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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