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决如何肯认,温凉网中只有寥寥几只动物,显然没有他的多。
而建明帝给出的原因则是,温凉网中的猎物皆是活生生的。
温凉网中的动物皮毛干净,只腿部有箭矢擦过的血痕。
那些动物虽有些惶恐畏惧,但活力十足,警惕的望着四周,伺机逃窜。
宋碧涵一看有活的猎物,立刻拉着顾婉璃几人跑向了温凉。
宋二夫人气得咬牙,正想将宋碧涵唤回来,却看到一身玄衣的温阳英姿飒爽的站在温凉身边。
她眸光动了动,将斥责的话咽回了腹中。
平阳王府不是那等规矩森严的书香世家,若女儿能与温阳多多相处也不是坏事。
温凉的猎物数量不多,但种类不少,飞禽走兽无一不有。
“呀,这还有只小鹿!”
网中有一只刚刚长出角的小鹿,正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警惕的看着四周。
宋碧涵喜欢的紧,忙扬起嘴角讨好的看着温凉,“锦儿有孕,现在养不得小动物,不如把这小鹿放在我那先养些日子吧!”
宋碧涵的眼睛圆圆的,与那只小鹿一般模样。
温凉点头,淡淡应了一声。
玉华公主撅了撅嘴,暗暗瞪了宋碧涵一眼。
她也喜欢这只小鹿呢,倒是让涵儿这家伙抢走了。
温阳见了,从网中抱出一只黄黄胖胖的兔子,送到玉华公主面前,“这兔子也挺好玩的,你拿去玩吧。”
玉华公主嫌弃的撇了撇嘴,她不喜欢这种柔柔弱弱的小动物,那小鹿长大以后会长出漂亮的角,可比兔子威风多了。
再说,她才不要温阳这个家伙给她的东西呢,“我不要,还是烤了吃吧!”
“别别,给我行吗?”顾婉璃弱弱开口,用祈求的目光看着温阳。
她自从养了小白,就对小兔子喜欢的不行,哪里忍心看人把它吃掉。
见玉华公主是真的不喜欢,温阳便将兔子放在了顾婉璃怀中,提醒道:“它的腿擦伤了,你一会儿给它抹些药膏。”
“嗯,好!谢谢温二公子。”顾婉璃含笑点头,温柔的摸着兔子头,安抚着被吓坏了的小家伙。
傅冽的心里酸的像碰翻了一桶的陈醋,酸的他的上下牙齿不住的打颤。
就这么一只黄了吧唧的丑兔子哪里好了,小黑小白都是他特意寻来的名贵品种,皮毛长而柔顺,手感哪里是这粗毛兔子能比的!
傅冽直勾勾的盯着顾婉璃怀里的胖兔子,大有吃掉以解心头之恨的意思。
“打猎不难,可活捉猎物却是不易。温公子真是箭术卓绝,令人钦佩。”
傅凛闻声望去,微不可察的勾了勾嘴角。
邓岚含笑走过来,眼中满是欣赏。
她并未露出痴迷之色,态度不卑不亢,望着温凉的目光也坦然大方。
温凉扫了她一眼,见只是个他不认识的人,便收回了视线,全然无视。
邓岚也不觉尴尬,她见网中有一对被捆住了脚的大雁,便笑望着温凉道:“这活雁甚是少见,不知小女可能请温公子割爱,将这对大雁送给小女。”
大雁象征情爱,邓岚此举可谓大胆。
邓府之前一直随潘家军作战,不久前才回京。
邓岚曾在寿宴上见识过温凉的英姿,自此难忘,恰逢顾锦璃有孕在身,她便决心入王府做妾。
她虽是庶女,但以她的身份亦可嫁个像样的人家做主母,可她却觉得陪在这般好男儿身边才算不辱没此生,为了心爱之人,受些委屈也无妨。
玉华公主几人抬起头,皆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向邓岚。
居然能还能见到往枪口上撞的人,真是难得。
温凉偏头又望了她一眼,只此番的眸光要比刚才还要冷上许多。
“温阳,大雁之死矢靡它,小心护好。”温凉交代了温阳一句,便拂袖走人。
邓岚站在原地,拧眉望着温凉,不解其意。
温阳也一脸茫然,玉华公主见他这样子嫌弃的不行,没好气的道:“大雁对待伴侣最是忠贞,若失去伴侣宁愿孤独终老。
你小心照顾着,可别做那破坏人家姻缘的恶人!”
说完,还不忘意味深长的看了邓岚一眼。
顾婉璃的声音轻轻软软,就如怀中那兔儿一般,没有一点攻击力,“这对大雁一定是大姐夫给我大姐姐猎的,以物言志互诉忠贞。
涵姐姐,你们以后找夫君也一定要找如我大姐夫这般一心一意,忠于妻子的。”
姜悦听得明白,笑着掐了掐顾婉璃小小的鼻尖,“说的好像你不找夫君似的,以后咱们都要以温公子为准,万不能找那些喜欢拈花惹擦的。
什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都是谎话,要我说看见花丛就该绕着走,免得被缠人的藤蔓绊住了脚。”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笑,邓岚如何听不出她们的话外之意,气得涨红了脸。
她不是没听说过温凉性情疏离,可男人哪有不好色的,她对自己的相貌很有信心,却没想到她不但没得到温凉垂青,还被这几个人狠狠嘲笑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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