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因为有着相同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
在他们的心中有着“道义”、“朋友”、“恻隐之心”。
但也让他们过得都不如意,因为这个当今有太多的灰色地带。
一个好警察和一个讲道义的杀手,联合对抗一个不讲道义的人渣。
讲道义的混混,他永远是最孤独的。
他既不能容于灰色地带,又不能容于法律。
所以剧中的小庄他只能死,所以许大茂派人去调查。
如果真的有这个人,许大茂想伸手帮一下这个忙。
如果能够收为己用的话,那就更好不过了,
当然那个叫珍妮的歌女,也就没必要变成瞎子了。
不过话有说回来了,要是真有场景的话。
现在的那个珍妮,正是人生最年轻漂亮的时候。
在乱七八糟的思绪中,许大茂吃完了这顿午饭。
下午在红磡体育馆的工地上,转悠的时候,许大茂有点心不在焉。
如果真有喋血双雄,自己是能够挽救小庄。
还有那个绰号叫“四哥”的人,但是救下来以后。
也就那个叫四哥的有点用,能够帮自己收集一些情报。
小庄是一点用都没有,难道让他去给自己培养杀手吗?
自己两世为人,全都是生长在种花家的四有新人。
这要是兼职杀手集团的老板,心里确实转变不过来。
就在他快要离开的时候,在路边发现工头,在招收明天工地上需要的小工。
里边排着十多个人,其中还有个一看就是,刚偷渡过来的女人。
许大茂往跟前走了两不,刚好听到工头拒绝了那个女的。
他让保镖把人带过来,看着这个和自己小红秘书,有8分想象的女人。
许大茂感觉自己,下午所有的郁闷都不见了。
笑着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刚才是要找工作吗?”
“老板我叫孟思晨,我什么都能干的。”
孟思晨已经来明珠两天的时间了,她比港生的运气好一点。
没有遇到变态的蛇头,但是姑妈家同样不接受她。
连家门都没让进,从门缝里给了她100块钱。
孟思晨一开始挺有骨气的,直接就钱给扔进去了。
但一直到晚上,才从口音相近的人那里,知道了城中村这个地方。
但是人家也只管她一、两天饭,还想继续吃饭的话。
要不出去打工赚钱,回来交伙食费。
要不你让能赚钱的,帮你交伙食费。
你所需要的不过就是,躺好以后纵声的歌唱。
今天是她出来的二天,要是还找不到工作的话。
明天她想要吃饭的话,就要开始纵声的歌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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