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飞鸿哀求道:“姑姑,林浩川明天就要结婚了,你也不去看看吗?”
常红心摇了摇头,道:“我跟他之间根本就不来电,再说了,他从来就未曾喜欢过我。我就不凑那个热闹了。”
说完这句话,常红心掏出一叠文件,放在桌上,道:“这是欢喜假日酒店的股权转让书,我送给你了!就当是,姑姑提前送给你的嫁妆。”
池飞鸿再也忍不住了,她抱着常红心痛哭流涕;而常红心的眼角也涌动着泪花,可她愣是没有让泪水流出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每个人都曾痛哭流涕,直至泪水流干、身心麻木。这就是生活,难道不是吗?
在阖家团圆的春节来临之前,常红心毅然决然的走了。她留给池飞鸿最后一句话:“殷凡这小伙子不错,你要好好把握。”
池飞鸿当天下午四点来到林家别墅的,常红心临走之前,她带着池飞鸿一起去买了一对黄金摆件,是一对童男童女,说这是送给林浩川的结婚礼物!
池飞鸿甚至打趣说,这礼物实在是过于俗气。
然而常红心却批驳道:“大俗即大雅,再说了,黄金摆件,好看又保值,寓意又好,必须得送这个给林浩川。”
当林浩川听闻这么多年以来,常红心居然一直居住在平湖市的时候,心中不由得泛起一丝涟漪。然而,往事如烟,斯人远去;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时间,心中感慨万千。
殷凡、文沫、林子晴以及池飞鸿几个人在家里忙前忙后的张罗着,别墅里四处都张贴着大红的喜字,看着让人心生暖意。
林浩川的婚礼并没有声张,出席婚礼的人,除了殷凡、池飞鸿、文沫之外,再无他人。
就连夏月也是在婚礼当天才告诉自己的家人,并且嘱咐他们不用过来参加婚礼。年后她和林浩川会回娘家,到时候再请大伙儿聚聚。
殷凡当仁不让的成为了这场小型婚礼的司仪,这厮昨晚经过文沫的强化训练,讲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夏月年近四十,她终于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婚纱,嫁给了自己爱的那个男人。这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十分不易,个中心酸唯有自知。
身为夏月的下属兼闺蜜,文沫今天装扮一新站在一旁看着夏月。不知为何,这场小小的婚礼相比于她以前参加过的诸多大型婚礼,处处都充斥着浓浓的亲情。
原来,新娘新郎的幸福与婚礼的大小无关。真正的爱情,也不会因为婚礼规模的大小而变质。
一个人的幸福,居然可以来的这么自然;但获取幸福的过程,却又如此之艰辛。
文沫甚至非常羡慕夏月,当她的眼神略过身为临时司仪殷凡身上的时候,文沫在心中暗自想道:臭小子,以后你真的会娶我吗?”
婚礼上,池飞鸿心里的情绪比较复杂,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姑姑常红心。
姑姑与夏月的年纪相仿,同样她也曾喜欢林浩川,可结果呢?姑姑却被迫选择走上了浪迹天涯的道路!
这难道是林浩川的错吗?林浩川大公无私、专心如一,何错之有?
姑姑在平湖市,一呆就是十多年;这难道不是对林浩川默默的守望吗?
同人不同命,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婚宴的掌勺,则是夏月从平湖大酒楼请过来的两名大厨,保姆郑秋芬则临时充当起了帮厨的角色。一家人其乐融融,相处的颇为喜庆惬意。
这种场合,殷凡自然与林浩川多喝了几杯。
林浩川再次端起酒杯与殷凡碰了一下,道:“殷凡,你为我们家付出的这么多,我真诚的谢谢你!”
殷凡慌忙站起身来,这厮弓着腰道:“林叔叔,您这是哪里的话,太见外了!”
林子晴在一旁帮衬着说道:“殷凡,我看是你太见外了!你赶紧坐下说话!”
一桌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喝完这杯酒之后,林浩川对着殷凡小声道:“殷凡,我正在给你申请平湖市的见义勇为奖!”
殷凡愣了一下,反问道:“您给我申请见义勇为奖?”
林浩川点了点头,道:“当初我在翠微山上摔断了腿,你不顾自身安危,救了我的一条命。如果不是你,我今天还能不能与你夏月阿姨结婚,都未可知。”
殷凡挠了挠头,道:“林叔叔,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担不起见义勇为奖的名号吧?”
林浩川摆摆手,道:“话不能这么说。你先是将我从翠微山上背下来,救我一命;然后又劳神费力,将子晴从阎王爷手里夺了回来;再加上,上次你夏月遇到的突发状况,也是你出的力。无论哪一条,都可以称得上是见义勇为!”
文沫、池飞鸿两人都齐刷刷的看着殷凡,美眸生光。还别说,殷凡今儿个一打扮,真是帅气逼人。
殷凡一阵正经的说道:“林叔叔,其实我做这些事,并不是为了得什么奖励,真的!”
林浩川爽朗的笑道:“殷凡,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你这个小伙子我是越看越喜欢。不过,说来也惭愧,你为我们林家做了这么多事,我也就只为你申请了一次见义勇为。而且还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希望你不要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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