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总督两职的来历和差别此前已有所述,两者都不是“经制之官”,本质上都是“事职”,权力来源并非朝廷架构,而是皇帝的临时委任。而“经略”也同样如此,甚至与总督、巡抚已然常设化相比,它既不常设,职司也从来没有准确定义。
换句话说,经略这个职务,它的功能、权力、运作等等,完全取决于皇帝如何安排。
这里又要鞭打一下《明史》了,因为《明史》中说:“天启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十一年又增设总督于保定。”
所以说《明史》经常不靠谱,这里就显然错了。从《明实录》中的记载来看,最早的经略并不是出现于天启年间。当然,这里可以将“经略”理解为动词,作为“经营军务负责功略”之类的意思来理解。
如弘治十八年六月丙辰:经略山海关工部左侍郎李鐩回京,上经略事迹。起庙山口迄于密云墓田谷关,展出荒地五十顷二十庙,修边墙二万四千七百九十余丈、糠沟三千三百余丈、墩台、敌台、城楼、营堡等项共一百七十余座,营房三百八十余间。(《武宗实录》)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鞑贼五赤金率众往牧河套,将入寇延绥,守臣以闻。兵部议令:“延绥副总兵朱銮、参将杭雄、游击周政、刘玉军安边营等处,纪世楹、冯大经以次东驻便利城堡;总兵柳涌守镇城相机发兵,宁夏总兵安国守镇城,副总兵路英、游击李永定军清水营、花马池、定边营等处,与东路参将各饬兵巡哨、应援,陕西总兵赵文、都御史郑杨驻固原经略。请将俱听自为战守,不必遥制。”从之。(《武宗实录》)
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兵部奏:“居庸、紫荆、倒马三关修筑墩堡、城楼、墙壕凡九百有奇。都御史李瓒所经略也。”(《世宗实录》)
万历三十年十一月甲申:起都察院右都御史蹇达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经略御倭;右佥都御史户应元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神宗实录》)
当然《明史》也有其他的记载,如万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巡抚天津佥都御史万世德经略朝鲜。
在以上这些可以看到,工部侍郎也可以就任“经略”一职,因此“经略”的实际最低“标配”大概可以看做是侍郎。换句话说,就是六部堂上官及以上的大臣即可以在皇帝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出任“经略”。
而明史中提到的杨镐,则是在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庚申:起升杨镐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神宗实录》)
从字面上来理解,杨镐的实际职务是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负责“经略辽东”,“经略”在这里当成动词来理解更为合适。
这样理解并没有问题,比如说有些时候,总督和经略都常常作为动词混淆在一起使用。如《明史》记载,万历二十二十五年春正月丙辰:朝鲜使来请援。二月丙寅,复议征倭。丙子,前都督同知麻贵为备倭总兵官,统南北诸军。三月乙巳,山东右参政杨镐为佥都御史,经略朝鲜军务。己未,兵部侍郎邢玠为尚书,总督蓟、辽、保定军务,经略御倭。
咦?这里的邢玠就更有意思了,他是以兵部侍郎的身份既担任了总督,又担任了经略。
那么综上所述,“经略”这个事职实在是非常笼统、模糊,定义十分不明确。皇帝以手谕形式向内阁“询问”这个“经略”到底算什么、是什么,实际上是反将一军:
你们说朕给的权力太过了,但经略本来就是皇帝临时委任的事职,给多少权力是从任务本身的重要性和完成任务所需的权力来综合衡量的,作为大明立国二百多年以来针对蒙古的“最后一战”,那是何等的兹事体大!朕给予“蒙元经略”超出以往各经略的权力有什么不对?
这四问,或者说这一问,着实是把众阁老给问住了。倒不是说找不到话来回答,而是无论怎么回答都很难把这话说得滴水不漏。
文官重不重要?在阁老们看来当然无比重要,完全是大是大非方面的政治正确。然而,皇帝的意思也没错啊,消灭蒙元对于大明而言同样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正确,谁敢反对这个观点,去孝陵或者长陵面前享受凌迟待遇应该是很合适的。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大明朝的“得国之正”就是来自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是大明朝的统治正当性的根本注脚。
既然无法做出比较性、选择性的回答,因此内阁只好运用“答题技巧”,避免谈论“哪个更重要”,反而转移关注点,开始讨论“经略”这个职务是否需要明确定义,以及如果需要则该如何定义,甚至还要讨论事职与经制官之间的关系该不该做出某些改变。
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无论是心学派的申时行、王锡爵,还是实学派高党的吴兑、梁梦龙都不打算“抢答”,最后居然是王家屏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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