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为啥非要把院子租出去,难道说关起门来自己住不好吗?这还真不是洪涛耐不住寂寞想找点人气,在老旧PF区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气,多到想躲都躲不开的地步。别说弄个四合院,就算挖地洞钻下去也照样离不开左邻右舍,除非不吃不喝。
出租房屋的决定原则上讲是被迫的,为了买院子洪涛把家底都掏空了,还借了一屁股债。翻建院子的费用一点不比买院子少,就算小舅舅和大姨夫不催着还钱,洪涛也不想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的拖着。
但他也不想因为钱再去折腾,做买卖就离不开合伙人,有自己这个几世为人的妖怪脑袋想赔钱都不容易。一旦赚钱了,无论是合伙人还是员工有意无意的都迫切需求做大做强,然后又走上了前几辈子的老路,踏上就别想回头。
上班给别人打工?这个念头洪涛连动都没动过,不是因为懒,而是真不适合朝九晚五的生活,更无法忍受被一群蠢货挥来指去,用不了几天就得翻车。与其到头来弄个里外不是人,干脆就别开始多好。
做不成买卖又不愿意上班,也不见得无法挣钱,比如说在家炒炒股啥的。那玩意不需要合伙人,也不用听别人吆喝,最适合重生穿越人士了。
可惜现在是2010年,洪涛翻遍了记忆也没找到有关股票走势的信息,靠他的脑子和眼光?别扯了,那样会把这座院子用光速赔掉的。
反正洪涛思来想去也没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当起了寓公,或者叫包租公,京城通常称为房东。
这个工作其实挺适合洪涛的,他二皮脸嘴碎子,从来不愁和人掰扯,为了一个月十块钱的水费能说一下午,把南极洲冰川融化的原理抬出来也得让租客把钱掏了。
他是个混不吝,要论单打独斗除了泰森谁也不惧,一般二般的人还真弄不过,碰上同样混蛋的房客,也不怕对方玩楞的。而且他有的是时间,消耗战更不是问题,你能天天来他家搅合,他就敢天天去你单位、公司、店铺、家里坐地炮,看谁耗得过谁。
他还是个地头蛇,年轻时候在这一片就是出了名的混子,认识的人三教九流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找不到的。
另外他家亲戚还有在公安口工作的,派出所都成他家厕所了,说进就进想走就走,只要不出大伤残,打个架拌个嘴啥的很少吃亏。
他更是个重生者,好歹也是当过洪涛斯坦的主儿,全世界都快跑遍了,干过的事儿、见过的人数都数不过来,非常清楚什么时候该讲法、什么时候该依靠关系,分寸拿捏得想不准都不成。看一眼、聊几句,基本就知道对方是个啥路数,想忽悠他基本没可能。
在权衡了利弊之后,洪涛只能硬着头皮走上了这条不怎么光明也不太黑暗的小路。不过他有个规划,打算先辛苦几年把债务填平,然后就只靠前院收租。按照京城的房租水平,五间房怎么也能混个吃喝不愁了。
同时他也给租客定了几条规矩,不符合这几条的坚决不租,给多少钱都免谈。
第一,个人卫生习惯不好的不租。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平时太邋遢就免谈。
第二,个人信息不完整的不租。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工作证啥的越全越好,如果有离婚、更换工作的情况也必须提前通知,否则就不再续约。
第三,无法承受一年一交房租的不租,啥三个月半年的,真没闲工夫去和房客隔三差五磨嘴皮子,这也是对房客质量设定的硬性门槛,经济实力必须要考虑,不能因为钱给自己添麻烦。
第四,不接受试租期的不租!
洪涛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可算绞尽了脑汁,刚开始设立了十多条死规定,可是写完一看,这尼玛不成霸王条款了嘛,权利都在自己一边,租客成了受气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看到这样的租房合同,先不聊价格,光这些不平等条约就能气死。
所以他干脆把死规定缩减成了三条,然后加了个试租期。
啥意思呢?就是无论租客条件多好都得先试租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双方互相观察磨合,谁都有权随时提出中止合同。过了试租期之后双方才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到这时就得完全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了。
这样做就是怕租客太会装,说得好好的,结果合同一签就原形毕露,到时候就算自己不怕麻烦、能把人赶走、不会承担损失,可麻烦终归是麻烦。洪涛不想因为出租房屋整天上蹿下跳,说白了吧,他就是想躺着挣钱,不光不受累还得心里舒服。
可话说回来了,这种条款会有人答应吗?洪涛可以很负责的肯定,必须有,还不在少数。理由很简单,咱的房屋质量好,磨砖对缝、又高又大,冬暖夏凉,空调、暖气、厨具、家具、电器、网络一应俱全。
想绿色环保出行,门口就是公交车站,地铁站也距离不远。愿意自驾更好,倒座房南墙外就可以停车,算是住户自用,保证没有协警来贴条,对面还有警务站和N多摄像头,二十小时在岗,比正规停车场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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