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来意
唐国前朝的完颜氏,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入关建立起来的政权,虽然后来一直受到唐人的文化影响,以至于渐渐的已经和关内的唐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但作为统治者阶级存在的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也在始终推行者奴民政策。
就比如,他们头上留着的这种金钱鼠尾辫,就是完颜氏一朝最鲜明的标志之一。亦即是所谓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只此一来,三百年间,便几乎将整个唐人民族从古到今的风骨摧残的百不存一,手段可谓狠毒之极。
王越远远的就看得清楚,这些刚从车子里下来的人,除了为首的那一男一女和旁边那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之外,竟然都是一等一的好手,或是目光凌厉,眼神如鹰,或是脚下生根,步履凝重,一个个气质彪悍,精气逼人。一看就全是精通实战的护卫高手。
尤其是在他们之中的,那五个在脑袋后面留着金钱鼠尾辫儿的人,这些人身上的气息隐隐外露,目蕴精光,才一落在王越的眼中,便也发现这几个人居然全是大师级的高手。哪怕是在实力上或许还不如洪承业身边的那个周长虎,可只看他们一下车后目光梭巡四周,身上在无意中散发出来的那种可怕的气势,就足以判定他们中的任意一个人,都不会比温莎差。
“厉害,真的很厉害!”
想当初,即便是身为汉诺威家下一代内定继承人之一的隆美尔,身边明里暗里受他支配的大师级格斗高手,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而已,可现在,就是眼前这伙人,随随便便就在身旁带了五个,而且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估计也只是人家的“奴才”而已。
完颜氏麾下的八旗子弟,固然都是贵族出身,但完颜氏本来就是崛起于关外的白山黑水大草原,八旗就是最原始的八个部落,说到根子上其实就是氏族部落,骨子里面奉行的仍旧是奴隶制。所以哪怕是后来入关,取了唐人的天下,坐拥百万里山河,可治理起国家却还是如同原来治理氏族部落一样,划分阶级,分封功臣,把天下人都当成自己的奴隶。
甚至就连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要在朝堂上,口称主子,自称奴才!
是以这五个人的地位虽然不低,在一众护卫当中高高在上,且留了金钱鼠尾辫也说明他们是正统的旗人出身,但在前面的那一男一女面前,显然却仍旧是个下属的身份。
而事实上,随着当初前朝破灭,国内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提前一步事先在海外置办了大量的产业。像是八旗中的这种贵族,当然也不会个个都去誓死殉国的。
就比如面前的这一位中年男人,年纪也只是有三四十岁,可身上却已经早早的培养出了一股贵气,一如他的祖宗当年,出入之间都有大批的护卫簇拥警戒,跟从开道。身边的这些人,个个身穿黑衣劲装,皮靴腰带,内衬利刃,就连腰间的口袋也稍稍隆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身上还配了枪。
这些护卫的功夫,虽然远不如后面那五个人,可目光犀利,动作敏捷,身上虽然没有军人那种浓烈的血气,可起落间整齐划一,显然也是经受过特殊专门的训练的,不是军人胜似军人。
尤其是,这些人刚一下车,立刻就自动分布在为首那男子周围,里里外外,有近身的,有游弋的,还有最外围占据有利地形观察形势的,明明只有二十几个人,偏偏就这么一布置,就给了人一种肃穆庄严的味道。
就好像一个人,突然掉进了狼窝,走进了狼群的领地。任何人只要一靠近,必然就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压力,使自己时时刻刻落在这些人的监视之下。是生是死都在狼王的一念之间。
而事实上,这些人如果放到前朝,那其实就是被各家大贵族从小培养出来的侍卫和死士,不但精通实战,而且悍不畏死。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他们就是最好的鹰犬。
虽然说这里是日不落,距离东方的唐国数十万里,还隔着一座大洋,国内新朝的手暂时还伸不到这里来,可随着东西方的交流日益紧密,西方各国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东方面孔出现了。
所以,作为主子,这个中年男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可是一点都没有马虎大意的,并且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也认为随身带着这些人也是必要的排场,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
而他的这个排场,也的确够大,五个大师级的高手,再加上二十多个死士和护卫,只是这些人就足以让安妮和隆美尔这样的大家子弟,甘拜下风了!
然后,正在此时。
王越在和苏明秋远远的对望了一眼后,突然迈步走了过来,远远的只是他人刚一动起来,立刻就引起了这些人最外围的几个人的注意。随后轻轻的一声呼哨,整个护卫团体顿时悄悄移动,变换了队形。几个人随便一个穿插,所有人的目光就在第一时间盯在了他的身上。
“主子,这个人是个高手,一个非常厉害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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