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玉和陈杰看来,其实,根本就没想过,要跟王兰奇争夺李周工厂的控制权。
两人来找王兰奇以前,就专门一起商量过这件事情。
在他们看来,王兰奇对李周工厂的控制,应该是势在必得。
如果他们横加干涉,很可能会致使两家公司关系破裂。
甚至,为了平息两家因此发生的争斗,李周这股份干脆不卖了。
两人都明白,这事因李老板而起,如果达不到人家目的,为什么一定要卖股份?
原因很简单,李老板下决心,让李周卖掉这部分股份的初衷,就是为了跟王兰奇合作。
很显然,这是跟王兰奇合作的筹码。
不能让王兰奇满意,恐怕两家的合作就不能成功。
那么,不能合作,李老板和李周还卖股份做什么?
所以,对于李玉和陈杰,来找王兰奇就是两个目的。
一个目的,就是美国公司订单,不能撤出李周工厂。
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股份多少,对美国李氏来讲无所谓。
王兰奇愿意接受,美国李氏在李周工厂的投资,他们就投。
人家不愿意接受美国李氏的介入,当然也可以不投,以王兰奇的意愿为准。
但却一定要王兰奇承诺,美国李氏订单在李周工厂的生产!
另一个目的,就是需要王兰奇配合,美国李氏的国内销售的开展。
既然两家的联合产品,美国李氏,同意开放在美国市场中的销售渠道,同样道理,兰奇公司也应该同意,开放在国内的销售渠道。
当时,美国李氏跟王兰奇的合作,目的是为了对付雪莉。
现在既然已经跟雪莉达成谅解以及合作,那么,两家公司的联合产品,在美国市场中的销售,就对兰奇公司更为有利。
李玉和陈杰两人估计,恐怕王兰奇不会不明白这一点。
只要可以达成这两个目的,陈杰和李玉都不想再多讲什么,顺其自然就是!
所以,来到王兰奇办公室后,陈杰也没过多客套,直接就把两个目的讲出来。
王兰奇听完两人的叙述,笑笑说:
“行,我明白,其实,你们没想跟我争夺李周工厂的控制权,同时,想寻求进一步合作,对吧?”
两人都不由得点头。
事先,陈杰和李玉商量过,如果能在国内李氏和兰奇公司的内销渠道上,直接推美国李氏自己的商标,是来的是最快的。
这样如果能从周明那里,拿到宏域连锁餐厅的订单,就可以大力宣传。
如果想大力宣传造势,可是却根本在市场上,看不到自己的产品,怎么可能马上形成销售?
只有先在不同的销售渠道上,把自己的产品全面铺开,宣传造势才会有作用。
否则,人家看到了你的宣传,然后,去找你的产品,结果市场里根本没有,岂不是起不到任何作用?
然而,美国李氏,在国内根本就没有销售,可以去什么地方铺货?
专门去建一条自己销售渠道吗?费用还在其次,时间呢?
恐怕时间上也根本不允许!渠道建设绝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只能是借用别人现有的渠道,兰奇和国内李氏,就是最好的选择,也来的最快!
可是,这样做,王兰奇和李周、杜朝阳会同意吗?
人家可是只在你美国市场上,销售联合商标的产品,并没销售人家自己商标的产品。
想这样做,两人估计,自然也要在美国,对等开放美国李氏的销售渠道,给人家的自有产品。
然而,这显然会直接冲击美国李氏自己的商标。
相当于给美国李氏自有产品,直接引进了两个竞争者。
随着人家自己销售渠道的建立,应该早晚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时,美国李氏一样可以借用人家在美国建立起来的渠道,跟雪莉的合作是一样的。
李玉和陈杰两人,充分讨论这个问题。
最后还是决定,只能是先以联合产品的形式,进入国内市场。
不论是王兰奇,还是杜朝阳恐怕都更容易接受。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李氏跟兰奇有一个联合产品,而国内李氏和雪莉,又有另一个联合产品。
在美国的做法,是这两个联合产品,都可以在雪莉以及美国李氏销售。
如果想在国内市场上,炮制美国市场中的做法,那么,就需要四家坐下来谈。
李玉两人估计,在美国市场中可以这样做,国内市场中也这样做,估计大家也应该会同意。
然而,两人也都知道,仅仅靠他们两人推动没用,还是要等大家一起商量后决定。
来找王兰奇以前,两人把这些事情都从头捋一遍,功课都已经做足!
现在来王兰奇这里,先跟王兰奇讲清楚,再想办法找雪莉和杜朝阳沟通。
这恐怕急不来,只能一步步走!
周明的订单,要解决一锤子买卖问题,也是需要王兰奇帮忙的。
同时,既然已经决定把这张订单,先做成联合产品,自然要跟王兰奇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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