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以蓟密永三协汰兵裁饷事件来举例吧。当时由于钱粮紧张,崇祯下旨让各镇汰军。顺天巡抚王应豸遵旨在蓟密永裁军,汰饷50万,结果酿成兵变。崇祯将王应豸下狱,并当成替罪羊斩首,换上王元雅代替,继续汰军裁饷。
《山中闻见录》对此有详细记载:“朝廷忧饷贵,以清汰责诸镇,顺抚王应豸顺内旨,首奏清核冒饷50万。三屯营兵鼓噪,下烽台挟饷,抚之旋定。应豸被槛车征置狱,以王元雅代之。镇抚顺天元雅,主汰饷议如故,减额并伍,各隘口尖哨,尽失戚继光遗制。”
应该说,这份文献用简洁的语言,描绘了蓟密密永三协汰兵裁饷的原因和过程。但由于《山中闻见录》成书于南明,并非当事人回忆录。想了解整个蓟密永三饷裁军事件的前因后果,还是要查看明末原始档桉。
事实上根据《明熹宗实录》记载,裁撤蓟密永新军这个想法并不是崇祯上台后才有的,在天启五年十二月底就由户部提了出来,当时的户部尚书是李起元。但当时的蓟辽督师王之臣,就明确表示这是个馊主意。
王之臣上疏将户部方案噼头盖脸地训斥了一顿。他的意思是,蓟门是非常关键之处,不增兵也就算了,还要撤有战斗力的新军,完全是瞎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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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辽东经略王之臣的反对,天启五年蓟密永三协裁军计划就此作罢。
然而到了崇祯上台后,蓟密永三协裁军计划却得到了实施,这一次也一样有人在反对,反对者换成了新任督师袁崇焕。然而反对意见无效。
崇祯想省钱,听不见任何反对意见,否决了袁崇焕的蓟密永增兵方案。《度支奏议》之《登答方关院蓟密永三协兵饷疏》和新饷司六卷《覆督师题各镇兵马钱粮经制疏》中有明确记载。
记载较多,这里不摘抄,总之就是原始档桉对蓟密永裁军的起因记载的非常清楚,而负责蓟密永新兵裁汰的是(蓟辽总)督和(遵化巡)抚,他们是遵从了崇祯的圣旨。
考虑到《登答方关院蓟密永三协兵饷疏》成文于崇祯二年七月,因此这里的“督”是刘策,而“抚”是王元雅,与《山中闻见录》的记载吻合,并非孤证。
蓟密永三协兵,一共有10万6千兵。这近11万大军的岁费为91万本折。而崇祯下旨裁掉的,是10万6千蓟军其中的新兵,在裁掉这3万多新兵后,蓟密永三协的岁费由91万降至75万。
而且不光是崇祯二年蓟军岁费按75万计算和拨给,崇祯元年的岁费也按二年覆定新额来清算。也就是说崇祯二年的75万,还要扣掉崇祯元年的所谓的多领16万,只能领59万。
这就完事了吗?没有。对于蓟密永来说,岁费由91万裁到75万,只是第一步,还有被裁下来的兵的安置问题。
兵部要求袁崇焕认领其中的兵,而袁崇焕只愿意接收。这是怎么回事呢?通过继续查看原始文档,原来是因为关宁的岁费只有480万,本身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蓟密永裁汰新兵后,有名被汰下来的新兵确实被袁崇焕安置到关宁编制,袁崇焕从四百八十万关宁定额中发饷给他们。这件事还导致毕自严怀疑,说你这四百八十万本身就已经捉襟见肘了,如果再接纳西协7810人,这样一来,你还得增加饷13到14万才行。
于是,毕自严就和刘策商量,七千八百十员名驻札西协就不要再让袁崇焕负担了。而崇祯圣旨的回复是,这西协7810人的安置,让督抚(也就是刘策和王元雅)去商议。
于是,蓟密永新兵裁军的结果就是,其中兵由辽镇发饷,留在蓟门继续服役,其中7810由蓟镇发饷,留在西协继续服役。
蓟密永新军中的,虽然仍在蓟门,但在关宁480万定额中支饷,成为关宁16万大军的一部分。因此,蓟密永裁军过程已经交待清楚,崇祯裁掉了兵的费用,但实际只裁了兵,因为其中有兵分别被关宁和蓟密永自己接盘了。
所以,实际上崇祯二年蓟密永兵和饷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情形:兵数由人减为-+7810=人。兵饷由91万本折变为59万。
众所周知,蓟密永汰兵裁饷,造成了一个空前惨烈的悲剧,直接影响了明末的战局,这就是军队作为国家暴力基础动摇的后果。
高务实之所以认为南疆的军队利益必须由高家直接代表,当然可以说他是从统治安全来考虑的,但又何尝不是为了南疆不至于走原历史上明末老路而考虑的呢?
再说其他阶层,工、商两家往往很难分家,尤其是在“大工业化”之前,很多商人的底色原本就是大大小小的工厂主。但是这两家还是可以强行分开来算的,办法就是通过“生产型”或者“贸易型”来区分,而如果既生产又贸易,那就要让他们自己选,或者提前上马“反垄断法”,逼他们选择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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