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之上轻装简行,与上次走的全是大路官道不同。
这次由送信之人带路,走了很多便捷的小路。
因此,这才十五日的时间都没到,一行人等已经是出了北直隶。
这日,刚在驿站补充了给养,众人继续快马加鞭的赶路。
此时,正是春寒料峭的日子,虽然已告别了冬日里刺骨的寒风。
但迎风而驰,终究是多了些寒意。
“刘兄弟,可要歇息一会?”
李信抖了抖身子,显然连日的赶路已经让他感到疲倦。
“既然如此,那便就地歇一会”
刘平举手,示意大家都停下来就地休息。
骑兵们将战马聚拢成了一排,从粮袋中掏出干豆和草料一起喂战马。
“刘大人,要是有新鲜的肉食便更好了”
赵贵咬着一块干饼子,说完又掏出了袋子里的肉干递了过去。
“这荒郊野地的,等到下个驿站吧”
刘平接过狠狠的咬了一口,这肉干硬的和砖块一样,得亏是他的牙口好。
正补充体力间,一阵野生动物的鸣叫声响起。
“大人,快看!”
赵贵目露兴奋,指着那不高的矮草丛中的低矮身影。
“呦呦!”
刘平抬眼望去,好家伙,正是几十只以前在动物园里常看到的梅花鹿。
这些梅花鹿身材不算高大,整体为烟褐色,屁股上有着星星点点的白斑。
“好啊,将这些短毛畜生捉来烤了吃,岂不美哉!”
李信在一旁声音兴奋,显然这个时代的人都没有什么保护动物的意识。
刘平回之一笑,前世在非洲休假之时。
他曾和当地朋友一起射杀过雄狮,对于打猎是十分的感兴趣。
“光是猎鹿有何乐趣,本官再添一个彩头!”
刘平从怀中掏出了一个五十两的银锭,对着众人叫道。
骑兵们一听,都是双眼放光的看着那群鹿儿。
一个个是蓄势待发的样子,等待着刘大人发话。
“先得头鹿者为胜!”
一声令下,骑兵们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
一边嚎叫一边朝鹿群围杀过去,这还不止。
更有人是弯弓搭箭,追逐着仓皇而逃的鹿群。
刘平却是和几人站在了原地,并没有加入这场狩猎。
原因很简单,他要是亲自出马了,那彩头就毫无意义了。
“这鹿儿跑的也真快,只是不知究竟鹿死谁手”
李信看着乐呵,在一旁不痛不痒的说着。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到头来那楚霸王项羽也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刘平立在一旁,也是颇为感慨的回应。
百年历史之大变局便在崇祯一朝,就如秦末一样。
李自成干掉了大明,还不是让满清捡了漏。
当时大顺军席卷整个北方,起初人们都以为是顺应天命的改朝换代。
可一片石之战以后,乃至于潼关大败,谁又能想到短短半年之内。
清军攻势犹如利刃一般,大顺军是一泻千里。
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说自己便是胜利者。
“为大人贺!”
正在这时,几个骑兵举着一头鹿儿走到了刘平的面前。
那鹿被箭矢贯穿了整个身子,显然是已经死了许久。
“好!这彩头便归了你们!”
刘平大笑,将手中银子抛出。
过了约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狩猎之人慢慢归来。
十几道炊烟慢慢升腾起来,众人用炭火烤着新鲜的鹿肉,吃的是不亦乐乎。
经历了这个小插曲,众人赶路的速度都加快了不少。
七日之后,刘平等人已是重新踏上了这辽东大地。
想想刚穿越之时的境遇,又想到了如今的发展。
刘平顿感唏嘘不已,让送信之人先去锦州一趟递了拜帖。
大部队不急不缓前行,等有人回来报信方可进入锦州之境。
第二日一大早,得了回信的刘平等人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观望着才一年不到就发生了如此剧变的城墙,刘平心底是五味杂陈。
“真不愧是辽东之锁钥!”
连跟在一旁的李信都发出了感慨,更不要说赵贵等人了。
来到了城门口,却没有见到迎接之人。
刘平心中有些疑惑,那两位也不是这个脾性之人,怎地会不派人出来?
“轰轰轰”
“咚咚咚!”
正疑惑间,就听城头响起了十声炮响。
几十面牛皮大鼓同时敲响,一堆密密麻麻的人出现在了城头。
为首的二人,一人身穿文武袍,另一人穿着凤翅甲,正是赵朱二人!
“刘平!”
“刘平!”
“杀建奴的好汉!”
也不知什么情况,锦州的守城军士齐声大喝,似在欢迎刘平的归来。
刘平所不知的是,自去年的大凌河之战后。
他的名气已经在辽镇军士中声名远扬,人人都敬佩这杀建奴的好汉。
一战而定辽东,大破正蓝旗,打的建奴现在也不敢犯边,试问整个辽镇又有谁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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