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轻。
麟龙道、极州、静安府生人,几代单传,干的都是刽子手这营生。
我还算有些天赋,十来岁一手快刀已然使的极好,接替了自家老子,做起了刽子手。
那年头,天下很乱,法也乱,一个秋天,甚至可以砍上百颗头,没几年,我就退了。
有人的行当,就有规矩,刽子手这行,说的是百无禁忌,但其实也有规矩。
小地方的刽子手,砍头不得超过九十九,而我,已经砍了九百九十九颗头。
可我才二十来岁,闲不住的性子,正巧那年,边疆起了战事。
天狼王庭之主‘卓力格图’率百万善战之军犯边,欲在大明王权更迭之时,鲸吞大明。
那一年,烽火连天。
那一战,太过惨烈。
朝廷发动了动员,十道之地,不知去了多少人。
我自问刀法不错,也是换了血的好手,可在那一场大战之中,只能从民夫做起。
战事激烈,而军中各类供给十分之足,未多久,我已有了参战的资格。
没有喜悦,只有麻木。
一战又一战,我不知砍杀了多少狼崽子,也不知受了多少次伤,只是身边的同袍换了一批又一批。
而我,也很快成为了先锋军的小校。
然后,我加入了玄甲精骑。
听说这家的主帅,是老麟龙王的儿子,据说是麟龙王侧妃动用关系,要为自家儿子组建一支骑兵。
嗨,希望不是个纨绔子弟吧……
追风赤云马、凤翅镏金镋,着玄甲,配披风,瞧这模样,不像是个打仗的。
但他,不是纨绔。
其后的多年,我无比庆幸自己加入了玄甲精骑,不是因为自己得以保存性命,而是有幸能够追随他!
我,包括八千同僚,人人都愿意为他去死!
玄甲!
玄甲!
一战,又一战,玄甲精骑的名声大噪,战场上,敌人望风而逃,大离先锋军,被我等一战击溃!
什么军神黎渊,什么天狼精骑……
胜了!
大战结束了,我们回到了麟龙道,衣锦还乡,人人皆有封赏,家家都有了土地。
我,一步登天。
曾经的乡绅大人物,在我面前点头哈腰,腰缠万贯的大商贾,送来了娇妾美婢……
我们的宅子,土地,财富越来越多,八千人各个封妻荫子,拥田千顷,成为了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百战余生,这是我等应得的。
所有人都这么告诉我们,我们,也这么认为。
直到有一天,孙二山,死了,死在了王府之外,百战不死的玄甲十二统领之一,撞死在石狮子上。
那是孙二山啊!
他的父兄,皆是阵亡之玄甲,而他自己,每战先登,悍不畏死,甚至曾为王爷挡下过神臂弩,断了一臂。
可,他的儿子,奸淫了人家的妻女,并杀人全家,被判了斩首……
王爷不见他,他就撞死在门前,死前,他恳求王爷容他替子赎罪,饶了他那一根独苗……
可惜,他的儿子仍是死了,王爷亲自主斩,于众目睽睽之下,斩了那孽障。
我知道,王爷是在警告我们。
那之后,我散去了田亩、家产,只有一子的我,早已吃穿不尽,花销不完。
可很多人,他们并不愿意舍弃这一切…
他们,在违抗王爷的命令!
分明,他们都曾是王爷一令下,可以赴死的百战老卒啊!
现在居然……
我不理解,却也无法改变,只是随着王爷一起,搬离了繁华无比的麟龙道城,回到了静安府。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一年死了多少玄甲老卒,只看到王爷变得沉默,似乎没有那么意气风发了。
他,老了?
当那个可怕的念头浮现在我心头时,我猛然间发现,我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
某一日,我发现王爷离开了静安府,我匆匆追上去,王爷是要再进大衍山……
他,只带了我一人。
是了,我们都老了,追风赤云马,也早死了很多年了。
王爷受伤了!
哪怕是七十年前,他都没有受过如此严重的伤,但他却在大笑。
这种笑,只有在玄甲初成,以八千迎战大离精锐三十万的前夕,才有过。
王爷他……
……
……
呼呼~
晚风吹动残阳,荒原之上,有着残旗飘扬,断裂的兵戈与一具具白发老卒的尸体黏在一处。
风中,尽是铁血硝烟的味道。
“可惜,这一次,我没能跟上去……”
靠着新坟,白发染血,刘轻神情萧索而黯然:
“或许,去了也无甚用,我们这群老家伙,已然帮不到王爷什么了……”
“或许老王爷只是不想你们再有伤亡了……”
杨狱心中微微一叹。
七十余年前,三国大战,超过三百万的各国精锐,于流积山血战十载,染红了山河。
百战之中,玄甲精骑渐渐成型。
这是一支从血与火之中锤炼出来的百战精骑,自成军那日起,在张玄霸的带领下,就是大明,乃至于天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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