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酒店公寓房内唯一的房间,眼前的摆设可以说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右手边就是一张铺着印花床单的单人床,左手边依次是单人沙发、电视柜、电视,与电视柜相邻的就是小浴室的磨砂玻璃门,也就是被害者当时是靠着的那两扇小移门。
说实在的,这两扇小移门,绝对可以合并成一扇单开的门,不知道,当时装门的人是怎么想的。
莫海右也管不了这些,他走到204号房间中央的大窗户前。这些公寓房根本就没有阳台,而大窗户外面也不可以晾衣服。
所以大多数住这样公寓房的人,会在房间里放一个小的晾衣服架子,或者索性把衣服和床单拿到酒店大门外去,自己拉根线,或者挂在一些低矮的电线上面晾晒。
再加上房间空间狭小,通风效果不好,所以总是带着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如果是有服务员经常打扫,开窗的话,还好说一点,就这间饭店的条件,根本不可能有服务员经常这样做。
莫海右一边打开窗户一边想着:如果凶手行凶的时候,这里和浴室里的窗户都是关着的,那么再加上不停喷洒的尸体上的水。
怪不得尸体腐烂的那么快,湿度、温度和严重的空气不流通,造成了细菌的大量繁殖。
就算事后,恽夜遥爬过来的时候把窗户打开了,对减缓尸体腐烂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一般在户外的尸体,通风条件好的状况下,天上下雨也会加速腐烂的进程。如果伤口多的话,雨水渗入身体内部,腐烂得就会更快。
凶手故意在尸体身上留下大面积的伤痕,不单单是为了掩盖抽脂所造成的皮下组织缺失,也是为了让花洒的水能够更容易渗入身体内部,加快尸体表面的腐烂进程。
放蛆虫可能也是同样的目的,希望尸体可以尽快腐烂,面目全非。
这说明这具尸体的外表,尤其是脸部和手指处,一定有什么凶手不想让警方知道的特征所在。
据莫海右目前的猜测:这具尸体有可能就是这家酒店真正的大堂经理。但如果仅仅是这一层表象,绝不至于要去费那么多功夫,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反复在尸体表面进行破坏。
被害者应该还有警方未知的第二重身份,这一种身份,很有可能就牵扯到某些过去的事件,某些凶手绝对不想让警方知道的事件。
布和,那个在酒店里听到惨叫之后第一个冲进房间确认尸体,然后在接受了警方讯问之后又神秘消失的人,他绝不可能那么简单,只是个匆匆过客。
这个人的脸庞给莫海右一种布满阴霾的感觉,虽然他在接受警方讯问的时候一脸的笑容,但是,就算是笑容,莫海右也看不出这个人到底有几分真实在里面。
莫海右同恽夜遥同样是直觉敏锐,甚至可以说达到敏感的人。
这种人往往最注重对人的第一印象,而且对自己的直觉有着充分的信任。
但是两个人又是有区别的,恽夜遥认为自己的直觉绝对不会错,到了偏执的地步。而莫海右因为是刑警和法医,这两重身份让他对待判断更加谨慎。
他不是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自己的第一判断必须在经过证据和线索的核实之后,他才会把判断上升到推理或者答案这个层面上。
在警局里对尸体仔细的检验之后,再结合现场的证据,莫海右现在可以肯定这具尸体的死亡时间,绝对在4月30日晚上六点到九点之间。
也就是说,有可能恽夜遥进入酒店的时候,205号房间的杀人凶手才刚刚离开。
为了隔绝一时之间,弥漫出来的血腥味,在杀完人以后凶手肯定会紧闭房间的两扇窗户。
因为就算是立刻打开花洒冲淋尸体,也不可能一下子把飘散出去的味道冲得那么干干净净。
那么这里一个小问题就又来了:假设凶手确实是在恽夜遥进入204号房间之前,匆匆从205号房间里离开的。那么当时他打开花洒冲淋尸体,为什么一墙之隔的恽夜遥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呢。
这间酒店公寓房的隔音效果那么差,而浴室的位置又紧贴204号房间墙壁,不可能花洒开的那么大,隔壁的人什么都听不到的。
在这件事情上,恽夜遥没有必要说谎,而且现在他是警方的人,以他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这种小事是不可能被遗漏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在刚杀完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打开花洒,只是匆匆关闭了窗户就离开了。
以此作为推断,莫海右发现这个凶手,在犯案离开之后,至少回到205房间两次,这可就太不合常理了。
一般人犯罪之后,逃跑都来不及,还会反复的出现在凶杀现场吗?这又不是在玩儿躲猫猫的游戏!
所以,莫海右的初步推测就出来了:假设这个凶手直到5月1号的凌晨为止,都没有离开过饭店,那么他有可能是饭店里的住客还是工作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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