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取出一份合同,许非一瞧。
大意是,许非起码要写十篇,总字数不超过十五万,对方负责编纂出版,稿酬一次性付清。
在早期,作家不赚什么钱。
报刊、出版社都是看情况给,给完这文章就跟你没关系了,人家爱卖多少是多少——直到两个人的出现。
一个是汪朔。
他最初是按字算,一个字五块钱,有家魔都的报纸约稿,一听2千字要1万,直接吓跑了。
后来又按版税算,这都懂。
另一位是郑渊洁。
头几年他还过得很贫苦,同时在16个报刊上连载《皮皮鲁和鲁西西》,但稿费微薄。
他就对负责人说,负责人表示,报纸那么多文章,你怎么确定是你的小说让销量增长了呢?
郑渊洁觉得有理,便决定自己办一份杂志,只连载自己的作品,并且酬劳按分成算。
于是《童话大王》横空出世。
十栋楼存信都不算啥,他还是建国以来第一个移动电话用户,最膨胀的时候穿500块钱一双的袜子。
这袜子用纯银做的,据说能杀菌去味。
而此刻,许非翻了翻合同,给的钱不多。他倒不差这点钱,主要想看看有多少人会买书,遂道:“酬劳能不能改一下,按分成算?”
“……”
编辑应该有准备,并未意外,问:“您想怎么分?”
“按你们的正常价,不用特殊。”
“可以。”
编辑直接又摸出一份合同,看来真想趁热打铁,免得让别家抢走。
许非一乐,也没看,刷刷签了字。
自个也神奇,你说我一三级美术师,怎么就成文化名人了?上哪儿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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