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仲寅,董方,汝二人带五十徒卒,分为两队,绕入林中,展开鹰扬雁型阵,一东一西前行,鼓噪兵器,驱赶野兽往溪水边阔地而去。”
“邮无信,肥平,汝二人带五十骑从,同样分为两队,埋伏于林子外两侧。”
“鲁句践、武荡,汝二人带游侠儿淌水到溪水对岸,持网兜等待。”
“舒祺,保护公子,勿要让惊兽冲撞。”
如同沙场点将,赵括娴熟地一一点出姓名,众人也笑着领命而去。
百余人的猎队分作几个部分,犹如一个人的四肢,各自活动起来,在赵括的指挥下,随着呼哨一声,五十名步卒分作两队,涌入一个稀疏的林子,方才从匡梁、田虎猎队处逃出来的野兽,大多钻进了这里。
徒卒按照往日在淄水营的阵列训练,按照赵括的指示左右包抄,大声鼓噪敲打兵器,铮铮作响,不一会儿林中的飞禽走兽惊慌逃窜,数十只野兔、山羊、梅花鹿、野猪等猎物们钻出了已经不再安全的林子,往溪水边开阔的草场跑去。
可一众骑手早已在这里等待它们,他们也分作两队,对野兽们左格右挡,前有溪水,后有追兵,左右更有策马驰射的骑从,一支支箭矢如雨落入猎物群,不大的草场中间野兽惊慌四处奔逃,无论逃往哪个方向都会被箭雨堵回来。
慌不择路间,有野兽越过溪水想向对岸逃窜,可十名游侠儿已经持网兜侯在那里,正好来个守株待兔,将湿漉漉的禽兽捉住杀死,血水染红了小溪。
明月在舒祺护卫下位于后方,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有几分新奇,也有几分惊喜。
这支猎队里的人员,虽然半数会骑马,但并不是代北三郡专业的骑兵,好多人必须驻马在原地才能开弓,就个人技艺而言,远远比不上齐国的文骑。他们的领队赵括也并非以个人武艺见长,比起能开弓百矢而不瑕止的田虎大为不如,此刻也没有上去施射,而是左右奔驰,指挥众人将包围圈缩小,不要让野兽逃走。
然而就是这样一群人,有了良好的配合,又充分利用了地形后,狩猎的效率却是在场众猎队中最高的。不一会,队伍后的辎车上,已经堆满了野兽,众人都眉飞色舞,喜气洋洋,看向赵括的眼神,也多了一份信服。
赵括在紫山时的围猎经验派上了用场,但若没有沿途与士卒同甘共苦的经历,士兵便不会敬爱他,若没有淄水营里杀逃卒立威一事,士卒们也不会畏惧他,唯有爱之惧之,士卒才能驱使,毫不怀疑地执行将领的命令,让赵括指挥起来犹如臂使。
“至少指挥上百人对付野兽是没问题了……”明月如此暗暗想道,这算赵括的进步吧,不过能打好人机,跟与白起打一场王者局还是差距很大的……
此时,长安君猎队的动静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本来对长安君不通武艺有些失望的齐女们又看过来了,吃惊地瞧着这群貌不惊人的赵人如同一架精密运行的机械般,收割野兽生命。
在懂行的人眼里,懂得利用集体配合的长安君猎队,和其他两支只靠个人勇武狩猎,显得杂乱无章的猎队,高下已判。
这时候,安平君府的猎队已经杀光了那附近的野兽,却没有急着寻找下一批猎物,领头的少年君子朝这边观看许久,随后驱车而来。
“长安君!”
远远的,田虎就在车上与素未谋面的邻居打招呼,明月也不敢怠慢,拱手还礼:“虎子,搬入安平君府隔壁后忙于俗事,一直未能前去拜访,失礼了。”
“是我失礼了,常闻到长安君府中飘来酒香,真该上门叨扰拜访一番,哈哈哈。”
“巧了,我今日却是带了酒来的,等狩猎结束,便要请太子及众君子就着炙肉共饮,虎子到时可以尝尝。”
“当真!”田虎大喜,舔了舔嘴唇,随即想到自家姐姐在,是决计不会让自己多喝的,又不免气馁。
田虎比长安君小一两岁,个头却比他高许多,虎头虎脑,看上去没什么心机,寒暄两句后,便羡慕地指着在猎场内奔驰指挥的赵括,道明了来意:“这位是长安君麾下将吏么?我见他指挥得当,将猎物围起来猎杀,沉稳而不乱,手法颇似我父。”
“他岂能与安平君相比。”明月替赵括谦虚了一下,也招呼赵括过来,见过安平君之子。
谁料赵括却不买账,过来草草地拱拱手,便只顾向长安君汇报猎获情况,将田虎晾在原地,好不尴尬。
田虎憨厚质朴倒还没什么反应,他的随从却不干了,当即用鞭子指着赵括斥道:“小小百夫,竟如此无礼,你可知我家君子是何人!”
“不就是安平君之子么。”
赵括心高气傲,翻了翻白眼,昂头道:“我虽为百夫,亦是赵国马服君之子,嫡子!难道还比他低贱不成?”
报出自家身份后,田虎也面色一变,瞪了赵括一眼,爱才之心顿时没了,也没有与他交谈的兴致,冷哼一声,向明月抱了声歉,调头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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