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惊蛰拒绝对方的兴师动众,随便挑了一家比较安静的茶馆,准时到达,他已经提前在茶馆雅座等候,周惊蛰能清晰捕捉到他眼中竭力掩饰的一抹惊艳,她压下略微不快,坐在他对面,要了普洱茶。
她这次的对手名字叫绍伟,周惊蛰年轻的时候喜欢根据男人的综合素质打分,例如家境一栏按家产计分,如果是军方背景就按照军衔加分,总之她有一套完整的打分系统,希奇古怪,后来鉴于追求者实在不计其数,她就放弃那个数学游戏。眼前的绍伟粗略算一下大概在67左右,属于拒绝时可以泼开水而不是热咖啡的那一类幸运儿,别奇怪周惊蛰的大牌,当年如日中天的魏端公也就考了个81分,其实若非被家境拖累,一张容颜就打败所有女人的周惊蛰也许能够成为第二个黄丹青,她当初如果没有匆忙嫁入魏家,再熬一熬,熬到大太子爷柴进之的老爷子去世,那她就是“太子妃”了。
绍伟哪知道周惊蛰的心思,以为终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地打动大美人,在他看来,一切有御姐和恋母情节的男人,碰上周惊蛰都只有缴械投降的份,不过高材生邵公子虽然花了大心思追求她,却还是没有明媒正娶的念头,这是他的底线,他只想精心饲养一只“金丝雀”。打扮整齐到精致程度的邵公子笑容灿烂迷人,他有一颗好脑子,肯将学习上的天赋套在情场上,知道博采众长,所以不冒进,肚子里有大把剑走偏锋的小法子,例如玩点小魔术或者搬出曾去贫困山区爱心支教一年的花招,虚虚实实,情场上一直所向披靡,这次在小圈子里夸下海口要在3个月内拿下周惊蛰,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毕竟他在圈子里邵公子是号称胜率100%的“百人斩”。
“能胆子大到出门不化妆的女人,不是自暴自弃,就是货真价实的天生丽质了。”邵公子微笑道,讲了一大通普洱茶趣事,见气氛融洽,就小小拍马屁。其实他对茶叶一直没太大兴趣,属于喝可乐喝和咖啡长大的那群富家子弟,不过既然约在茶馆,他也就恶补一次,对于一个能轻松拿到剑桥大学学位的家伙来说,为了一位单身绝色死记硬背一点茶叶知识绝不是什么难事。
周惊蛰一直处于高度免疫状态,绍伟说什么她应付什么,不清高冷傲也不做作附和,反正她一开始就打算喝完一壶茶就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
邵公子怎么了解周大美女的“绝情”,秀着他的口才,殊不知他用在其她女人身上无往不利的战术在眼前女人身上根本就毫无意义。
周惊蛰轻轻喝了一口茶,心不在焉,没来由想起某个人在她生活里留下的痕迹,继而又想到一个比喻,一头野猪闯入了葡萄林,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太漂亮的女人都不太喜欢思考深奥问题,周惊蛰也不例外,她不晓得这个道听途说来的比喻恰当与否,只是有些伤感,都说这世道的水灵白菜都给猪拱了,可自己这棵白菜还能水灵多久?有些伤感的周惊蛰低下眉目,凝望着手中的瓷杯,完全忽略了对面眼神炙热的男人。
周惊蛰猛然抬头,邵公子手忙脚乱地掩饰。
周惊蛰微笑道:“你知道我有个在英国读书的女儿。”
“我知道。”邵公子心中狂喜,故作镇定。
“你真的不在乎?”周惊蛰问道,眼中笑意不知道是期待还是戏虐。
“不在乎!”邵公子坚定道,没有丝毫犹豫,他是真不在乎,瞎子都看得出来魏冬虫那不折不扣是一个美人胚子,他为什么要在乎呢?母女花?而且还是市花级别的母女同眠,那是多少雄性畜牲的终极理想?绍伟当然不在乎。
“如果没记错,我比你大六七岁吧。”周惊蛰笑道,很坦然。她18岁嫁给魏端公,虽说魏冬虫已经上英国私立中学,但年龄其实只有35岁不到,对于一个天生丽质和保养完美的少妇来说,她漫不经心一个眼神就能把年轻她10岁20岁的孩子给彻底比下去。
“女大三抱金砖,大6岁不就是等于抱两倍金砖而已。”邵公子淡定道。
“我很感动。”
周惊蛰嘴上说感动,可却没有丝毫感激的神情,喝完茶杯最后一口普洱,“可惜我不喜欢穿耳洞的男人。”
邵公子脸色剧变,解释道:“那是年轻时候闹着玩的。”
“我也不喜欢话多的男人,尤其是那种南京腔特浓的那种。”周惊蛰平淡道。
邵公子脸色难堪,一只手死死握着茶杯,另一只放在桌底下的手攥成拳头,本来他以为这双手今天就能触碰上眼前大美女的肌肤,最迟半个月就能文火慢炖地把她忽悠上床肆意亵玩,这段时间趴在一个晚上要5千多一匹的“扬州瘦马”肚皮上,怎能预料现在的变故。
“还有,我不喜欢好人,好人命都不长。”周惊蛰冷笑道,对于他将爱心支教做情场资本那一套最为反感,何况他八成根本就没去过贫困山区,这根本就是面目可憎的死罪,周惊蛰真佩服自己能忍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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