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县走私桉件的调查报告及相关人员的处理请示》。
朱靖垣在处理新天府事务的时候,收到了潘世恩发来的一封长电报。
首先介绍了以洛希尔为核心的走私团伙的情况。
朱靖垣看到洛希尔家族,就是一阵无语,这帮人真的什么都干。
然后说明了走私活动的流程和方法。
看到“谷道藏丝”的操作,就又是一阵恶心和惊叹。
再然后是相关走私行为的过程和调查取证过程。
安姨之前果然是使用潜水艇带货的,林则徐铺设了防雷反潜网之后才改用谷道藏丝了。
傲雪没有调查清楚走私带货的方法,但是确认了关键人员和首恶身份。
联络潘世恩配合动手抓捕,整个行为算的上是果断。
直接拿枪枪毙从犯逼问带货的方法,当然是做的非常的过分和粗暴的。
但目标天竺罪犯,关键是成功问出了方法,做到现场人赃并获,可以算是功劳了。
最后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置和奖赏建议。
洛希尔和安姨作为首恶,主动或者协同走私了至少四百件以上的货品。
拟定处置方案是公开枪决,没收所有非法所得以及所持的所有资产。
洛希尔属于洛希尔家族,洛希尔的另一个翻译是罗斯柴尔德,可以算是个颇为有影响力的泰西商业家族了。
但大明人不在乎这个,甚至因为对方属于竹忽人,在大明这边还要罪加一等,不该枪毙的也会直接枪毙的。
因为两人都不是大明人,真正的老家都在泰西各国。
没办法枪毙本人的同时强行罚款,让洛希尔家族出赎金再不放人又会影响信誉。
所以只能用对方当时携带的资产来抵罚款了。
按照相关人员的评估,洛希尔的贩奴船和船上数千名天竺奴隶的价值,其实已经超过大食国在所有走私活动中的损失了。
不过贩奴船和船上的奴隶,并不是洛希尔个人的资产。
洛希尔本人只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刚刚开始出来经营商业,不可能拥有那么多资产。
大部分都是洛希尔家族的投资,少部分其他同族群商人的投资。
完全属于洛希尔本人的,就是从大食国走私的货物。
如果单纯的算洛希尔能够获得的毛利润,那贩奴肯定是超过走私一个数量级的。
一船六千多个奴隶,总价值上百万银钞,每个奴隶脱手后,至少能赚十银钞,每一趟下来都有六七万的纯利润。
两百条连裤袜走到泰西,就算是全程不出任何意外,也就能赚四五千银钞。
只不过目前洛希尔个人资本太少,贩奴的利润大部分都要分给投资者。
他自己能够分到的利润并不比走私多多少。
而且大食国的连裤袜走私其实刚刚开始,还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
马上就被去年一波缉查给打懵了,今年刚刚要恢复,又被大食国发现,直接连根拔出了。
如果这个产业持续下去,如果真的有人持续供货,洛希尔的青楼也能开起来。
那么以后每次贩奴,捎带几百甚至上千件货,再自己去泰西销售。
那利润可能就超过贩奴了,而且完全属于他自己。
所以,按照潘世恩的说法,大食国在走私活动中的损失,价值远远小于他的船和奴隶。
如果是现代社会,当然是不可能直接没收这些船和货,但是在大明就属于常规操作。
大明对泰西哪些国家都属于“不可抗力”,更不用说这些普通商人家族了。
甚至泰西各国还得担心,大明以此为借口找他们麻烦。
至于安姨,只能用她的新罗马茶行来抵罚款了。
安姨的属下,洛希尔的家族仆人,作为从犯,同样协同走私了数百件商品。
潘世恩的建议是一同枪毙。
洛希尔从天竺人中选出来的那些少年,以及帮他带货的那些普通天竺人,每个实际只参与了两次行动,每个人具体只携带过两件货,还是被洛希尔胁迫的,但是也确实是从犯。
潘世恩的建议是终身管制劳教。
吕弗雷和顾瑞不知道洛希尔是竹忽人,也不知道洛希尔在走私,并未参与走私活动。
潘世恩的建议是处以一般力度的罚款。
最后是关于参与人员的奖赏的请示。
其他参与人员基本都只是参与,所有人都直接分个三等功,只有傲雪特殊一点。
按照潘世恩的说法,“傲雪女士小心隐忍,与走私犯虚与委蛇,随其深入虎穴。
“确认了走私核心人物的身份和位置,机智果断的处置了突发情况。
“确认了最为关键的走私方法,在这次大规模走私桉的调查和侦破过程中居功至伟。
“建议直接赐予大食国公民身份,同时奖赏十到二十金钞。
“聘为大食国锦衣卫便衣成员,享受队长待遇,继续暗中缉查警备走私活动。”
朱靖垣看完之后比较满意,回复潘世恩可以这么处理,傲雪的将近可以给二十金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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