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不只机灵,还很聪明,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茂密的树林,果然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群野猪。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足有五十多头野猪聚集在一起,这些野猪也没闲着,而是在为了争斗配偶权互相的搏斗着。
另有一些野猪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它们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发情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同时野猪还会在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
艾瑞斯蹲在草丛里,那双眼睛既好奇又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他看见了一头足有大公牛那么壮实的大野猪,这是头足有2米长的巨兽,这头长着刚毛的黑色野猪长有突出的面颊和两颗尖锐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声问道。“你见过体型这么大的野猪吗?”
托蒙德压低声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释道:“那头巨兽是野猪王,它是统领这群野猪的首领。”他随即转而嘲讽道。“现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对方的嘲讽,他早已习惯了维吉亚人这种说话的方式。他撒谎道:“我才没有害怕!”大男孩有点心慌了,不等对方开口,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么时候?”艾瑞斯小声的追问。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托蒙德转身回答。“到时大部分的野猪都会出去觅食,那个时候我们在动手猎杀野猪王。”
“这会还不到正午时分,你却让我等到黄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烦的回答着。“为何我们不现在动手,只要射杀了野猪王,其他的野猪自然也就被吓跑了。”那么大的目标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够射中。
托蒙德有些戏弄的语气反问他:“你打算用什么射杀那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脱口而出。
“你认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够轻而易举地射死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王?”巨人克星依旧面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天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还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还没射出去,野猪王已经冲过来把你撞飞了。”
不管对方怎样嘲弄他,他都像海里的礁石那样无动于衷。“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才能杀死那头野猪王?”
“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锋利的匕首割破它的喉咙。”托蒙德低声回应他。
“那根本不可能,”艾瑞斯反驳他说的话,提出异议。“不等我们接近它,它就会发现我们的。”尽管他看上去有些激动,但他发出的声音却很小,生怕会惊扰到小河边的野猪群。
“所以我们才要等到天黑,”托蒙德压低声音。“等到野猪王睡着了的时候在悄无声息的靠近它,然后用匕首杀了它。”
“即使我们成功了,可同样也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艾瑞斯仍旧不服气的反驳。
托蒙德耐心地向男孩说道:“小子,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猎人,首先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这句话是维吉亚人小的时候,父亲带他去打猎的时候,常常对他说的其中一句话。
“还要有对猎物的渴求,”艾瑞斯补充道。“以及对猎物习性和猎杀技巧的掌握,最后还要有一套齐全的狩猎装备,这样才算是一个出色的猎人。”
托蒙德的目光落在艾瑞斯身上,眼中流露出一丝赞许的神色。“你很聪明,又懂的许多知识,而且学的也很快,但就是缺乏……耐心和毅力。”
面对大胡子的夸奖艾瑞斯顿时变得有些面红耳赤,不好意思起来。
“小子,有时候我又觉得你很幸运。”托蒙德低声说道。“就像今天,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物种,它的体型如此巨大,却很少有人目睹过它的存在。”
“幸运?”艾瑞斯不敢苟同。“你确定你没有用错词?”
“能够亲眼目睹这么大的一头野猪王不是幸运的吗?”
艾瑞斯低下头不再出声,安静地蹲在丛林里观察着对面小河边的野猪群。心想着:这个大胡子还真是一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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