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陶澍上任两江总督之后,扬州的盐商便即感受到了巨大压力。这一日,陶澍也亲自来到扬州,将各路盐商尽数召集到了盐运使司,眼看各人已经坐定,陶澍也令下属取过一叠文告,向众盐商说道:
“各位,今日本部堂请你等前来,第一件事便是要你等看清楚,本部堂对于两淮之地的私盐之患,这几个月下来,已经进行了严厉的清查,你们看到的,就是那些私盐贩子被我两江总督部堂拿捕的文书,我想对各位说的是,私盐清查,我陶澍绝不会对任何人留情,这件事,你等今日也要作个见证!”
“陶总制上任江督,不过三月,便即清剿了这许多滥行私盐之人,在下佩服啊。”座中的两淮盐商首总黄至筠看着陶澍神色严峻,也只好向他客气道:“不过,若是只有清查私盐之事,总制只将这些文书送到扬州,交予我等一阅即可,又何必亲临盐运使司,还要把我们都召集过来呢?”
“黄总商说得对啊,既然黄总商都这样问了,那我也就不再卖关子了。”陶澍看黄至筠已经有了不解之意,当即向各人直言道:“既然走私之人,大半已经被先前蒋大人和我清剿,那我想问各位一个问题,为何这市集之上,售盐的盐价,竟然还是一成不变?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十年以来,私盐在江淮如此猖獗?那私盐贩子卖一斤盐,价格仅及市价之半,就这样,他们还能赚不少钱!这官盐是有什么不同吗?质量比私盐好那么多吗?我知道,盐价是盐运使司议定的,但运司衙门议定盐价,必然要听从你等盐商的意见,所以你们给我解释一下,你们用这样的高价卖盐,你们是想让百姓吃盐呢,还是想直接掏空百姓的腰包啊?”
“陶总制,我们若是不定这样的盐价,我们根本就不能营利啊?”黄至筠无奈之下,也只好向陶澍诉苦道:“我们议定盐价,又不能只考虑私盐价格高低,总是要把盐税和积欠考虑进来啊?我们赚了钱,一是要缴纳当年盐税,二是要弥补以前欠款,这些积欠我们也是商议过了的,每年只补十分之一,十年缴足。所以我们卖盐看起来是赚了钱,可是扣除盐税、积欠和各家日用开支,其实也……也剩不下多少银子了。”
“你等在市场上定这样的高价,只会让积欠之事愈演愈烈!”不想陶澍也不再向黄至筠留半点情面,直接向众盐商斥道:“你们想想,你们定的盐价高了,百姓就不愿意再买高价盐,换言之,只要出现低价盐,他们必然趋之若鹜,有这样巨大的需求,就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孙大人蒋大人也好,我陶澍也好,自忖清剿私盐,均是不遗余力,可为什么私盐之患一直不能根治,就在于这私盐之源,并非刁民奸猾,而是盐价高昂,百姓不得不有求于私盐!你等盐税都是按旧制缴纳的,朝廷从来没有在盐税之上为难过你们,那你们家中开支有多少,你们积欠又有多少?你们怎么就把两淮盐务经营成了年年亏空的样子?是啊,你们都是依凭祖荫,方有了如今盐商之位,有资格行盐营利的,是百年之前你们的那些祖宗,可你们呢?你们如今不就是在败坏祖业吗?咱们两淮的盐务,就是你们这些靠祖宗吃饭的人在操控的吗?!”
众盐商被陶澍这一番训斥,也未免心中有气,一个个面上都不好看。可与此同时,却也并无一人能够正面驳斥陶澍之言,只因陶澍祖业之语,乃是当时的实情。
自汉代确立盐务官营之后,历朝历代的盐业便为官府所垄断,然而进入宋元明时代,历朝官府也都认识到,纯粹的官营盐业效率低下,不利于增长收益,所以也一直在引入商人经营盐业。直到明朝中期,“官督商办”的盐务系统基本成型,官府发出可以销售食盐的盐引,商人领取盐引后便可以经销食盐。可是明代中后期,由于官府管理秩序混乱,对使用盐引之人未加限制,导致许多勋戚太监同样可以经营盐务,盐引今日发出,明日便大半落入勋戚太监之手,这样不仅商人经营有限,还导致特权阶层利用盐务聚敛了大量财富,其实不利于政权发展。是以到了明末,盐务改革已经成为迫在眉睫之事。
万历末年,明王朝终于有大臣提出,以后盐引发出,便直接由商人行盐,官员不得干预盐务具体的销售,但彼时明王朝已经积重难返,无力解决勋戚太监对盐务的实际控制,是以直至明亡,这一新政策还是无法实行。但清王朝入关之后,却使用了这一新法,即后世所言“纲盐法”,商人获得盐引之后,便可以自行雇募人手开发盐场,在清王朝指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食盐贩卖,此外只需缴纳足额盐税即可。由于商人本身没有政治特权,是以清朝前期,“纲盐法”不仅保证了食盐销售畅通,也为清王朝带来了足额盐税,并无明显弊端可言。清王朝将全国盐务运营分为十一个区域,两淮区域堪称各区之首,其盐务运营范围涉及江苏、安徽、江西、湖广各省,实际上控制了整个长江中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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