或者寒带大森林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俄罗斯有着全世界面积最大的领土,人口却只有中国的十分之一,绝大多数都居住在西部,少部分居住在东部和中国接壤的边境线附近,中部和北部几乎渺无人烟,通古斯人就散居在这里。
在林中穿行了一段后,烤肉味越来越浓,转过一块大岩石后,前面出现了一个火堆,一个穿着典型通古斯蓝色袍子的男人正哼着小曲在火堆上烤肉,在他身边站着一头巨大的驯鹿,好奇看着我们。
“嗨,老乡,能不能卖点肉给我们?”我笑眯眯打招呼,那个男人看了我们一眼,摇了摇头没说什么,我只得求助萨沙,可他也摇了摇头,通古斯人的语言他也不懂。
好吧,我只能用最原始的语言——钱,来跟他说话了。
我走到那个男人身边,掏出一张卢布晃了晃,表示要向他买东西。这人接过钱抓在手里看了看,还用鼻子嗅了嗅,最后嫌恶的递还给了我。
“通古斯人没有货币概念的,就算知道钱是什么,他也不会收,根本就没处用。”萨沙解释道。
我这才想起来,这些人还处在半原始的渔猎状态中,要钱根本没用,只能以物易物,该用什么和他交换?
玄真子期盼的目光中,我略加琢磨,眼睛一亮,掏出个一次性打火机,笑眯眯对着他打着了火。这个东西我花五毛钱买来的,通古斯人生活在野外,生火是个大问题,我估计他们应该对这个很感兴趣。
看见我挠首弄姿显摆打火机,这位脸庞通红的通古斯大哥“哈哈”一笑,从腰间拔出了尖刀,吓得我连忙往后缩,把玄真子和方小梅揽在了身后。不过我刚做出动作,就被玄真子把我带到了后面,看见自家娇小的媳妇护在身前,我心里颇不是滋味……
不过并没有出现什么攻击场景,那位通古斯大哥亮出刀子后“唰唰”两下,熟练的割下来一大块烤肉扔了过来,被玄真子一剑穿住。
“用这个吃。”那位大哥看见玄真子出剑这么快,神情中露出一丝诧异,又扔过来一个大碗说。
我这才发现,他说的竟然是汉语,虽然发音有点古怪,不过完全能听懂。
他扔过来的是一个石头雕凿的碗,非常粗糙,呈麻栗色。
看见我们一副不解的神情,那通古斯大哥又从驯鹿的背囊中取出一个石碗,对着我笑眯眯亮了亮,割下一块烤肉扔进去,在碗里擦了起来。看见这个动作我明白过来,由于食盐缺乏,这些人就用一种含盐的石头雕凿成碗,吃肉的时候擦几下就有了咸味。
感受到了对方满满的善意,我们立刻一哄而上,围着火堆坐下,和通古斯大哥用汉语交谈起来,当然,主要是由我交流,他们闷头大吃。
这位通古斯大哥是个很健谈的人,和我聊得很投缘,我原本以为他在中国生活或者留学过,可后来发现不是,他们村子人都会说中国话,世代相传,只不过他们的汉语和我们的有明显区别,似乎是某种我所不知道的方言。
聊着聊着我发现不对劲,这才发现,一整只小兽竟然被吃光了,看着我不善的神色,他们目光闪烁。好在我手里还有一块,赶紧接过玄真子递过来的石碗,学着他们那样用肉擦着吃了起来。
这么一番下来,我们已经很熟络了,这位自称叫做——石汉的通古斯大哥热情邀请我们去他的村子做客,我自然是满口答应。
接下来问明了方位后,萨沙赶了回去,我们一行则就地出发。
驯鹿是体型最大的鹿,生活在极寒地区,石汉的驯鹿差不多有我的肩膀高,体重估计有7、800斤,赶得上马匹了。北方人们饲养用来骑乘,虽然没有马儿速度快,可负重能力尤甚,并且能耐严寒。
接下来,两个女人骑上了鹿背,我和石汉牵着缰绳,向西走向他们的村落,一路交谈着。
据石汉说,他们的村子有一百多人,是附近百公里内一位的聚居区,至于种族吗,他对“种族”这个词似乎理解不了,更不知道我说的鄂伦春、鄂温克指的是什么。
在荒凉的北方丛林里穿行,走着走着,太阳越来越低,落到了地平线上,两旁出现了许多家养的驯鹿,看见我们一点都不害怕,睁着大眼睛好奇打量我们这些外来者。
林中传来有节奏的“邦邦”声,那是有人在敲击木头,听见这声音后,觅食的驯鹿们立刻向着那边奔跑,蹄声隆隆,快如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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