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酒,中餐厅才算是完美了。
虽然现在某茅在国内拥有霸主的地位,但是做为曾经的御酒,汾酒的地位同样不可动摇。
尤其是这种黄盖的大众汾。
和现在年轻人喜欢喝的低度酒不同,李杰最喜欢的还是这种五十三度酒。
够劲。
只不过,这么烈的酒老外能喝的惯吗?
想要一天卖出一百瓶恐怕有些困难。
还有一点,有了酒,中餐厅肯定有发酒疯的客人。
幸亏店里提前请了安保。
不听话的、耍酒疯的,全部扔出去,用不着客气。
“老板,我能要瓶酒吗?”
埃米尔看到柜台上的酒后眼馋地问。
当兵的没有几个是不喝酒的,尤其是像埃米尔这种专门执行危险任务的特战人员,更是酒蒙子。
今天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喝点酒才能让平时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当然,不过得花钱买才行。”
李杰回道。
埃米尔立即掏出一百美元递给李杰。
和彼得·帕克不同,埃米尔这样的人花钱也是流水似的。
看看经常口袋比脸还干净的死侍就知道了,埃米尔这种人存不住钱。
埃米尔买酒,李杰炒了两个菜,两人面对面喝了起来。
本来以为埃米尔喝不惯五十三度的烈酒,谁想三两的杯子他一口就喝了下去。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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