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我是歌手
秦皓呆在那里,好半晌没有说话,她从未想过沐晴会暗恋自己,更未想过她对自己会认真到如此地步。
以前,只有父母会这么在意自己。
秦皓自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他没有高贵出身,既没有帅气逼人的颜值,更没有过人的才华,有的仅仅是那么点小个性。
他这类人,被当代社会的人们戏称为“刁丝”。
即便他有个性,但在别人眼里,也不过就是一个有个性的刁丝罢了。
“抱歉。”
秦皓鼓起勇气吐出这两个字,他很难受,很心痛,甚至觉得自己残忍。
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也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样的危险,现在确实不能花精力去搞什么男女之情。
被子里,沐晴抽泣得更加厉害了。
“等你学业有成回国后,那时候我们再好好谈谈,现在我还有许多事要做,顾及不了你。”
秦皓态度缓和了不少,语气也变得温柔了些许,他心软了。
“真哒?”
沐晴掀开被子猛地坐起来,一脸欣喜地看着他,脸上的泪痕都还未干,她却又偏偏笑得那么开心。
秦皓有些无语,这变脸变得也太快了吧,上一秒还在哭,下一秒就高兴成这样。
呵,女人。
果然善变。
“嗯,我等你回来。”
秦皓认真道,他想着,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沐晴就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吧。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包括对一个人的感情。
夜深了,秦皓没有回旅行社,他在酒店陪着沐晴,两个人聊了一个通宵,从儿时的时候聊到上高中的时候。
沐晴很聪明,话题被她截止在高中时代,因为接下来的大学时期,对秦皓而言并不是多么愉快。
早上八点,两个人都乏了,沐晴上床补瞌睡,秦皓则在沙发上将就着小憩。
小晴百无聊赖,一会儿钻到沐晴的被窝里去舔她脸蛋儿,一会儿跳上沙发,在秦皓脸上踩两脚。
这一觉,两人睡到下午四点才醒,他们是被小晴的叫声唤醒的,因为小晴饿坏了。
两人起床洗漱,先把小晴送到附近一家宠物店托管,然后两人吃完饭去逛了商场。
秦皓暂时把千年玉参的事丢一边,因为沐晴即将出国,她央求秦皓多陪陪她,面对这样的央求,秦皓也只能答应。
在商场里,沐晴给他买了很多东西。
其中,衣服、鞋子、也买了不少,活活就像一个妻子在给自己心爱的老公置换衣裳。
沐晴把一副刚买的昂贵墨镜给秦皓戴上,笑着道:“嗯,挺适合你,以后开车的时候戴上我给你买的墨镜,肯定能帅倒一片!”
秦皓面无表情,手里提着大包小包,心里早就生无可恋。
这世上有没有比等女人出门更让男人崩溃的事情?
有,那就是陪女人逛街。
但凡是进入一家店,秦皓二话不说就找地方坐,并不是他身体有多累,而是逛街导致他精神上的疲倦,远比肉体难受百倍不止!
晚上八点,秦皓开车和沐晴回到酒店,沐晴在床上滚了一圈儿,伸了个懒腰,突然笑吟吟地对他问道:“你今晚真不打算插花?”
秦皓愣住。
“哈哈,你看你那个样子,我逗你玩呢。”沐晴捧腹大笑。
“累了一天了,我们去酒吧放松一下吧。”
沐晴把瘫在沙发上累成一坨的秦皓拉起来。
秦皓轻叹一声,也只能舍命陪佳人。
两人到了酒吧,沐晴找了个位置坐下,秦皓正准备坐下,这时却接到一个电话,是辅导员打来的。
酒吧内太吵,于是他出了酒吧,到外面去接,沐晴则坐在位置上等他。
沐晴选的这个酒吧属于比较小清新那种,酒吧内客人都比较安静,说话的声音很小,台上是一名漂亮的驻唱歌手在为客人们献唱。
来这种酒吧消费的人群,一般都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或一些白领等小资群体。
酒吧内环境清新优雅,不杂乱,不像某些酒吧,总是充斥着欲.望和渴求,这里反而有一种艺术气息在弥漫。
歌手在台上深情演唱,一首《我要我们在一起》被她唱得婉转动情,台下的客人们听着歌声,若有所思,仿佛引发了内心的某种共鸣。
一般来这种地方的消费者,多是一些多愁善感之辈,就像文艺青年,总是无病呻吟,渴望着诗和远方。
殊不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明天的苟且,后天的苟且,以及未来数之不尽的苟且。
有人得意,有人失意。
人总是这样,不狠狠努力一把,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废物。
这时候,一个打扮文艺的男生上台,从歌手手里接过话筒,深情道:“今天,我要把我最美好的歌声,献给我一见钟情的女孩儿。”
客人们鼓掌起哄,嘴里高呼着:“张杨!”
男生名叫张杨,是一个歌手,去年参加某综艺节目出道,出道后也累计了一些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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