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和美美认识快两年了,他把美美的每根骨头都快摸透了:她家什么个情况;她几号来例假:一盘菜她最多捻几口吃,对,美美其实不挑食,就是每种菜的热爱程度不同,用“几筷子”来衡量;什么时候必须喝水,这是为了保持呼吸道的顺畅,美美很注重味觉,她最恨感冒,最恨鼻塞!等等等等。他都能当第二个“美美”了。
分离和美美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夜店。分离对葡萄酒极敏锐的嗅觉分辨吸引了她。
分离那次本只是来小都玩乐一番。小都自被列为直辖市,加上沿海的好位置,日益繁盛起来,越来越有仅次三都的地位了,妖孽们也越来越喜欢往这边聚。
美美那次问他,“你是学生?”
分离顺水推舟,“嗯,家里不宽裕,舞蹈学院的,消耗大,勤工俭学来这里打工。”分离当时用眼神摒退了多少玩伴。
事实,美美根本不在乎他哪儿来的,她只在乎他的好鼻子!
不过还是为了不叫美美见疑,分离连细处都掩饰得尽善尽美:成功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虚荣,为了钱,啥都愿意为她做的“寒门学子”。好像也只有这样,美美才放心和他交往。美美的逻辑,分离当然也拎得特清:必须有交换,谁也不能占谁的便宜。如果你巴心巴肝什么都不求为她做得心甘情愿,她不愿意,她说凭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我还不了你这么多,我就有愧,我就会心里不舒服。所以,她出钱,他出力,平等了,她就舒服了。
一晃儿,分离在她身边快两年了,现在关于自己的背景,主要是防她老公查。
事实,分离根本也不在乎王一爱哪儿来的,他只在乎能一直这么陪在美美身边,美美只信赖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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