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木兰诗》,只听得李淑兰浑身颤抖,喜极而泣。
“云枫,要不今天就到这里吧,我撑不住了。”
“闭嘴,读书使人快乐。”段云枫直接打断李淑云的话,窥镜自视,甚是得意,顿生“大丈夫当如是”之感。
看到李淑云这般状态,段云枫有感而发,写下散文随笔。
女人总是容易被感动,容易激动,容易流泪,尤其是当自己的家园被敌人闯入,肆意摧毁,横冲直撞之时,女人总会因为满目疮痍的家园而留下激动而感性的泪水。
有时候,女人会因为敌人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柔而感到高兴激动,进而哼起歌谣表示感谢。
有时候,又会因为敌人的猛烈击打而失声呐喊,表示抗拒,但纵使苦难重重,却毫不畏惧,选择迎男而上。
当女人高歌之时,佩戴的羊脂白玉总会随着歌声来回晃动...
十分钟后,家园被大雨冲刷,就连敌人都被淋了一身,即便地板都不可避免。
段云枫见李淑云此时如同软骨动物,只能把她带到另一处阵地——沙发。
李淑云此刻已经完全失去自主权,只能任由段云枫予取予求。
可惜,段云枫只顾在海上横冲直撞,兴风作浪,耗尽毕生精力,研究生命的意义。
就在此刻,段云枫突然懂得生命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看过最美的风景,应该是山峰的风景,田园的风光,以及像他这样,在田里劳作的人。
不过,如果在劳作的时候,还能听歌,那就再好不过了。
李淑云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在段云枫在田里劳作之时,不由自主轻轻摆动身体唱起了歌...
我确定你就是那只披着羊皮的狼,而我是你的猎物,是你枪下的羔羊。
那一夜,我没有拒绝你。
那一夜,你伤害了我。
那一夜,我满园泪水。
……
段云枫始终觉得,作为男人,必须得文武双修,光会吟诗作对肯定还不够,还得喜欢极其运动,野蛮其体魄。
李淑云即使现在已经很是疲惫,但心中却觉得劳动光荣,还是拼命配合段云枫,在段云枫的帮助和卖力指挥下,一边开始用手擦玻璃,一边开口唱歌给段云枫解乏。
劳作虽然光荣,但却很耗费体力,刚开始没多久,李淑云就因为劳累,开始气喘吁吁,像是上气不接下气。
话说,段云枫除了善于耕田之外,还十分喜欢钻研枪法。
他每天都会在田间练习个把小时,
日升而坐,
日落而息。
寒来暑往,终日有成。
人说高处不胜寒。
段云枫如今的枪法,早已登堂入室,说是枪神也不为过,光靠李淑云一个人,铁定不是他的对手,即使还得再来百八十个,他照样能够应付自如,并一一战而胜之。
这一夜,段云枫把系统奖励的神通,一一在李淑云身上验证,任凭李淑云苦苦哀求,他都不为所动。
若不是狗作者深怕读者骂其水字数,段云枫坚信自己还能再来三百回合而不知疲倦为何物。
因为狗作者的顾虑,再加上李淑云确实无力应战,段云枫只能遗憾地鸣金收兵。
他觉得甚是可惜,由于场地受限,其它诸如野外如何打架,车里如何防震等知识,都没法跟李淑云一起探讨,唯有留待下次。
此时,夜已深,段云枫唯有带着遗憾睡去。
翌日。
清晨。
段云枫在被窝里睡得正香,却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他睁开眼,伸手拿过放在床头柜的电话一看,发现是孙世博打开的电话,以为孙世博有事找他,便接通电话问道:
“喂,孙子,怎么了?”
“疯子,你去哪了?我把房间找遍了,都没有看见你人。”
孙世博在听到段云枫的话声后,心头不由略微松一口气的同时,赶忙关心道。
话说,孙世博一大早醒来,进浴室洗漱过后,本想跟段云枫打声招呼,然后去上班。
结果他把房间内几个卧室都找了一遍,都没有看到段云枫的人,担心段云枫出事的他,不由拨打对方的电话。
“我重新开了间房,我都这么大人了,还能丢了不成,你打电话给我,就为了这个?你知不知道一大早扰人清梦,是很不礼貌的,是会天打雷劈的?”
虽知孙世博是在关心自己,但一大早被人吵醒,而且还是无关紧要的事,段云枫不禁没好气地说道。
孙世博闻言一愣,他下意识环视宽敞、奢华且精致的套房一眼,就算他以前没住过这样的酒店套房,但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价,所以知道像这样装潢奢华的套房必定很贵,至少上万块钱一万肯定有的。
所以,在听说段云枫又重新另开一间套房之时,他在感到浪费的同时,很是为疯子肉疼,。
孙世博觉得就算疯子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这纯粹是败家行为,而且说不定这些钱还是疯子被包养的卖身钱。
作为死党,孙世博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提醒对方一下,免得疯子把钱糟践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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