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常清只从李嗣业这里要了三千轻骑,其中还有数百名装备有手持猛火雷的骑兵投弹手,李嗣业听到他的要求也吃了一惊,问道:“三千人够吗?”
“大夫,完全够用。”
“这个巴拉吉号称北印度的战神,耶萨婆曼现在所拥有一半的疆土都是他打下来,你有这个把握吗?”
封常清呵呵笑道:“如果是真战神就应该统一全印度才对,何必像现在这样偏安北印度一隅。”
“他的军队中有三十多头战象,总兵力有两万人。”
“两万人又如何,三千骑轻松破尔。”
好,等你归来的时候,某亲自为你煮庆功酒。”
封常清带着三千轻骑上路了,从拔逻逻步城出发,每人两骑在路途中换马,仅用了三天时间便到达了恒河平原。
根据他的推断,驻扎在钵罗耶伽的巴吉拉必然是沿着恒河水向上游挺进的。作为印度人的生命河,过去王朝所兴起的几个都城,都选址在恒河边上,曲女城便位于恒河的上游处。
巴吉拉的队伍中有体型巨大的战象,对水源的依赖性更强,使得他们无法摆脱恒河的牵引。
封常清根据对沿途地形细细分析,巴吉拉北上救援的路途有三分之一是密林,三分之二是平原,区域内相当平坦,几乎没有过高的山峰丘陵。除去密林之外是最有利于骑兵的发挥的战场。
北印军从脱离密林地带到曲女城达三百多里地,根据步兵的行军速度来讲,大概要五天的行程,他拥有足够的主动权,要在五天之内将北印度军队击败,难度并不算大。
……
北上的印度大军浩浩荡荡,三十多头大象上载着藤编的竹篮,里面坐着三人,其中一人是驭手,两名弓箭手用来进行居高临下打击。高种姓的军官们都骑着马匹,身上披着细锁环甲,头戴着雕刻工艺细致的头盔。
属巴吉拉的甲胄最为精致,战盔全部鎏金,花纹细密宛如神庙的浮雕,头顶上插着一撮艳丽的孔雀毛,前面还有镂空的金面罩,面罩完全贴合人体的面部构造,若是戴望看了一定会高呼内行,也定会羞愧地把自己的檀木面具给扔掉。
他的甲胄也异常华丽,除去银光闪闪的锁子甲衣,胸脯上覆盖着五六个仿佛漆器的部件,是伽蓝和深红的结合体。这五六个部件也非常符合人体规律,分别在两个胸大肌上,肚子中央是金色圆盘护心镜,最牛的是腹部,交错的金属片竟然演绎出六块腹肌的感觉。
他双腿的两翼裙甲也是鎏金的,大腿上缠绕着锁子甲,但最华丽的还是两个战靴,由甲片塑形的金属护胫的高贵感,鞋头尖端上还镶着两颗浅蓝色的宝石,夜间能够发出光亮照亮夜路。
这根本不是一件甲胄,而是一件坚固的艺术品,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轮美奂的艺术造型,它得精工细作使它的坚固程度和美观程度远远超过了明光铠。明光铠不过是批量化生产没有灵魂的甲胄而已,而它的卓越之处在于它是一件限量款,造价也是明光铠的百倍还多,整个北印度只有这么一件,专属于他巴吉拉的黄金圣衣。
跟随在巴吉拉身后的军官们甲胄也还可以,锁子甲铁胸铠高头大马,马身上的装饰品五花八门,各种纹饰和神的塑像,看到这匹马你就能知道这是一件私人物品。
军官后面跟着几百名甲胄精良的重步兵,身后背着坚固的塔盾,从这些人看来,这支军队怕是难啃的骨头。
但跟在这几百人后面的士兵就显得寒酸多了,一个个面黄肌瘦,条件最好的人只能披挂毛皮甲胄,条件差的人就只能穿着套着几层亚麻衣,多数人没有鞋子,光着脚在河岸边坚硬的土地上行进。
这两万人的军队沿着河岸蔓延行军,看上去就像穿着黄金圣衣的神仙领着一帮乞丐。
封常清趴在不远处的草丛中,嘴角挑起自负地说道:“我跟大夫要三千轻骑都是要多了,两千骑就可以将这支军队轻松击败。”
他身旁的副将主动担当捧哏问道:“将军何以如此断言?”
他指着远方地傲然笑道:“用良莠不齐已经无法形容北印军,我看应该叫贫富不均,穿鞋的只占一成,光脚的竟占九成。军队不是由朝廷供养的吗?怎么前后军会有如此大的差距。还有那位巴吉拉将军,他身上的甲胄黄金就占据了一多半,如此做工精细雕刻有花纹的战甲要花费多少钱?有这么多钱不能给普通士兵多打造几套甲胄吗?”
“现在怎么办,是不是要出击?”
封常清点了点头:“命令所有人上马,第一轮先捅他屁股,把他们防护最弱的后军干垮。”
唐军先以一千五百人在距离北印军五里远外上马,去掉多余配重,仅以角弓和横刀作为武器。所有人分散为几个批次的骑队,盯着敌军的屁股准备出击。
封常清一声令下,马蹄蹬踏着尘土冲了出去,远远可见北印军黑压压的尾巴,如狼群一般尾随着逐渐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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