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四年六月,京师。
经过充足的准备之后,刘君韬以内阁首辅的名义上奏成化帝,开始正式推行变法。
成化帝当即批准,开始了成化变法的序幕。
此番变法,刘君韬首先对准了朝廷的官职制度,只有先将朝廷的体制改变过来,才能保证后续的变法顺利进行。
刘君韬颁布的第一道变法令就是官体革新令!
在这道命令中,刘君韬对朝廷六部的职责进行重新界定:
兵部:掌管大明兵事,统管全国军队的操练、装备、调动、征伐等事项,相当于后世的国防部和军委,幕府军部部长向群被刘君韬提名为兵部副尚书,同时撤销五军都督府,将明军的征调权利彻底移交给兵部行使。
兵部按照刘君韬幕府军部建制:
设立征兵司,对全国各府县的适龄男丁进行等级造册,并且严加甄选,这些经过甄选的男丁将会在各府县的训练营定期进行操练,每年两次,每次一个月,作为大明的兵源储备,大明各省、府县都将陆续建立训练营,由征兵司直接管辖,并不隶属与地方。幕府征兵司司丞武磊留任兵部征兵司司丞。
设立兵备司,刘君韬将麾下的玉山镇兵仗局、东平州军械所、徐州兵仗局以及山西的数座兵仗局,全部上缴朝廷,兵部兵备司还将继续在全国各省陆续建立上百座兵仗局,保证一府之地就有一座兵仗局。这些兵仗局将全部直属兵备司管理,并且采取商贾的管理形式,每年由兵部直接下订单进行采购,自负盈亏,从而彻底杜绝贪污腐败、以及粗制滥造的发生;幕府兵备司司丞张白圭老当益壮留任兵部兵备司司丞。
设立镇抚司,对内负责明军各部的军纪进行查验,明军任何一部出征,镇抚司都将派人跟随,监察违反军纪之事,并登记军功在册,防止冒领军功之事的发生。幕府镇抚司司丞田暮生留任兵部镇抚司司丞。
设立研发司,负责各种新式装备的研发和试验,对现有兵备进行改良。幕府研发司司丞杨立本留任兵部研发司司丞。
户部:掌管大明民政,刘君韬将户部原本掌管的大明财权从户部拿了出来,将户部变成只管民政的清水衙门。
仿照幕府民部的屯田司设立物资司,掌管大明各地的民屯事宜,以及大明各地的府库、各种物资的储备、调运,并且的对大明各地的物价进行平抑。幕府屯田司司丞张睿留用物资司司丞。
设立户籍司,掌管大明各地民户资料,并且重新编写鱼鳞黄册,以后每隔十年重新审定一次,作为大明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凭证。幕府户籍司司丞许珐留任户籍司司丞。
刑部:负责大明各地的缉拿、治安,刘君韬将原先刑部的审判权拿出来,将刑部变成后世的公安机构。
刘君韬在刑部下面设立:
治安司,主管大明各地的民间治安维持,在各地设立公安府衙,建立县、府、省三级,幕府治安司司丞陈瑜留用司丞,原幕府缉拿司司丞牛杰出任副司丞;
案牍司:负责保存大明所有的审讯、办案资料等要件,原幕府案牍司司丞黄泽天留任司丞;
剑锋司:负责统领一支特种兵马,专门应对大明各地的悍匪、豪强,原幕府剑锋司司丞徐兆会留任司丞。
吏部:负责大明各级官吏的选拔、使用、调任、考核等事物,相当于后世的组织部。刘君韬提名幕府中枢部部长蓝思齐出任吏部副尚书。
礼部:负责大明外交事宜,以及国家大典的承办。刘君韬将原太常寺、鸿胪寺、光禄寺全部合并进礼部之中,精简人员、节省朝廷开支。
工部:掌管大明国家工程建设,以及各项新发明、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同时刘君韬将幕府商部中的将作司并入工部,将作司司丞马立军留任。
对大明原六部的改制的基础上,刘君韬还增加了不少的新机构:
增加财政部:对大明各地由票号改组而成的银行进行管理,并且统管原户部的朝廷财政大权。刘君韬提名原幕府商部部长唐宇出任大明第一任财政部部长。
下设财政司:对接大明两京一十三省、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瀚海都护府每年的收支与报销;
下设工商司:负责大明各地所有工坊和商贸的管理,以及各种物资的生产、专利的贩卖,对大明境内的商事进行干预和收取各种行政费用;原幕府工商司司丞崔宁留用。
下设中央银行:负责对大明所有民间、官办银行进行管理,并且开始筹备银票向纸币过度的事宜,同时对民间借贷进行管理;原幕府金融司司丞徐萍留用。
下设府库司:管辖和储备各种战略物资,并且根据朝廷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拨和记录;原幕府府库司司丞何信留用。
下设税务司:负责大明各种税赋的制定、征收、减免等事宜,负责大明商税的征收事宜。
下设海关司:负责大明对外贸易关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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