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夏踩着时间点来到基地门口。
李煜似乎与人起了争执。
对方有三人,领头的是个不到一米七,四肢却极为发达的大汉,李煜在他身边显得有些弱小可怜。
林夏走近几步却没上前帮忙。
李煜没把三人看在眼中,情绪稳定地像个哑巴,直到看到林夏,眼睛一亮,推开眼前瘦个子小弟往林夏方向而来。
有一秒钟,林夏觉得李煜是故意的,仔细一看对方那清澈的小眼神,发觉是她想太多。
矮个子大汉原本生气着,看到一边的林夏,眼睛一亮。
极品啊!
“哟,美女,你跟这种人?一个丑八怪残废,看着就不行,还是转投哥哥怀抱,跟着哥哥吃香的喝辣。”
说着用他那下流的目光上下扫视林夏。
“对呀,跟着我们大哥,绝对让你欲仙欲死。”被推开的小弟上前煽风点火。
林夏没生气,反倒是李煜发觉给她带来麻烦了,脸色一变,左手一挥,空中陡然出现几道风刃直冲大汉嘴巴。
大汉反应慢一拍,躲过前面几道风刃,最后一道风刃没躲过去,嘴角瞬间被划出长长的裂口。
他的同伴上来帮忙,场面一下子乱起来,四个人风火土水四系异能在空中交织。
林夏在一边看着,暗自点头,李煜是个可造之才,练练还是可以用的。
半个小时后,三人跪在地上求饶。
李煜骨子里是个善良的大男孩,真就准备放过他们。
李煜放过他们,林夏可不会,她还记得那粘腻恶心的目光。
三人求饶的声音戛然而止,脖子处出现细细的血线。
“赫赫。”三人说不出话,捂着脖子不可置信地看着李煜。
李煜一脸懵逼:不是我干的。
“末世来了,要学会有眼力见,知道吗。”林夏淡然走近。
“赫,是,你......”三人死不瞑目地倒下。
嚯,李煜跳开,免得被尸体砸到。
“大佬,这这这.......”李煜指着地上的尸体不知所措。
之前的Z市官方基地风气太好,实行军事化管理,他很少见到一言不合就杀人的场面。
“李煜,这是末世,既然树敌了,就不要给自己留下隐患。”林夏第一次提醒他,也是最后一次。
“你还跟来吗?”
李煜犹豫半秒,“跟!”
虽然三观不同,可是她强,金条更重要。
“行,跟上。”
林夏转身开着摩托车离开,李煜在后面追。
即便是在风系的加持下,他仍然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快累瘫了。
“到了。”林夏停车。
终于到了。
李煜呼哧呼哧喘得跟破拉风箱一样。
“你的身体素质不行啊,得练。”
测试不用再做,她看到了他的能力,暂时合作罢了,比林母强就行。
“练习的事以后再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去幸福之都。”
每过一天,李煜的心揪紧一分。
“也是,那就在路上练吧。”
李煜从来不知道所谓的路上练,就是林夏在前面开摩托车,他在后面跑步,最后面还勾引了两个魔人。
四个小时的路程因为有李煜这个拖后腿的存在,走了八个多小时。
停下来的时候,李煜整个人是软趴趴的,机械胳膊和机械腿沉重得仿若两块巨石。
不过当天晚上他就满血复活了,他吃上了久违的家常菜和餐后水果。
用的食材是从乡下一农场捉的变异鸡鸭,味道特别鲜美。
当初那个农场被一个变异魔人掌控在手,里面除了基本的鸡鸭鹅,还有猪牛羊各种肉食。
林夏找到的时候,十分欣喜魔人的付出,给他留了个全尸还堆了坟头,最后满载而归地离开。
食欲被满足的李煜肚子高高隆起,葛优躺在沙发上稀奇地看着林母给林冬喂饭。
没想到大佬还养了一个魔人,看长相,亲人没错了。
果然,在末世,再强大的人不免都有遗憾。
*
“大佬,进去要邀请卡,我们没有。”李煜恨恨地放下望远镜。
“我会想办法,你只需要当好保镖,保护好我妈,其他的不需要你管,如果遇到金条,我会带出来的。”
今天李煜非要跟来,想混进去,念在他救狗心切,林夏答应让他过来看看。
其实她昨天晚上悄悄来过一次,知道李煜会无功而返,带他过来纯粹让他死心,从而老实地待在外面给林母当保镖。
林夏让李煜回去,她自己则是继续观察。
幸福之都不是一座城池,只是一个高级会场,地方不大,如同一个封闭式的半球,想进去只能从门口进。
当然,林夏不用,她能直接传送进去。
她的空间传送距离远,无视障碍,缺点是耗能高,没去过的陌生地方降落地点不定。
林夏之前练习传送的时候把自己传送到一只老虎头上。
大老虎智商高尊严也强,一人一虎酣畅淋漓地打了一场后和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