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再也站不住了的姬玛
用剑杀人和徒手搏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手上有没有那一口剑。三尺长的一把剑在剑术高手身上,就等于是自身手臂的极大延伸,手臂一长了,杀伤的范围自然就相应的扩大了。
所以但凡是练习剑术的人,对于这种距离的掌握在某一点上讲,其实就是一个可以决定自身和对手生死的圈子。剑术越高明的人,对距离的掌握便越精准。
手臂加上一把剑的长度,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一道生死线。高手杀人,每每拒敌于线外,但这条线,这个圈,一旦被人突破了,那生死就也不再自己的掌握中了。
尤其是在面对王越这种徒手搏杀的高手时,任何距离上的拉近,都等于把自己的命交到了对手的手心里。
“嗯?!”
虽然已经死了这么多的人,空气中血气弥漫,腥气扑鼻,但王越的这一招,还是叫那些正无声无息扑上来的人,脚下不由自主的就是一顿!
安迪-贾弗雷是什么人,这些人心里都有数。黑天学社的剑术凌厉而多变化,安迪在黑天学社里也是一位久负盛名的天才剑士。可就是这么一个高手,居然就这么在王越手下转眼就被打的九死一生,浑身骨骼爆裂,倒在地上宛如一滩烂肉。
这一幕的景象,别说是那些普通的打手,就是后面紧随其后扑上来的三个白银之手的中年杀手和最后面的姬玛都不由得狠狠的皱了一下眉头。
哪怕这些人都是塞伯坦兄弟会培养出来的,平日里接触的也多是市井之间的阴暗面,见惯了鲜血,尤其是那三个中年人更是白银之手中资深的杀手,一生之中不知道执行了多少危险的任务,杀人如麻。但就在这一瞬间里,眼见着王越举手一按就按碎了安迪上半身几乎所有的骨骼,心里仍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同时感到腰背之间,皮肤一阵战栗,好像已经感受到了这时候自己同伴所受到的非人痛苦一样。
不过,感觉是感觉,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双方再说什么也没有任何意义了。王越的威胁越大,在这群人的眼里,就越不能放过,否则错过这一天,再被这样一号凶神恶煞似的狠人找上门去,报复一下,那结果肯定是谁也承受不起的。
现在,王越好歹是受了伤的,强烈的灯光下,每个人都能看到他身上从四肢肩头不断涌出的鲜血,错过这一天,到时候可就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机会了。
所以,王越必须去死。
大群的人影,迅速的收缩着包围圈,挤压着王越活动的空间。这些人都是见惯了生死的,配合默契,一见王越厉害,单纯的围杀已经起不了作用,立刻就改变了策略,利用人数上的优势,结成密集阵形,一点一点如沙丘挪移般的向前推进。
而这在战场上,对于手无寸铁的敌人而言,正是最恰当的一种应对方式。
不管你的战斗力有多强,但人始终只有一个,孤立无援,一旦失去了空间的优势,无法及时的拉开距离进行游斗,那就只能被慢慢的被束缚在一个狭小的固定区域,被迫着做“困兽之斗”。
这也是为什么从古至今,不管多么厉害的格斗家,也惹不起当权者的真正原因所在。当权者占据资源和名义,再厉害的人在面对一个政权的时候,都是势单力孤的,天生就处在弱势的地位。
就像是在过去一样,一个骑士的战斗力再强,到了战场上,直面千军万马,要是不懂和同伴配合,只知道好勇斗狠,那么再高明的格斗技巧也肯定顶不住四面八方十几杆最普通的长矛大刀。乱军之中,保不住就从哪飞来一支流箭,天下无敌的人也要死的不明不白。
王越自然是深知此中厉害,因此一见对方改变阵形,立刻就是猛地飞起一脚,迎面踢在了身前一个大汉的脸上,顿时咔嚓一响,一瞬间,鼻子嘴巴全都流出血来,脖子向后一仰,一个跟头倒在地上便没了声息。
他的脚,恍如利斧,一脚踢出去千多斤的大水牛也能一脚踢死,何况是头部这种要害部位。只是他这一动手,立刻就引来左右两侧的刀光疾刺。
王越的脚还没落地,紧跟着就是一个“下劈”,腰胯一拧,脚后跟刷的一声刮下来,真好像就是一柄开了刃的车轮大斧,斜着就把右边一条大汉的砸了出去。他的脚划过这人的左肩,一路向下,再从右肋下钻出来,所过之处,外衣皆裂,皮开肉绽,甚至可以看到小腹里面蠕动着的肠子和内脏。
但就是为这一耽误,左边的那一刀就已经狠狠扎了下来,王越急忙一收腹,肋下皮肉登时向后缩了三寸,足以刺穿钢板的匕首瞬间擦过软肋,雪亮的刀锋和锯齿一下掠过皮肉,在王越的腰侧留下了一道半尺多长的印子。
只感觉软肋下,蓦地一凉,刀锋的冰冷和伤口的火辣转眼勾兑在一起,可王越的脸色却连变都没有变上一下。这一刀虽然凶险,对他造成的伤害却还只是个皮肉外伤,段时间内对他还产生不了任何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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