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里,站着满满当当的五百兄弟一阵躁动,众人开始交头接耳,低声交流,室内变得有些嘈杂。
室内二十多名腰间配枪,身穿西装的心腹,贴身保护着堂主元宝。
元宝作为太子道扛把子,也不敢保证禁毒令下堂口兄弟们全都规规矩矩,好在,十几分钟后,室内逐渐安静下来,兄弟们看来都达成共识。
他坐在木箱上抖抖风衣,甩掉烟蒂,满意地点点头。
“元宝哥!阿公把兄弟们旳后路都想好,兄弟们愿意洗白去缅北!”一个身穿花衫的车夫举起手道:“兄弟们只是想赚钱,如果赚得一样多,去哪里,做什么都无所谓!”
“对啊,元宝哥。”
“刀头舔血的钱不好赚。”
另一批兄弟喊道。
蜡烛腰间配着枪,身穿西装,向前一步。
“元宝哥。”
“唔好意思!”
“我还是想带着兄弟们走粉。”
他垂下头道。
“蜡烛!”元宝瞪大眼睛,望着心腹马仔:“你疯啦,有机会堂堂正正的揾水,点解还要去赚生仔屎窟的钞票?”
“这些年你负责运货赚的不够多吗?”
他不可置信。
蜡烛却深吸口气,昂首望向他道:“大佬,你赚的够多,几千万资产,够买豪宅,买豪车,全家老小几辈子都花不完,可是我赚的还不够多,分到手的几百万够花几年?”
“我在出来行的那一天起,我下定决心要赚大钱,很大很大的钱。”
“几百万不够,起码要五千万,不,五个亿!”他伸出手掌,眼神绽放着野心:“对唔住,大佬,去给公司守矿赚不到五个亿,我把头拴在腰上,继续赚够五个亿!”
元宝眉头直跳,凝望着兄弟道:“蜡烛,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
蜡烛说道:“我要赚够全家几辈子都够花的钱!”
元宝心知出身屋村的蜡烛小时受够穷,跟着他时做事就足够周密,足够狠,是一个能办大事的马仔,既然蜡烛已经下定决心就不会回头。
“还有谁要跟蜡烛哥一起去赚大钱的?”元宝眼神扫过面前众人,二十多个马仔在人群里走出来,表情悻悻,忐忑不安的喊道:“元宝哥…元宝哥…”
五名穿着西装,腰配手枪的兄弟举起手:“元宝哥,我也去,我也去!”
现场竟有三十二名兄弟要跟蜡烛继续走粉。
钱。
真是个好兄弟。
人心、欲望。
填不满的。
元宝深知其中道理,早已做好心理准备,微微颔首道:“好,阿公说要走粉的全部放人过档,念在诸位为社团卖过命的情份上,好聚好散,不过,将来我同各位就不再是兄弟了……”
元宝凝望着蜡烛,眼眶泛着泪光,很多人都不知道曾经元宝在一次交易中被推落海,是蜡烛跳下船带着他游上岸,元宝几乎是咬牙道:“往后各走各路,自求多福!”
“对唔住,元宝哥。”蜡烛垂下头,神色带着些许悲伤,三十二名兄弟都是保持缄默。
“要去缅北的兄弟到一号白板写上名字,要留在香江做工的写在二号白板上,要过档的写在三号白板上。”三个大白板立在仓库墙角,上面编着号码,太子道堂口的兄弟们在明确志向以后,开始有序的排队前去登记,其中留在香江的队伍人流最多,形成一条长龙,前去缅北的兄弟一样不少,粗略估计近百人,前去过档的兄弟就单单三十几名。
公司内走粉兄弟人群最多的是拆货粉仔,粉仔们拆货本身就是为养家糊口,有更安稳的前景并无太大意愿去搏命。
运货的司机,交易的枪手风险更高,赚的更多,相当大一部分选择去缅北守矿,起码在缅北背靠公司有人支持,不像贩毒一样被人说杀就杀,赚的钱不一定会少,安全性反而更强。
过档的那一批亡命徒,反而是兄弟们中赚得最多,最狠的那一批,其中有枪手,也有有负责去金三角接头的人马。
人流中,一个穿着牛仔衣,长相秀清的烂仔,左看右看,眼神在过档兄弟中迟疑一阵,最终踏向留在香江的长龙…
“阿阿阿…阿西!”
结巴仔跟上:“你点点点…点不跟蜡烛哥去赚大大大…大钱?”
阿西跟在一名兄弟背后,头也不回的道:“我心脏不好。”
“怕有命赚,没命花。”
结巴仔眼神里流露出羡慕:“你你,你可是蜡烛哥的头马。”
“如果跟蜡烛哥过档…”
“肯定能上位!”
阿西犹豫道:“人总要为自己考虑。”
“自从加入社团后,打打杀杀的日子过了三年,每天都东躲XZ害怕被警察捉,每次交易都提心吊胆怕被人打死,遇到难缠的老板不是被酒瓶爆头,就是要逼你舔鞋。”
“以前认为电影里演的都是假的,现在才知道阿公拍电影怎么会大卖。”
“所以,去做玉石公司做工也不错。”
阿西眼神闪烁。
他的话摆平没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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