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枪械子弹成为了某种主流商品,蕴含极为庞大的利润之后,杨寿已经放弃了专利权,等于将祸水给甩了出去。
到那时候,这条产业链,究竟有多大的利润,会产生多大的价值,都与杨寿无关。
五年时间,是杨寿给自己的成长时间,也是杨寿为自己打的一把安全伞。
这个自我约束,或许无法杜绝一切的恶意,却不至于直接将杨寿推入绝境。
何况,即使是万不得已,真的面临绝境,杨寿也可以选择到香江去躲几年,等到独占专利时间过去再回来。
在没有两界跨越穿梭这个底牌之前,杨寿心中便是有再多的点子和想法,也不敢实践。
否则涉及到的利益越庞大,他死的越快。
以前他只能老老实实拍戏、跑龙套,而不去主动搞任何花样的原因,就在于此。
有了田启光的主动配合,二人很快签署了简单的协议。
杨寿授权给田启光半年内,代管子弹生产、销售权的权利,而田启光则一次性支付给杨寿五十万缕灵气用来拍摄新电影。
新电影上映后,如无法形成幻境,杨寿需再无偿将销售、生产代管权,交给田启光所有的天御造物半年。
当然,专利收费还是归属杨寿。
田启光只是获得代管权,也就是谁能生产、销售子弹,暂时由田启光说了算。
签好了契约,田启光兴奋的打开一瓶一直舍不得喝的灵酒,打算和杨寿畅饮一番。
女秘书敲门走进来,小声提醒道:“总经理,陈组长已经等了很久,逐渐不耐烦了!”
田启光一挥手,豪气道:“让他滚!”
找到了新的出路,白痴才会将公司给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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