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后沈柒还是到楼上去了。
毕竟是自己仆人,总得给个面子。
进包厢后,里头就坐着李信一个人,脸色看着颇有些凝重。
听见外面的响动,李信抬起头,眼中便闪过些许惊艳——超脱凡俗的漂亮,难怪连梁笙都中了招。
“玫瑰亲王您好。”
李信朝她打了声招呼。
沈柒看也没看他,修长笔直的双腿轻翘起来,“有事?”
“刚才我们都听到了,孟鸠棠是真的打算统治世界?”
刚才他不在,但梁笙在那边,他耳机连通着全频道,李信刚好听个正着。
思来想去,李信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找沈柒聊聊。
沈柒漫不经心的轻点头,“嗯。”
“他成功的几率大吗?”
梁笙接到李信的眼神,便帮他问了句。
“很大。”
许是见梁笙疑惑的表情太明显,沈柒才又接着解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所有人类都变成血奴。身为血族的皇,孟鸠棠可以让血奴无条件听从他的任何命令。”
“第二种办法是保留部分人类。鉴于人类连最低等的血奴都打不过,保留下来也不过是当新鲜食材罢了,能反抗的可能性为零。”
“部分血族还拥有治愈、复活、幻境、法术等各种手段,且身体素质很强,你们人类的工具至少是无法伤害到血族的。所以,孟鸠棠想统治世界,只是时间问题。”
经过沈柒这么详细一解释,李信和梁笙的表情都隐隐有些发黑。
统治世界这么中二的事,竟然能成真?
这也太荒唐了!
他们花多少年才走出封建社会,一转眼,又得回到封建社会。
不,甚至可以说是连封建社会都不如,至少在封建社会里,全人类还勉强算个人,而不是新鲜食材。
“我们杀不了孟鸠棠是吗?”
李信有些犹豫的又问,“那您能杀掉他吗?”
李信第一直觉就是,必须将此事完全扼杀在摇篮之中。
血族这种事情已经完全超越他们的处事能力,他们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只能想办法解决掉制造问题的人!
沈柒指腹微微一摩挲,“本亲王为什么要帮你们做事?”
“您有什么条件可以提,我们尽量满足。”
说完之后,李信忽然又意识到一个问题,“您不会也想统治世界吧?”
“对我而言,血族已经退出这个世界了。”
沈柒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模模糊糊答应一句,而后站起身来,“我去取个东西。”
她说着一起身,便瞬间消失不见,李信和梁笙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梁笙在她消失时紧跟着站起来,随后又拧着眉头坐下,手指在桌面上轻敲起来,显然没沈柒在,他开始有些烦躁了。
“阿笙,她去拿什么?”
“我不知道。”
梁笙没心思打理李信,心里格外不是滋味。
仆从地位太低了,这么随便就能被丢下,烦~
李信也没再追问,只是掏出手机不断按键一边说,“这件事得跟上面说一声。我们其实之前就有怀疑,没想到孟鸠棠竟然真的想成为世界之主。他是不是被虐待多了,脑子有病啊……”
“还得跟警方合作一下,对了,你说血奴有没有可能再变成人类?”
“不能。”
“嗯?”
“她说的,不能再变回来。”
“我记得你还说过,血奴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多岁不会老,你说要是得癌症变成血奴,是不是就能一直活着?”
“……”
梁笙极其微妙的看一眼李信,他脑子到底怎么长的?
这想法也太奇特了。
但……
“说不定真的可以。”
血族治疗人类是真的很有一套啊~
李信闻言低笑一声。
在两人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的时候,沈柒已经回到昨天自己醒来的那个地方,那口华贵的棺材还摆在正中央,棺材底下铺满好几层金银珠宝。
里面还有一根手杖,通体黝黑,上面精细的雕刻着红色玫瑰,顶部镶嵌着拳头大小的血翡。
这是原主用惯了的法杖。
在最底下,还有一把纯黑色的匕首,抽出来银光一闪,匕首剑身上海似有若无的冒着微微血光。
沈柒将棺材合拢,拿好手杖和匕首,又瞬间转移回酒吧包厢。
别问她手杖有什么用,问就是装逼利器,别的啥用都没有。
但匕首是真有用。
沈柒将匕首丢在桌上,随着清脆的“叮当”一声,李信和梁笙的目光都不由得看过去。
“这是?”
“这把匕首,是我从猎杀者手里弄来的。只要用它扎穿孟鸠棠的心脏,大概率就能杀了他。”
沈柒神色淡然的坐下,“看见顶部的缝隙了吗?注入人类的鲜血方可使用。”
闻言,李信和梁笙面面相觑。
“这么容易?”
这操作听起来很简单啊,他们甚至都不需要靠近孟鸠棠,只需要在人群中对准心脏一扎,这事儿不就圆满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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