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社稷有功,于万民有用?”
我喃喃重复着他的这两句话,看向他时,眼睛也亮了起来。
“我懂了,公子。”
我忽然也想好好活着,光明正大的活在青天之下,活在阳光之中。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像只阴沟里的老鼠,活的畏手畏脚。
我看着他,郑重地说:“倘若我有命活着,能进入仕途,就算拼尽一身骨头,也要澄清寰宇,泽润万民。”
那如皎皎明月的少年哈哈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兄弟,我就看你是个有志气的!我叫九霖,字明霁,你叫什么名字?”
霁月风清,公子无双。
这一刻,我自卑进了泥土里。
低下头,我下意识地不愿意将自己有污点的名字说出来。
沉默了片刻,我想了想,低声说道:“十三,我叫季十三。”
我将手中的天蚕丝收回去,藏得深深的。
没有人配取他的性命。
这样的少年,生于乾坤间,合该立于阳光下,肆意洒脱,撑起 一片天地。
我这种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甚至不该靠近他。
便是多看一眼,都是对他的亵渎。
可偏偏,他不嫌弃我,将我留在了身边。
我在九霖身边呆了半年。
看我腿伤的厉害,九霖拍着胸脯说大丈夫敢作敢当,一定会给我治好腿。
我看他那般信心满满的样子,就想逗他:“大夫也说,我这腿伤到了骨头,若不好好将养,恐怕要留下后遗症的。”
“如果治不好,我养你一辈子!”少年将军豪气地说,“我说到做到,你放心就好。”
这样一个心思纯净的少年,衬得我愈发面目狰狞、心思恶毒。
我没脸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所以听到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只是笑笑,拄着拐杖和他道别:“公子,我还要进京求学,前面就到北疆了,再往前走,我回来都不方便了。”
九霖却不肯答应:“不行,王大夫说了,你这腿伤的厉害,至少再养半个月。半个月以后,你养好了腿,我送你回去。”
再留半个月啊……
我垂眸思考了片刻,勉强答应下来:“如此,就麻烦公子了。”
我的确不该留下了。
这么久,我的任务都没完成,就算是失败了。
再留下,也没有理由了。
更何况,我的腿伤我自己了解,如果愿意,那点儿伤随时都能康复。
可是我不舍得走。
和九霖在一起的每一时每一刻,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不是个鬼。
直到这一年,我才知道活着,和像人一样活着,是不一样的。
后来啊,我找到了留下来的理由。
从连横山下到北疆,一路上,我发现除了我,还有很多人想杀他。
还没到北疆,我就先后为他挡掉了十七波暗杀——
这家伙到底干了什么啊,这么多人想要他的命!
我想, 或许护送他到了北疆将军府,他才能真正安全下来。
我留下来,绝无私心,只是为了保住他的小命。
一路相伴,将九明霁送到北疆,我又在他身边呆了些时日。
直到彻底没有杀手再来了,我才与他道别,离开了北疆。
那时候,我早就放弃了杀他的念头,坦然准备回相思门赴死——
其实我死无所谓,反正也活够了,可惜了义父,我再也没法将他救出来了。
回相思门的路上,我其实一直很奇怪。
相思门从来没有过杀手半年不归,没有追杀令传出来的。
可是我在北疆的半年里,居然一个同门都没见过。
是义父在门主前面力保我了?
相思门……
想要保住我,我不敢想象,以义父如今的情况,要付出什么代价。
而且……
我没有完成任务,我是要回去领死的,义父纵使付出天大的代价,也到底徒劳。
我一路快马加鞭,一时不敢停歇,赶回相思门。
唯恐回去的慢了,义父为我受到牵连。
后来我发现我想多了。
我回到相思门那天,也是暴雨滂沱,和我遇到九明霁那天的雨一样大。
还没上山,在山脚下我便觉得不对:
从山上冲刷下的雨水,不是清的不是浑的,竟然红褐色的!
虽然大雨洗刷掉了大部分气味,我仍然闻到了血腥气,还有我五岁那年曾经闻过很多天、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腐臭味。
相思门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繁华地风月场,不会允许腐尸出现。
这种反常的情况,只能是相思门出事了。
我心中惊疑不定,借着对地形的熟悉躲躲藏藏地上了山,然后呆住了。
相思门里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
因为死得久了,尸体都已经开始腐烂,血水里飘着死了的活着的白胖蛆虫,一堆堆,一片片,被从腐肉中冲了出来,白花花的蠕动着,像极了晶莹剔透的大米饭。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冷静下来的。
可能是求生的本能,也可能是这么多年,在生死场里锻炼出的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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